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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劳务分包商不能独立担当土石方爆破、基础浇筑、装备吊装、高处作业、临时带电体等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第四章临时用工
10、临时用工必需符合《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禁非法用工
11、有职业禁忌症着不得从事现场施工作业
12、临时用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必经过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应在施工承包商的带着和监护下进行施工作业,
13、施工承包商对临时用工人员的施工安全,质量行为负责第五章资质检查
14、施工承包商必需严格检查工程分包商,劳务分包商的资质,重点检查分包商的施工技术和安全,质量保障力量分包商资质必需是各级政府核发的有效资质,且符合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并满意以下规定
①分包主控楼等建筑工程的工程分包商,必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应等级的建筑专业施工承包资质分包基础工程分包商,必需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劳务分包商必需具备相关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
③工程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的.安全管理体系必需健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近一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具有肯定的质量过程掌握力量,所分包的工程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施工质量管理标准第六章监督管理
15、工程分包合同中必需明确发、承包双方的安全施工责任,并施行安全风险抵押金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以强化工程分包商,劳务分包商的安全责任意识施工承包商应与临时用工人员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但禁止签订“生死合同”等无效条款
16、施工承包商应对工程分包商的施工安全,质量行为等强化监督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如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高处坠落和电网、装备事故等事故)施工作业,施工承包商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检查分包商的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并备案,监督其严格实施
17、施工承包商对劳务分包商施工安全,质量行为等负指挥和管理责任劳务分包商的施工班组负责人(队长或班组长)技术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需经施工承包商审核认可,或由施工承包商担任施工方案(措施)等技术文件必需由施工承包商负责编制,并严格执行施工方案(措施)编制、审核、批准和交底的程序要进行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18、对于重要或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劳务分包商应在施工承包商的直接指挥和管理下进行施工后作业
19、施工承包商必需强化对分包商自备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和安全用具的管理,进场前对其安全检查,防止不合格机械,装备,用具等进入施工现场工程分包商须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劳务分包人员的个人安全用品、用具应由施工承包商提供
20、禁止分包商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二次分包或变相再次分包,禁止无资质队伍实行资质借用、挂靠等手段参入与工程分包,劳务分包
21、施工承包商对应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人员开展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对工程分包商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每位从业人员均具有保障作业安全和工程质量的根本素养和技能凡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需进行安全教育,并通过安规考试
22、施工承包商应将其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纳入正式员工范畴,统一教育培训、统一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23、施工承包商必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全部人员(含临时用工)办理意外损害保险,或以合同形式商定分包商办理
24、施工承包商应按时支付临时用工人员工资和工程款,并监督工程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不拖欠员工工资附则
25、本规定与《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的不符之处,以国家电网公司该规定为准劳务分包管理制度5第1条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劳动法》,特制定本规定第2条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企业负责施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听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第3条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第4条全部承包单位进场施工,一律签定特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商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权利和义务总承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第5条承包单位应遵守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施工标准和安全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总承包单位依法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实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退事故隐患第6条总承包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其安全负责总承包单位不得要求承包单位在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情况下进行施工第7条承包单位用工必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第8条承包单位投入生产的各类机械装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需齐全有效,特种装备及劳动防护用品必需符合国家规定总承包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各类装备的安全性能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一律清退出场第9条两个以上承包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实行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第10条承包单位发生因工伤亡事故,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发包单位负主要直至全部责任,并按公司伤亡事故惩罚方法和公司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进行惩罚及追究责任
