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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浦集团委外检维修和施工项目预决算专题审核制度()GPRO-SC/SG002—0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集团(含各组员企业,如下同)委外检维修和施工预决算费用的监督与管理,保证项目资金欧I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集团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集团生产经营部按规定对集团委外检维修(含机电仪维保,如下同)和施工项目(含技术改造,如下同)概(预)算日勺执行、建设成本的I真实性进行审核第二章工作范围第三条负责集团所有委外检维修和施工工程项目预、结算的审核未经审核的项目,财务部门应拒绝办理有关结算事宜第四条负责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的管理工作企业执行新的预算定额和取费原则,必须报集团生产经营部审批后方可执行当出现特殊状况不能按规定正常套用定额而发生的定额缺项,甲乙双方做出的估价须得到集团生产经营部的承认第五条监督检查项目报批和实行程序与否符合规定第六条参与工程招投标会议,审核招标文献第七条审查项目工程协议或工程协议,企业所有工程协议的签订须通过集团生产经营部审核签章第八条负责项目建设成本的审核第三章审核内容第九条对项目预算执行状况进行审核,检查预算审批、执行、调整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核,检查决算的真实性第十条对项目的工程结算进行审核,检查工程价款的真实性第十一条对项目建设程序进行审核,检查建设程序的合法性第十二条对项目设备材料的采购、使用进行审核,检查设备材料预算的真实性第十三条对项目协议进行审核第四章审核程序第十四条委外检维修(含机电仪维保)项目审核程序
(一)预算费用审核
1.企业在每年十一月底前申报下一年度检维修预算费用计划(包括大修、中小修以及备品配件和设备更新费用),同步附有关检维修费用的估价根据资料;
2.集团生产经营部逐项审核大修项目内容,根据设备的实际运行状态和损坏程度核定实际需要大修的规模和内容,然后根据企业提供的估价根据资料和历年来实际支出费用进行重新核定,报集团财务部和董事会同意后下发执行;
3.需要调整年度检维修计划和预算费用时,企业必须向集团生产经营部和财务部详细申报调整的理由和根据,经生产经营部核定和集团董事会同意后执行;
4.每月28日前,企业编制下月检维修项目和费用计划,报集团生产经营部审查和立案;
5.每月5日前,企业向集团生产经营部呈报上月检维修项目完毕状况和实际费用支出状况,集团生产经营部负责检查年度检维修预算费用的执行状况在年度实际费用支出超过预算费用90%以上时,除维保协议规定项目、紧急抢修项目和集团董事会特批项目,企业不得再安排新日勺检修项目
(二)招标文献的审核
1.协议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执行招标比价程序,招标文献必须事先报集团生产经营部和审计部审核同意;
2.评标汇报和中标单位投标书报集团生产经营部立案;
(三)委外施工协议的审核
1.企业提交委外施工协议和预算书,集团生产经营部审核签章;
2.企业财务部根据集团生产经营部审核签章的协议和项目进度付款;
3.竣工结算未报送集团审核前,协议款项支付不能超过70%;
(四)备品配件以及设备材料采购和使用的审核
1.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备品配件和设备材料采购协议需报集团生产经营部立案,附采购计划、产品规格、型号、数量、图纸、招标或比价日勺有关资料等;
2.企业财务部根据集团生产经营部审核签章的协议支付货款(指超过限额以上协议);
3.采购协议必须按照附件五规定注明“工程简称”、“工程代号”;
4.在进行项目结算费用审核时,企业送审材料中应包括由企业财务部提供的备品配件和设备材料料单,供集团生产经营部进行审核;
(五)委外工程结算费用的审核详见附件六《委外工程结算审核流程》
(六)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根据企业提供的明细表逐项审核项目的真实成本第十五条委外施工(含技术改造)项目审核程序
(一)概算费用审核
1.企业在每年十一月底前申报下一年度委外施工和技术改造概算费用计划,10万元以上项目必须提供有关实行方案或可研汇报,集团生产经营部审核后报集团财务部和董事会同意后下发执行;
2.需要调整年度委外施工和技术改造概算费用计划时,企业必须向集团生产经营部和财务部详细申报调整的理由和根据,经生产经营部核定和集团董事会同意后执行;
3.每月28日前,企业编制下月委外施工和技术改造费用计划,报集团生产经营部审查和立案;
4.每月5日前,企业向集团生产经营部呈报上月委外施工和技术改造项目完毕状况和实际费用支出状况,集团生产经营部负责检查年度概算费用计划的执行状况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