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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工程工程规管理人员配备主要管理人员备注类别模标准(人)建筑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的工程,建筑面项目负责人、项主要管理人员可兼任,总人数可减少至3积W1万平方5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人米安全员、质量员1万平方项目负责人、项房米〈建筑面积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屋7V5万平方米安全员、质量员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工程,每项目负责人、项增加5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建筑面10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员应各增加1人积25万平方米安全员、质量员项目负责人、项工程合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
1、合同价低于1000万元的工程,同价W5000万5安全员、质量员主要管理人员可兼任,总人数可减少至3元人项目负责人、项
2、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5000万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程、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应适当增加(工程合同价6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VI亿元市政工程
1、工程合同价在1亿元以上工程,每增加5000万元,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增加1人项目负责人、项工程合10目技术负责人、力而工
2、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同价21亿元员、安全员、质量员程、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注此标准为主要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L.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2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现场主要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