1、与不具备签订合同资格的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的;
2、签订的合同中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或责任归属不清的;
3、对于双方达成的口头协议,调查过程中无法确定的;
4、把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
5、经调查确定的其他属于总承包单位责任的二第11条在租赁活动过程中,要遵守以下规定
1.公司内各单位出租房屋、机械装备等给其他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需包括监督运用单位合法生产经营、保证安全生产的条款在合同生效前必需由双方共同对房屋、机械装备等的安全状况进行验收、确认,并留有双方签认的文字记录;
2.公司及所属单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租用房屋、机械装备等时,应先检查所租用的房屋、机械装备等安全状况,不答应租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房屋、机械装备等而且,不管以何种形式租用,都必需先签订合同,后运用;
3.机械装备及其操作人员一并租用的,必需对其操作人员进行严格管理,落完成场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等各项措施412条公司所属各单位依据本规定,制订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5务分包管理制度
61.总则为了强化对工程分包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劳务、工程分承包方能满意本公司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公司(含外地工程公司)全部工程需要分包的劳务和工程分包工程
3.职责1公司负责劳务、工程分包的招、投标及组织工程部、工程部、质安部调查、评审、推举合格分承包方的工作2经营部负责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编制和解释工作3审计科负责劳务、工程分包报价书的编制和劳务、工程分包结算的审计工作4工程部、质安部负责劳务工程技术、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考评、推举合格分承包方及开标工作5财务部负责劳务、工程结算付款比例掌握及参与开标工作6工程部负责提供工程分包招标计划及对签约的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现场施工进行综合管理,并参与对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考评、推举工作
4.工作程序1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信息搜集在各工程工程合同签订或工程部组建后三日内,公司派员或与工程人员以合法有效的方式,向当地已快完工的建筑工程工程的各相应劳务班组、人员传递工程所需的劳务班组信息,以广泛搜集当地劳务班组的相关信息资料1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考察评价在收到劳务班组报名后三日内,建材公司组织工程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对其进行考察、评价、筛选,查其目前实际施工工程与其签订的分包合同及现场施工质量、力量、交工期、能否按时退场、信誉情况等等,填写《劳务、工程分包方资风格查表》、《劳务、工程分包方主要业绩调查表》,推举合格分承包方,原则上每一分项工程选择3〜5家合格分承包方,报总经理审批后,公布《合格分承包方名册》
(3)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招标书编制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招标书由公司汇总编制其中,工程分包合同由经营部提供,报价书由审计科提供,其他与工程相关的特别内容由工程公司(工程部)提供
(4)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招、投标在工程公司(工程部)组建后二日内,须填报《工程劳务招标计划表》,经工程部审核后,由公司按《合同分承包方名册》进行工程分包招、投标的组织实施
①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按招标书内容进行投标
②公司收标后二日内,即组织工程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开标,并将开标记录及推举中标候选单位的结果,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工程分公司(工程部)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经总经理签批后执行
(5)如需从《合格分承包放名册》以外的劳务公司(班组)选择投标方,工程公司(工程部)应将事先搜集到的劳务公司(班组)资料随《——工程劳务招标计划表》一并传至公司,相关部门将应急评价,确认其是否为合格分承包方
(6)不招标工程,由工程部提出不招标申请报告,并由其选择队伍,同时俯有关报价资料传至公司审核,经总经理批签后执行
(7)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管理和考评
①工程部在施工过程中对劳务、工程分承包方实施综合管理,并定期考评
②各工程分包工程完成后,工程部对各劳务、工程分承包方进行评价,评价记录报公司存档,作为该合格分承包方年度评审的依据之一参与管理评审的部门接到通知后,应提供在会上汇报的有关评审资料,并于5日内写出书面,交质安办
③公司等相关部门帮助工程部对劳务、工程分承包方进行管理,并处理相关问题劳务分包管理制度7
一、考勤管理制度为严格劳动纪律,标准企业员工行为,维护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办公室人员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准迟到、不准早退、不准旷工,有事必需请假;
2、外出办事人员,须向办公室说明去向,否则将视其不怜悯形作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3、企业员工一天以内病、事假可由各各部门审批一天以上病、事假均应报公司领导审批企业中层管理人员请假,报公司领导审批;
4、各类缺勤情况处理规定
①每迟到、早退一次扣除50元工资,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者扣除三天工资;
