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曳引驱动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书修改单以下内容为按新检规增加、修改的相关项目,原自检报告书中同一内容废止自检自检项目自检内容与要求结果结论
(3)制动器应当动作灵活,制动时制动闸瓦(制动钳)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制动盘)
2.9上,电梯运行时制动闸瓦(制动钳)与制动轮(制动盘)不发生摩擦;并且制动闸瓦(制动钳)制动装置以及制动轮(制动盘)工作面上没有油污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不大于
0.15m
3.7轿厢与井道对于局部高度小于
0.50m或者采用垂直滑动门的载货电梯,该间距可以增加到
0.20m壁距离如果轿厢装有机械锁紧的门并且门只能在开锁区内打开时,则上述间距不受限制
3.16
(3)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无明显倾斜,并且无断裂、塑性变形、剥落、破损等现象;缓冲器
8.12对于轿厢面积超过规定的载货电梯,以轿厢实际面积所对应的L25倍额定载重量进行静态曳引静态曳引试试验;对于额定载重量按照单位轿贿有效面积不小于200kg/m2计算的非商用汽车电梯,以
1.5验倍额定载重量做静态曳引试验;历时lOmin,曳引绳应当没有打滑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