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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实行《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平安管理,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结合我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检查制度2适用范围本检查方法适用于本厂各部门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本制度所称隐患排查治理是指为了防止和削减生产平安事故、减轻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各种检查活动特种设备的监测是一种特殊的隐患排查治理,其检测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但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应按本制度进行
3.2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包括生产过程中物的担心全因素、从业人员的担心全行为、管理上的漏洞、特殊工种的上岗资格、各类危急源点的平安运行
3.3各作业区、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各级从业人员对所从事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3.4全部从业人员必需随时对自己所处的环境进行检查确认,确保不损害自己、不损害他人、不被他人损害
3.5岗位操作人员应对所管区域、设备按班进行平安检查,交班前和班中都必需进行平安检查检查时间和状况应记录在班组检查记录中对易发生事故或留下隐患的部位要随时检查,对重点限制设备要随时监控检查,确保平安运行检查出的问题应刚好向有关人员沟通处理,并向班组长汇报,同时应记录在班组运行和点检记录中或交接班记录中
3.6班组长每班要对本班组人员实行各项平安生产制度和执行操作规程状况、生产现场平安状况进行检查,由班(组)长负责,每班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状况应记录在《隐患排查治理表》中对发觉的事故隐患,应马上组织整改,整改不了的,要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报至平安生产办公室,支配有关部门整改对发觉的违规违制问题,班组报请厂长同意后,可自行内部处理,各班组要保证每班对本区域做到普查,不留死角
3.7作业区平安员(含兼职)应对所管区域每天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平安巡查,每周至少对一个班组的平安管理状况进行检查
3.
8.班组长(含副职)在检查生产(含检修等)工作的同时,应检查平安工作每周至少要组织一次平安专题检查,并要保证每月对本作业区域做到普查,不留死角每月至少对一个工序的平安管理状况进行检查确认
3.9各级领导在开展各类专业工作时,隐患排查治理要与专业工作同步进行,确保身边无隐患、无违章行为,将平安生产“三同时”落在实处
3.10生产部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文明生产定置管理检查,确保生产现场平安有序,各类物品按定置管理要求码放,保持现场平安通道和人员巡检路途的畅通;发生各类意外事务导致停产时,必需组织对现场进行平安检查,确保平安后,方可复原生产;在检查交接班制度时,仔细检查平安工作交接状况
3.11设备部门在对设备进行检查时,必需同时检查设备的平安装置;在对设备运用与维护规程进行检查时,必需同时检查其平安运用完善状况、岗位人员熟知状况以及落实状况每年必需组织一次工业建筑物平安大检查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电气设备、线路、煤气设施、压力容器、煤气管路及带压设备、特种设备的平安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3.12人力资源部门要加强劳动纪律检查,杜绝脱岗、睡岗、酒后上岗的现象发生;对平安专业提出的考核、奖惩落实状况要进行抽查;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及配置要刚好进行检查,不出现特种作业人员短缺的状况;在进行劳动组织检查时,要检查人员配备状况是否有利于平安工作
3.13行政卫生部门应常常组织对职业危害方面的检查
3.14技术部门在采纳新工艺、新技术时,要组织对其平安性进行确认,在进行新产品合同评审时,要对工艺进行平安性确认;在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时,要确保产品不影响后续工序的平安生产
3.15其它专业系统要按本专业平安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16在高温雨季来临之前及期间,各专业系统要按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对厂房建筑、防触电、防雨、防汛、防雷电、防中毒等专业工作的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3.
16.1防风、防雨、防汛、防雷击、防触电各项措施的完善与实行和执行状况;
3.
16.2高处悬浮物状况,风载荷大而不坚固设施的加固状况;
3.
16.3各变配电站、低压配电室防、排水措施,室外电气设备、工具闸箱防雨设施到位状况;
3.
16.4避雷装置检查状况,特殊是高压电站、变配电站等重点部位的避雷装置;
3.
16.5高压操作配备的绝缘用具是否完好、有效;
3.
16.6移动式电气设备、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漏电爱护器是否齐全有效和是否进行了定期检测;
3.
16.7检查相关人员触电急救学问的驾驭状况;
3.
16.8压力容器在露天运用时是否有防暴晒措施;
3.
16.9患有高温禁忌症者调离高温岗位状况;
3.
16.10防暑饮料、药品落实到位状况,防中暑措施落实状况;
3.
16.11危急场所安装警示标记状况高压绝缘用具的检测及高压用电设备的预防性试验以及防雷设施的平安检测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运用单位进行日常检查
3.17在冬季来临之前及期间,各主管专业系统要按职责分工分别组织防冻、防风、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等专业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3.
17.1室外在用压力容器避开冻结措施的落实状况;
3.
17.2检查处理各类管道“跑、冒、滴、漏”状况和工作面、道路、平台、走梯等处的结冰隐患,并实行相应的处理措施状况;
3.
17.3防寒用品的配备状况,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状况;检修(施工)现场状况和措施的制定状况;高处冰锥清理状况;5级以上大风时有无高处作业和电气焊作业等;
3.
17.4瓦棱铁和其他轻质板顶、板墙及高层建筑顶部坚固牢靠状况,是否存在悬浮物;
3.
17.5加强对室外配电装置、架空线路及其沿线的巡察检查,防止因刮风造成树木枝杈或其他杂物搭在电气设备或线路上而造成事故;
3.
17.6强化对厂内机动车等机动车辆的各种灯光、反光镜、刹车装置的检查,确保齐全灵敏牢靠,做到平安行驶;
3.