②每请事假一日扣除一日工资,病假期间发放本人基础工资的60%,病假一般每年不得超过3个月,超过部分另行决议;
③每旷工一日扣除两日工资,直至扣完当月全部工资,凡旷工者均不得享受奖金待遇;
④对严峻违反劳动纪律者,单次旷工超过10天、三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按公司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做除名处分;
⑤办公室负责每天考勤记载,严禁弄虚作假,任何人不得任意更改或者自打考勤
⑥员工在年内的考勤记录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⑦各工程部考勤制度见后面《工程部考勤制度》
二、加班制度
1、依据,有关规定,在不损害员工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权依据工作需要布置员工加班
2、员工是否加班及加班时数须经由部门主管在”加班审核表”上签字前方可确认
3、申报加班的最小单位为1小时
4、员工加班,享受以下待遇
①一般工作日员工加班的,公司布置调休或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酬劳
②休息日员工加班的,公司布置调休或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酬劳
③法定休假日员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酬劳
④员工本月加班的,公司应于下月月底前布置调休;如遇特别情况无法调休的,将在3个月内布置调休
⑤施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不执行加班制度
⑥以下情况不视为加班公司在节假日组织的郊游及其他消遣活动;公司在非节假日组织的下班后的消遣活动;出差时路途所花费的时间;在非工作时间组织的培训;办公室管理人员,未经上司指派或同意的日工作时间的延长
三、请假制度
1、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事先要填写请假条并通过领导批准前方可,员工因私事请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2、请假员工事先须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私事请假扣发请假期间根本工资
3、请假时间可与加班时间抵消每月累计请假5天,扣发一周根本工资
4、参与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需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视为旷工
5、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需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根本工资
四、文件管理制度
1、公司的文件主要由办公室负责起草和审核,总经理签发;各部门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起草,办公室审核打印,总经理签发
2、文件签发后,经校对无误前方能印制工的业绩和信誉等),参与劳务分包方的选择,负责对劳务分包的日常管理等第三条工程部应当标准劳务用工行为,建立常态考核管理机制,形成分包方业绩记录,保持对劳务分包过程的有效掌握;对恶意不履行分包协议的分包方,坚定按时清退,并报告公司禁止该分包方在本公司范围内参与劳务分包努力寻求与高素养专业劳务方的合作,不断提高劳务分包施工队伍的整体水平第四条工程部应对劳务分包方负责人(召集人)进行相应指导,引导他们成立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进行工商注册,申报劳务资质,必要时赐予肯定的优待条件第五条公司对本单位内的劳务队伍或充裕人员,通过统一管理,逐步施行内部劳务分包公司管理模式,条件成熟时申报劳务企业法人资质第六条工程部对劳务分包方进行评价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工程部等部门共同确认,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列入合格劳力分包方名册第七条劳务分包方的.选择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在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并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精确认,签订标准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应与总包合同相关内容保持全都,同时要保证满意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需要第八条按“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工程部应对分包方和相关劳务人员进行务工常识、安全学问、法律法规、操作标准等内容的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对应持证上岗的劳务人员必需取得相应的职业操作证书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定期对工程工程劳务分包情况进行检查,对工程部
3、文件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发送属于保密文件,应由专人印制、报送
4、外来文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后呈公司主要领导传阅再转交相关部门传阅并签名确认,并分类登记
5、传阅文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收回对总经理批示的文件,办公室应按时组织传达和落实
6、文件归档工作按照档案法和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按时整理(立卷)归档存档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主件、附件搜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好性
7、要坚持平常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按时立卷归档
8、借阅、复印文件需经主管领导批准,作好登记,并应于当天收回
五、证照管理制度
1、公司的证照指定专人保管
2、公司的全部证照领用必需报公司总经理同意批准签字方可发放,如遇总经理不在公司,可用电话请示征得认可前方可发放,事后需按时请总经理补签签名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对公司证照的发放及归还日期具体登记,领用时须领用人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用途
4、每年年末将全部证照收回公司,予以重新登记发放
5、建立证照动态管理制度,按时通知进行年检及变更、换证等事宜,以免逾期造成损失
六、档案管理制度
1、归档范围公司的各类收发文件、工作计划、财务审计、劳开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确定、托付书、协议、合同、工程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好,档案必需保证安全公司全部财物资料视同档案,妥当保管
3、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①确需借阅档案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②借阅档案必需保持干净,严禁涂改,留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档案,必需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4、档案的销毁
