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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信访工作考核制度暂行规定
一、考核目的与原则为了加强信访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提升信访工作质量,确保社会稳定和公民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特制定本《信访工作考核制度暂行规定》本制度的考核目的是评估信访工作的绩效,并通过评估结果推动信访工作的改进和提升考核应以客观、公正、公开为原则,确保考核结果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考核对象和范围.考核对象各级信访部门(含信访办、信访局等)、信访干部,以1及信访工作考核组织机构等.考核范围信访工作的组织、指导、督导、处置等方面2
三、考核指标和权重考核指标应包括以下方面信访事项受理工作、信访事项调查核实
1.和审核工作、信访事项处理和回复工作、信访工作的宣传与教育等各项指标的权重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权重可以根据不同层级的信
2.访工作进行适度调整
四、考核程序与方法考核程序应包括以下环节评估准备、数据收集、指标评分、结果
1.分析、评估报告撰写、考核结果反馈等具体操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考核方法可以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定量考核可通过
2.数据分析、统计等方式进行,定性考核可通过现场检查、访谈、调研等方式获取
五、考核结果与利益关联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被考核对象,对于考核得分较低的单位或个
1.人,应采取及时约谈、督促整改等方式,予以必要的协助和支持考核结果应与奖惩机制相结合,对于考核成绩较好的单位或个人,可
2.给予表扬、奖励以及晋升等激励措施;而对于考核成绩较差的单位或个人,可采取通报批评、减少相关资源等惩罚措施.考核结果可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晋升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以体3现考核结果与利益关联的原则
六、考核结果的监督与评估考核过程中应加强监督与评估,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监
1.督评估可以通过内部监察、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应定期进行审查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以
2.促进信访工作的持续改进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信访工作考核制度暂行规定》以及相关的配套制度和操作指引的出台,将有助于加强信访工作的管理,推动信访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提升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请各级信访部门、信访干部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开和客观性,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信访工作不断发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