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在取得宅基地同有人的同意后将名下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就此转让事宜,双方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位于弥勒县弥阳镇城东一组小瓦窖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四至界线东至;南至;西至;北二.宅基地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分两次支付签订协议当天由乙方付给甲方订金元(大写);O甲方将宅基地交付乙方当天,乙方将剩余的元(大写)支付给甲方
三、甲方必须将宅基地批准手续原件(宅基地批准收费收据、建房证等相关证件)交给由乙方保管
四、甲方确保乙方对宅基地有合法权利乙方可以再此宅基地上新建、装修、改建、扩建房屋,甲方必须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五、由甲方出面取得社区、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并配合乙方办理宅基地的相关变更手续
六、边转让宅基地如遇拆迁或者其它方式的征收、征用,地上物及土地补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若有需要甲方需配合办理拆迁补偿相关手续
八、转让完成后,甲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反悔如果甲方反悔,导致乙方丧失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权,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地上物及土地升值的赔偿,具体包括如下.乙方全部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转让费及利息;
1.乙方已建房屋及附属物,应按市场价予以补偿;2对于土地应按照区位补偿价予以补偿;
3..如甲乙双方发生诉讼,甲方要赔偿乙方全部诉讼费用(包括4但不限于聘请律师的费用)
九、甲方保证已取得宅基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于签订本协议之日(或乙方付清全款当日)将宅基地相关手续单据交付乙方
十、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所签订的补充和修改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证明人各执一份甲方(签名)乙方(签名)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