①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答应无权任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②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前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前方可销毁
③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七、保密制度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1、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留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肯定时间内只限肯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以下秘密事项
①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②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③专有技术;
④招标工程的标底、合作条件;
⑤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⑥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⑦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4、公司秘密应依据需要,限于肯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5、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需妥当保管如有遗失,必需立刻报告并实行补救措施
6、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嘉奖违反本规定有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惩罚,直至予以除名
7、档案室、微机室等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8、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八、印鉴管理制度
1、公司印鉴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如发生丧失、损毁或被盗情况,除快速上报领导外,还应向当地机关和备案机关登记,并声明作废
2、公司印鉴的运用一律由总经理签字答应前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3、公司全部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公开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4、公司原则上不答应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等,如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别情况需开具时,必需经总经理签字批条前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证明等外出工作必需向公司汇报用途,并需交回其复印件,未运用的必需交回领用人应对空白介绍信、证明等运用不当产生的后果担当全部责任
5、盖章后显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6、各工程部因业务需要确需领用印章时,经总经理批准签字认可后登记领用,并由领用人签字并作承诺业务终止时,必需按时办理印章归还手续领用印章必需于每年年底交还公司重新登记备案,如需连续运用则重新办理领用手续凡超越公司授权、超越承包合同违反公司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等运用印章造成不当后果者,必需担当全部责任和经济后果,并担当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九、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本着节约、费用低廉的原则管理
2、采办办公用品由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由各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3、由公司办公室将申请汇总后(注明品种、规格、数量、预算)报请公司领导、财务主管审核
4、采办人员依据批准后的汇总表领取资金采办,并不得任意占用资金
5、采办回办公用品后,采办人员应按时与保管人员核对办公用品,核对无误双方签字后登记入库并由采办人员按时办理睬计核销手续
6、领用办公用品,先登记,后领用
7、保管人员负责将办公用品保存完好,发生毁损、丧失由其负责
十、费用报销制度为了强化公司本钱管理,削减不必要的开支,完成公司利润最大化,公司费用开支必需遵循“费用与收入比、”计划总额掌握“、“先申报、审批,后支出、报销的原则
1、凭有效票据报销
①有效票据主要指内容填写齐全、大小写金额全都、票面完好、清楚的正规发票、收据严禁伪造或对发票、收据虚报金额等作假行为
2、填制报销单
①除差旅费填制“差旅费报销单”外,其他性质的费用统一填写“费用报销单填制时应先将票据按费用性质进行归类,如交通费,业务款待费;不同类别的票据应分开填制“报销单”,并具体填写“报销内容”比方填报业务款待费时要说明宴请的原由、宴请对象、人数、时间、地点;报销差旅费限为省会住宿120元/天,餐补30元/天;非省会城市住宿XXX元/天,餐饮30元/天公共汽车、火车硬卧费用实报;近距离或时间紧急的,经总经理批准乘动车实报乘车费除上述要求外,还需在每张票据反面注明始发、到达地点;在“用途说明”栏填写费用发生的时间,原因,地点等;“单据张数”栏填写所附单据,在“合计人民币”栏正确填大写,从1至10的数字大写分别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拐!I、玖、拾
②报销单制完后,将发票、收据整齐有序的粘贴于报销单后
2、报销流程
①报销人在原始凭证(发票、收据等)上签名,把原始凭证附到“费用报销单”后,先交于办公室负责人进行审核,确认费用发生的合理性、真实性,并在“报销部门主管”栏签名,之后交于财务部会计,由其对票据的有效性、费用的合理性作出推断,无误后再将单据统一转递给总经理审批,后交于出纳,出纳通知报销人领款或办理清帐手续流程如下所示
①费用报销必需按时,当月费用必需当月报销、清算,跨月无特别事由不予以报销
②费用报销的范围仅限于公司规定几大类,属于个人生活性质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劳务分包管理制度8为了进一步标准公司劳务分包专业管理,提高劳务分包专业管理水平,理顺各层次业务流程,结合公司目前自身状况及实际情况,特编制本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一、总则
1、落实好管理层次的定位,进一步强化工程管理,不断提高公司劳务分包管理水平和提高劳务分包方的素养,促进双方合作共赢的良性发展
2、公司工程所运用的劳务分包企业,必需是公司确认准入的劳务分包队伍,并列入公司合格劳务供方的劳务队伍,凡未经考评合格的劳务分包方,各工程严禁运用以往与公司有过劳务纠纷、诉讼、发生过农民工讨薪等极端或群众大事,劳务企业信誉度差的劳务分包队伍坚定不予运用
二、劳务分包队伍准入管理
