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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造林质量管理工作开展状况的汇报隆回县林业局(2005年9月20日)为进一步规范营造林质量管理方法,完善质量管理目标责任制,建立质量奖罚激励机制,协作省厅制订《湖南省营造林质量管理方法实施细则》,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支配部署,我县于9月中旬起先,组织特地力气就全县的营造林质量管理工作开展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探讨现就有关状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营造林质量管理工作开展状况
1、主要阅历和做法一是狠抓科技保障为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和林农的营造林技术水平,全县每年都要层层举办重点工程项目营造林技术培训近年来,全县累计办培训班1200余场次,培训乡、村技术骨干和林农10万余人次,印发技术资料13万余份二是严格种苗供应主动推行“一签两证”种苗制度,大力培育良种壮苗,加强苗木流通领域管理,严禁不合格苗木上山造林三是大力推广专业队伍施工据统计全县40%的造林小班进行了整地,栽植施工队伍专业化四是严把造林施工“六关”在造林施工的每一个阶段,县里都派出由县级领导带队的督查组下乡镇到村组和山头地块进行实地检查,各实施乡镇对每个造林小班都有技术员和质量监督员现场指导和监督,严格把好作业设计、整地、填穴、苗木质量、栽植、检查验收“六关”,做到设计不科学不施工,整地不合格不填穴,填穴不合格不调苗,苗木不合格不上山,栽植不合格不验收,验收不合格不补助五是强化县级自查验收为进一步保证工程质量,我们实行在各实施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县林业局托付具有乙级林业调查设计资质的县林学会进行全面县级自查验收,对自查验收中发觉问题的责成实施单位刚好订正,对造林成活率不合格的,马上进行补植、整改,同时对验收人员实行终身负责制,即对所验收的小班质量终身负责,直至造林成林,对造成造林质量事故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六是加强造林后的抚育管护把抚育和管护工作作为造林的重要环节,由县人民政府印发管护通告,各乡镇村组依据各自实际,制订乡规民约,落实护林经费、组建护林机构,目前全县配备了3000多名专职护林员,对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造林区域实行封山禁牧、牛羊舍饲圈养,严禁破坏植被行为发生
2、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工程监理制度没有执行;二是效益监测工作刚刚起步,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电子信息档案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化;四是营造林质量管理工作困难,涉及面广,工作经费严峻不足;五是农户个体造林面积分散、涉及面过宽,质量管理难以跟上
二、工程招投标制、监理制、报账制在营造林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推行状况
1、工程招投标制我县的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刚刚起步,其主要障碍一是参加竞标的单位缺乏单位及个人资质,招投标程序、内容等有待进一步规范化;二是营造林项目涉及广阔农村居民,面对的是千家万户的农户,他们习惯的是传统的分户分散经营,对招投标制度不适应、不理解,实行统一的招投标施工会对他们的利益造成肯定的损害解决方案一是加大对造林单位技术人员的资质培训,加快资质的确认和发放,进一步制定和规范相关制度;二是对农户干脆参加工程施工项目,在加大对其进行施工培训的基础上,采纳以村组为单位,组建专业队伍的方式进行施工承包
2、工程监理制我县的营造林工程项目监理制度还没有实行,主要障碍是缺乏具有监理资质的技术人员,没有规范的监理制度和缺乏相应的监理工作经费来源解决方案加大技术人员监理资质培训,制订规范详细的监理制度,明确详细的监理工作经费渠道和额度
3、工程报账制主要障碍缺乏启动资金,缺乏详细环节的质量监督激励机制解决方案伴同项目建设支配预拨种苗资金和科技支撑经费,将资金拨付和营造林质量挂钩,与造林各环节的质量挂钩,哪个环节质量达不到要求,就停拨资金,质量全部合格的刚好拨资金,并适当支配工作经费
三、国家、省、市、县(市、区)四级检查体系制度的实行状况
1、对四级检查体系制度完善的建议四级检查体系指的是国家林业局人工造林更新实绩综合核查、省级造林实绩核查、林业重点工程专项检查及县(市、区)自查和市州抽查四级检查体系完善四级检查验收体系制度要把造林项目的各阶段检查验收结合起来,各级检查验收的方法和技术标准要相统一县级自查验收是逐小班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是对自身造林成果的全面检验,目的在于刚好发觉问题刚好整改,以确保造林胜利,省、市抽查、复查验收是对县级造林成果的初步确认和造林质量督促,国家检查是对造林成果的最终认可,建立四位一体的造林质量检查体系对提高营造林质量有着重要意义
