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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建设管理细则长沙市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建设管理细则为实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看法》(湘政办发[2017)28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177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指导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采纳装配式技术建立的房屋建筑项目适用本细则其次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负责全市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细则市装配式建筑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促进中心)负责详细工作的执行,市城市建设科学探讨院供应技术支撑,其他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分工负责相应范围内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的建设管理湘江新区、高新区以及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职能职责负责本辖区内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三条建立长沙市装配式建筑质量追溯体系暨大数据服务平台系统(以下简称质量追溯体系平台),作为我市装配式建筑的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平台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构件生产单位,应按相关要求将项目各个实施阶段的信息上传至质量追溯体系平台其次章项目设计第四条建设单位须依据土地挂牌条件或立项批文中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在满意国家关于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的基础上,还应编制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专篇中应明确装配式建筑的实施面积、结构类型、预制构件种类、装配式建筑技术、装配率、关键节点连接、新技术论证等内容第五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查前组织核算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的装配率,并在初步设计批复中明确房屋建筑项目的装配式实施面积、结构类型、装配率的要求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的装配率依据《绿色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43/T332-2018进行计算初步设计审查前的装配率由市城市建设科学探讨院负责核算第六条设计单位应依据标准规范以及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完成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并编制《长沙市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设计阶段装配率计算书》设计单位应协作建设单位做好关键节点和构件的技术指导工作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装配式房屋建筑结构体系、装配率等说明及计算书一并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依据国家有关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和政策规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出具合格书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装配式技术及装配率较大变动的,须重新报审变动后的装配率不得低于初步设计批复中装配率的要求第八条建设单位在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后,须将项目状况、设计图纸等项目信息与资料上传至质量追溯体系平台第三章项目发包第九条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应采纳工程总承包模式,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发包第十条发包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签订总承包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风险分担范围第四章生产运输第十一条市住建委对我市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运用的部品部件实施书目管理部品部件的生产企业必需具备相应的生产设施设备、工艺条件、试验检验实力,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其构件生产过程的信息报送须达到质量追溯体系平台管理的相关要求第十二条装配式房屋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须严格依据国家标准和通过施工图审查备案的相关设计文件进行部品部件的生产制作第十三条装配式混凝土房建项目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依据《湖南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导则》(湘建建12016)196号)的相关要求对部品部件的生产制作过程实行驻厂监理、监造监理单位应将相关驻厂监督信息刚好录入质量追溯体系平台第十四条生产企业应做好部品部件运输过程中的平安和成品防护措施,并将相关信息刚好录入质量追溯体系平台第五章项目施工第十五条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可按《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两型住宅产业化的看法》(长政发
(2014)29号)的相关规定,实行资本金监管额度减半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按通过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2016)、《湖南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导则》(湘建建[2016)196号)等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标准组织现场施工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垂直运输设备、起重吊装、临时用电、大型构件临时支撑、高处作业等施工平安重大危急源的限制管理,并收集和保留施工相关资料施工单位应刚好将施工过程的相关信息上传至质量追溯体系平台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按通过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2016)、《湖南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导则》(湘建建[2016)196号)等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标准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监理单位应依据相关标准对预制构件进入施工现场的质量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或相关质量追溯信息录入不全的应做退场处理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受力结构构件现场吊装、钢筋套筒连接、灌浆等关键节点、工序、部位施工过程的旁站监理、检查、验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平安保证措施监理单位应刚好将施工过程中的监督信息上传至质量追溯体系平台第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和平安监督机构应当严格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装配式建筑及相关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制定监督方案,明确监督要点,加强过程检查,形成监督检查记录第六章项目销售第十九条对满意装配式建筑要求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运用权,领取土地运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或完成基础工程达到正负零的标准,在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前提下,可办理预售登记,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允许将装配式预制构件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总投资额,纳入进度衡量其次十条装配式商品房项目全装修价格核算依据《长沙市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建设实施细则》(长住建发
(2018)48号)执行第三方造价询问机构在进行装配式建筑的建立技术和建立成本核算时可向促进中心询问第七章项目验收其次十一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须按相关标准和要求组织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首层或首个有代表性的施工段预制构件试拼装及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促进中心必需在首层或首个有代表性的施工段验收环节对装配率进行现场核查;同时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现场的装配率实施状况进行核实其次十二条在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促进中心提交项目装配率评价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促进中心应依据质量追溯体系平台内的项目信息及核查的状况对工程项目的装配率、装配式建筑实施面积进行复核其次十三条预制构件生产过程和施工现场安装过程的质量限制资料、预制构件连接施工的影像资料应纳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的隐藏工程验收记录建设单位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提交经促进中心复核的装配率评价报告第八章附则其次十四条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望城区的装配式房屋建筑建设管理可参照执行其次十五条本细则自2018年7月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