1、凡未列入公司合格劳务分包施工队名录的在选用前,工程部或其他人员须提前向公司申报拟选用劳务分包人,公司组织人员进行考查,考察内容包括2了解该施工队擅长的施工作业类别或专业等情况;3了解该施工队用工、安全、施工、生活管理,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保险缴纳情况;3重点了解施工队近三年施工业绩情况以及过往履历,也可实地考察在施或已完的工程一个,并查看与考察工程工程相对应的《劳务分包合同》,确认其业绩是否属实4根据上述内容考察后,填写《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准入考察表》,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三、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的选用
1、选择劳务分包方必需从公司劳务分包花名册中选用,根据其施工质量、施工力量、信誉等级等择优选用,优先选用评价指标高的劳务分包方
2、有意向与我公司进行合作的劳务分包人,在进入施工前,必需经过资质、业绩审核确认具有担当工程工程劳务分包相应的资质及实力,施工队具备相应的施工力量和业绩,否则不得运用的劳务分包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第十条为保障劳务工人的合法权益,工程部可向劳务分包方按其所承包工程应付工程款的10%X15%提留工资支付保证金,作为专项基金,专款专用当分包工程竣工或年终结算时,如劳务分包方未拖欠劳务工人工资,工程部一次性将保证金返还分包单位第十一条因劳务分包方拖欠劳务工人工资及由此引发工人集访,处理不当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工程部负责人的相应责任劳务分包管理制度3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削减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纠纷,依据《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公司坚持以本制度来标准公司的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务分包合同
一、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第一条劳务作业发包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劳务作业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与所承接工程相顺应的资质等级以及未取得安全生产答应证的企业承包人不得将所承接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建设单位不得直接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或个人第二条劳务作业招标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作业直接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前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发包人、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劳务分包合同本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第三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纳书面方式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托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得运用分公司、工程经理部印章第四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发包人、承包人的单位全称;
(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三)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
(四)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
(五)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
(六)劳务作业内容变更、洽商的形式和要求;
(七)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A)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确实认方式及补偿,依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商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认程序,材料保管责任;
(九)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二)发包人、承包人联系电话,以及发包人的工程经理,承包人的工程负责人的相关信息;
(十三)其他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商定的内容第五条本市推行运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的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第六条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包括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选购内容劳务分包合同可规定低值易耗材料由劳务分包企业选购劳务分包合同中不得包括修理保证金的内容第七条发包人、承包人商定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计算方式时,可以选择固定合同价款、建筑面积综合单价、工种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四种方式选择其一计算发包人、承包人不得采纳“暂估价”方式商定合同总价第八条采纳建筑面积综合单价方式计算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商定建筑面积计算规章、计价标准、工作内容、调整因素等第九条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包括工人工资、管理费、劳动爱护费、各项保险费、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文明施工及环保费中的人工费、利润、税金等第十条发包人、承包人在劳务分包合同订立时应当对以下有关合同价款内容明确商定
(一)发包人将工程劳务作业发包给一个承包人的,正负零以下工程、正负零以上结构、装修、装备安装工程等应分别商定;
(二)工人工资、管理费、工具用具费、低值易耗材料费等应分别商定;
(三)承包低值易耗材料的,应当明确材料费总额,并明确材料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四)劳务分包合同价格风险幅度范围应明确商定,超过风险幅度范围的,应当按时调整第十一条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商定施工过程中劳务作业工作量的审核时限和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的支付时限审核时限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上月劳务作业量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日;支付时限从完成审核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5日第十二条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商定对劳务作业验收的时限,以及劳务合同价款结算和支付的时限