17.7凡是运用煤气的部位,都要加强对所管煤气设备(平安附属装置)特殊是煤气排水器的检查运用电暖器要经设备部门同意,并有防触电的措施,同时应报平安五防部门备案
3.
17.8加强夜间检查,确保人员出行平安
3.18专项隐患排查治理要有支配、有组织、有针对性的进行,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查出的问题要报平安部门备案
3.19各部门平安生产工作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3.
19.1各级实行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单位平安工作要求状况;
3.
19.2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平安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执行状况;
3.
19.3平安生产制度体系、管理体系、平安机构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及制度规程发放状况;
3.194从业人员平安教化状况;
3.
19.5现场隐患、尘毒治理状况;
3.
19.6检修、施工平安措施制定及执行状况;
3.
19.7特种设备、特种作业管理状况;
3.
19.8各类应急预案制定落实状况;
3.
19.9各级危急源(点)管理状况;
3.
19.10平安警示标记设置状况;
3.
19.11各类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状况
3.20春、秋季平安大检查
3.
20.1组织领导春、秋季平安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由厂级领导和平安、环保、生产、技术、设备、人力资源、行政后勤等负责人组成
3.
20.2春、秋季平安大检查专业检查组具体分工
3.
20.
2.1平安作业、能源环保专业组生产技术科(平安)
3.
20.
2.2工艺技术专业组生产技术科(生产技术)
3.
20.
2.3电气设备专业组设备部(电气)
3.
20.
2.4机械设备专业组设备部(机械)
3.
20.
2.5外委单位专业组:设备部(外委管理)
3.
20.
2.6库房管理专业组设备部(库房管理)
3.
20.
2.7定置管理专业组综合办公室(行政)
3.
20.
2.8教化培训、劳动纪律专业组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车辆平安、规章制度专业组综合办公室
3.
20.
2.10各类燃气平安运用专业组(设备部)各专业组对口复查,要结合本专业要求,制订本专业的隐患排查治理表,查管理基础、查现场、查专业管理制度执行状况
3.
20.3春、秋季平安大检查步骤时间
3.
20.
3.1春(秋)季平安大检查每年的四月中下旬(十月上中旬)为自查自改阶段;五月中旬(十月下旬)为复查阶段;六月上旬(十一月中旬)为公司综合讲评阶段
3.
20.
3.2公司检查组在六月中旬(H~一月下旬)对各单位隐患整改状况进行抽查
3.21在每年“五一”节前、“十一”节前、“元旦”节前、“春节”前各部门各级要组织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重大政治活动前,各部门也要按逐级负责的原则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22在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各级行政领导要参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有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3.23在定期组织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各职能部门要将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的状况抄报同级平安部门,平安部门内要对有关部门落实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定期隐患排查治理要有支配、有组织、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
3.24轻伤事故发生后,由所在作业区对预防措施进行自检,向平安部门申请复查,平安部门在接到报告之日起一周内对其进行复查,形成正式复查看法重伤以上事故发生后,由本厂对预防措施进行自检,待区安监局批准结案后,由平安部门向公司申请复查,由公司平安部门形成正式的复查看法对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各类人身险肇事故(含设备、技术、消防等专业管理的事故)发生后,所在作业区必需马上制定预防措施,由平安部门会同主管专业部门对其措施进行复查
3.25各级危急源(点)及其限制措施和因故短暂整改不了只能实行监控措施的事故隐患,要依据其级别,班组按班、作业区按日、厂级按周进行检查
3.26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表分别由各主管科室组织制定编写,并对其可行性负责对重点限制的设备、区域、特种设备、施工现场、氧气、煤气、自然气管路和设备、电气设备及其他具有较大危急性的系统,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3.27其他规定
3.
27.1班组及岗位操作人员(一线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在班组平安记录上体现
3.
27.2各专业及班长以上领导隐患排查治理内容必需对查出的较大问题在报主管领导的同时必需报平安部门备案
3.
27.3平安专业人员(含作业区兼职平安员)检查记录人手一册,由主管领导每月签认一次
3.
27.4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查出的隐患或问题要有记录作业区填写担心全隐患台帐,隐患或问题记录要具体、清晰,要明确整改时限及负责人或限制措施;对短暂整改不了的隐患和问题要有记录,要有整改支配和限制措施
3.
27.5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下发隐患排查治理通知书,通知书由部门统一保管,保存两年对已经整改或实行限制措施的问题、隐患,必需依据“逐级负责”的原则,进行随机或定期检查,以保证问题、隐患的根除或有效限制
3.
27.7对查出的各类隐患和问题要查找出管理缘由,依据“四不放过”(事故缘由没查清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领导和群众没有受到教化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处理,防止重复发生
3.
27.8隐患排查治理通知书应按年编号,有签发人、批准人、被下达部门名称、存在问题具体状况、检查期间、要反馈时间、签发部门名称必要时应注明判定隐患或问题的依据,考核的依据和幅度
3.
27.9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要求
3.
27.
9.1专业科室提出看法,由专业科室领导签字,并下发执行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为一式二份,签发人自留一份,被下达部门一份接受通知书的部门,按通知书所指项目马上组织整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整改支配,并实行限制措施,并于一周内向下达通知书的部门反馈处理状况对被下达“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以及其它违反平安制度、规程的部门和个人,平安部门有权下发“考核通知单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收“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也不得推诿扯皮
3.
27.10对冒险蛮干的部门和个人,检查人员可以视状况停止其作业,责令其按要求整改后方可复原生产或施工本文件修改记录序号更改日期更改章节号或说明更改人批准人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