2、防止质量事故发生的主要措施出现质量事故的主要缘由有
(1)设计失误;
(2)施工违章,如没有按规定的施工工序要求进行施工,工序质量把关不严,上道工序未阅历收就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留下隐患,施工时间不符合设计要求等;
(3)材料不合格,即种苗不合格;
(4)管理不严,如设计未经审查就施工,施工组织混乱施工队伍素养低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等防止质量事故发生的主要措施一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设计;二是严把造林施工各环节的质量,坚决按规定施工工序进行施工,依据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组织施工,在相宜的季节组织施工;三是严格种苗供应,切实加强苗木质量管理,严禁不合格苗木上山造林;四是强化施工管理,严格依据设计施工,主动开展施工培训,大力提倡专业队伍施工,建立健全完善了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四、营造林质量管理责任制的落实状况
1、质量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完整的营造林质量管理责任制体系涉及到造林作业设计、种苗、整地、栽植施工、抚育管护、检查验收和资料建档等各个环节,我县在实施长防林、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将造林的各个环节的质量责任详细落实到造林小班,责任到人,实行质量责任终身承包的大包干责任制,并由责任单位、责任人与项目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即每个造林小班都有专人担当技术和施工责任,从造林设计、种苗、整地、栽植、抚育管护、检查验收等直至造林成林,各个环节只要出现质量问题,都可以找到详细的责任担当人
2、出现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的惩罚状况依据质量承包责任状的约定,对出现质量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一般视发生状况分别赐予行政和经济惩罚,情节特殊严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出现质量事故的单位的惩罚对连续两年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暂停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直至完成迹地更新任务为止,并赐予肯定的经济惩罚,对当年造林成活率达不到85%,经其次年补植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造林项目,对未按科学进行造林设计或不按设计进行组织施工或运用假冒伪劣种苗上山造林的,取消其造林项目,停拨项目资金对出现质量责任事故的个人,是政府行政工作人员的由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对干脆责任人员分别赐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除职、开除等行政惩罚,是林业技术人员的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比照行政人员赐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担当按比例质量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关于建立营造林质量目标管理奖罚激励机制的建议
1、按考核评分结果进行奖罚综合考核评分85分以上的单位(市、州)为全省年度营造林质量目标管理考核达标单位,其中排名前五名的单位为全省年度“营造林质量先进单位”,赐予肯定的资金嘉奖,并在下一年度营造林重点建设项目的支配上予以倾斜;考核评分在85分以下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将在全省予以公布,对5年内两次以上被评为不合格单位的,予以“黄牌警告”,并实行项目调控措施,直至取消项目建设支配
2、省市对担当国家核查和省级复查搞得好的县(市、区)应当赐予肯定的资金嘉奖或者支配肯定的工作经费,并在后续建设项目的支配上予以倾斜;对搞得差的单位可实行担心排或少支配工作经费,调减项目建设支配资金,直至取消项目建设支配等方式予以追究责任,对造成质量事故的可责成当地人民政府追究相关人员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六、关于对营造林资金运用方法的建议一是主动推行工程造林报账制,把造林资金的运用与实际完成的造林工作数量和质量挂钩,与造林各个环节的质量和进度挂钩,实行预拨造林种苗资金和实施单位垫付造林施工开支相结合的方法,以县为单位依据各阶段造林验收结果分期分批进行报账二是在营造林项目建设中明确工作经费的渠道来源和额度,以确保资金刚好落实,从而促进造林工作的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