二、劳务分包合同的备案第十三条发包人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7日内,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第十四条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采纳网上数据申报与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数据申报应当通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合同主体名称、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及其支付方式和在京施工人员信息等第十五条发包人办理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务分包合同(正、副本);
(二)在京施工人员工程用工备案花名册;
(三)未进行身份认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施行劳务作业招标的,提交中标通知书;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第十六条劳务分包合同中触及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劳务分包合同工期、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发包人工程经理、承包人工程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按时确认并签订变更协议发包人应当自签订变更协议之日起7日内持变更协议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理备案手续在京施工人员发生变更的,承包人应当于每月5日前通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记录变更人员信息第十七条发包人、承包人商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双方应当签订解除协议发包人应当自签订解除协议之日起7日内持解除协议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理备案手续解除协议签订前,发包人不得答应其他承包人进入现场对此范围内的劳务作业进行施工
三、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第十八条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业务培训,具备相应的从业力量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以工程工程为单位,设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日常管理第十九条自劳务分包合同备案之日起至该劳务作业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之日止,承包人应当依据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进度情况,于每月25日前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上个月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等合同履行数据发包人可以通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对承包人填报的合同履行数据进行查询,如认为存在异议,应向承包人提出,承包人拒绝更正的,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据实反映劳务分包管理制度4第一章总则
1、为进一步依法标准湖北省电力公司系统电力工程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基础工作的薄弱环节的管理,有效防范安全和质量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电力建设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施工承包商必需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实行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他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有商定的,在合同商定范围内,施工承包商可将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条件的分包商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无商定的,分包必需经建设单位同意工程分包总价不得超过施工承包合同总价的30%否则,应视为违规分包
3、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应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工程分包由施工承包商向监理承包商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承包商审核同意后,报请工程法人(泛指工程法人、工程建设单位,下同)批准施工承包商应严格检查劳务分包商的资质条件,并将分包情况(劳务分包商的资质条件及人员构成等情况)报监理承包商备案
4、施工承包商在签订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合同时,须将工程款、劳务费及临时工工资的支付在合同中明确分包合同必需遵循施工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意承包合同中的技术、经济条款分包合同应报监理承包商和工程法人备案
5、工程法人、监理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应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义务,做好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管理工作,严禁以包代替,以罚代管第二章工程分包
6、工程分包商必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等级条件和施工力量,分包的工程仍由施工承包商按与工程法人所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确定的责任和义务向工程法人负责,工程分包商在分包范围内向施工承包负责,施工承包商和工程分包商对分包工程担当连带责任
7、严禁将电力建设工程主体工程分包送电线路工程工程的主体工程,是指送电线路工程的杆塔组立、架线和附件安装;变电工程的主体工程是指构支架组立,一次、二次、通讯、调度自动化等电气装备安装和调试等工程第三章劳务分包
8、劳务分包商必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条件,其自身的人员数量及素养应能满意安全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并应保持施工人员的稳定施工承包商负责对劳务分包商施工作业行为的监督、指导,并全面担当与工程法人所签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