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2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仓库防火管理制度仓库防火管理制度1为了强化施工现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爱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依据《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一、工程施工必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施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消防宣传工作,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二、现场仓库保管员应当熟识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学问和防火安全制度,把握消防器材的操作运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三、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学问的培训I,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催促落实
五、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六、库房不准运用碘鸨灯和高温照明灯具,不准运用电炉、煤油炉、电烙铁、电烫斗、热水器等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七、仓库应装置醒目的防火标志,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标准,设置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
八、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四周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井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库内不准建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搁层,并要常常保持清洁
3、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装备,如的确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标准》安装
4、库内不准拉临时电线,不准设电熨斗、电水壶等电器装备
5、仓库一般应采纳自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纳白炽灯泡,其功率不得超过60W,严禁运用日光灯、碘鸨灯,且线路的敷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cm以上
6、仓库应单安装电源刀闸箱,并设在库外,且应实行防雨、防潮等爱护设备
7、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计醒目的禁火标志,筏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8、仓库管理人员必需做到每日检查,按时消退火灾隐患
9、库内应配足备齐相应消防器材并要有专人管理,落实责行,定期检查修理,保持完好好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管理和运用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识危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管理制度《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装备,定期测温检查
3、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汽、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充足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修理、检查装备机件,严禁运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对怕潮(如乙焕),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事故
6、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运输危险品必需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得同车混装运输
9、剧毒物品应专库存放,必需有双人双锁共同保管,一起领用,一起退回领用危险物品必需经单位领导批准,运用氧化物、氧化锌等剧毒物品应责成班组长级以上人员监督运用,随领随用,盈余退回仓库防火管理制度10为了强化工地安全防火管理,进一步地保证施工能够顺当开展,仓库是堆放材料基地,也是工地的重点防火部位,特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一、仓库门口必需配备肯定数量及种类适宜的灭火器,重点防火责任人明确到位,有醒目的戒烟标志
二、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之类的、严禁放入仓库内
三、材料堆放必需分类整齐、地面保持干净
四、在仓库内严禁吸烟,违者惩罚
五、工程部每月二闪有关人员对仓库进行防火检查,查出问题落实“三定”措施,按时整改,否则根据工程部有关规定进行惩罚仓库防火管理制度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爱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依据《消防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章》、《酒厂设计防火标准》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仓库防火安全必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施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防火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库、储罐区、沼气罐(柜)油库等甲、乙类仓库和包装材料库、粮库、曲库等丙类仓库及其他丁戊类仓库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时,应按《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制度》执行第五条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管理人员为防火安全员,全面负责仓库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第七条仓库防火安全员负有以下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防火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养;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退火险隐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仓库消防安全管理,爱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依据《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章第二条仓库消防安全必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施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第三条本规章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第四条本规章适用于由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标准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运用第六条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七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以下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养;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退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第八条国家储藏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依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第九条国家储藏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第十条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第十一条仓库防火负责人确实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看法第十二条仓库保管员应当熟识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学问和防火安全制度,把握消防器材的操作运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第十三条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学问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第十四条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杳,催促落实第三章储存管理第十五条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标准》的规定,根据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第十六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的规定第十七条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需露天存放时,在酷热季节必需实行降温措施第十八条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简单互相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需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第二十条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需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枯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掌握湿度与温度第二十一条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坚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按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第二十三条运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第二十四条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需采暖时应当采纳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第二十五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详细实施应当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第二十六条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转变,如确需转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第四章装卸管理第二十七条进入库区的全部机动车辆,必需安装防火罩第二十八条蒸气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第二十九条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第三十条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需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需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第三十一条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第三十二条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需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刻撤除第三十三条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运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惊、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装备要实行消退静电的措施第三十四条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装备需要修理时,应当实行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第三十五条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第五章电器管理第三十六条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需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七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需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第三十八条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运用碘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运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实行隔热、散热等防火爱护措施,确保安全第三十九条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零点五米第四十条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爱护第四十一条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需拉闸断电禁止运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第四十二条库房内不准运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第四十三条仓库电器装备的四周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装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第四十四条仓库必需根据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标准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第四十五条仓库的电器装备,必需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修理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第六章火源管理第四十六条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需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第四十七条库房内严禁运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需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实行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第四十八条库房内不准运用火炉取暖在库区运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第四十九条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运用地点时,必需依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根据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第五十条库区以及四周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第七章消防设备和器材管理第五十一条仓库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标准,设置、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第五十二条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四周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第五十三条仓库的消防设备、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修理、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第五十四条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藏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第五十五条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器材,应当常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好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实行防冻措施第五十六条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第八章奖惩第五十七条仓库消防工作成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赐予表彰、嘉奖第五十八条对违反本规章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根据国家法规予以惩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惩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五十九条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章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恰当放宽第六十条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仓库,可以根据本规章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方法第六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委依据本规章制订的详细管理方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第六十二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一九八年八月一日经批准、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布实施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章》即行废止
九、仓库的消防设备、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修理、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仓库防火管理制度2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3常常留意季节性改变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0c以上时,应按时实行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
2、4m,电线敷设标准,夜间要按时熄灯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31、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保管员应常常进行安全自查
2、熟识和把握贮存物资的性质依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堆放整齐,化学危险品要专库存放,严禁混放
3、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火和运用电热器具,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4、物资堆放要符合“五距”,并留有消防通道
5、仓库内常常保持干净,库内及其四周的包装纸箱、木板条和杂草等易燃物要按时去除
6、仓库内运用符合安全规定的灯具,并常常检查电器装备、线路,防止老鼠等动物进入仓库防火管理制度13
一、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有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二、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三、常常留意季节性改变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以、上时,应按时实行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四、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
2.4m,电线敷设标准,夜间要按时熄灯
五、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六、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仓库防火管理制度14纺织工业的原料、成品仓库(包括库房和露天货场)是防火安全工作的重点依据《消防监督条、例》和批准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章》以及口981]160号通知等有关法规,对纺织企业和专业的原料、成品仓库(简称原成库)的防火安全工作,特作如下规定第一条、企业和专业仓库,必需严格贯彻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原成(供销)科长和仓库负责人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防火、安全工作列为仓库管理的首要任务,认真做好厂长、经理(包括分管仓库的副厂长、副经理)和专业仓库主任,对原成库的防火、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应常常到原成库检查、催促第二条、企业和专业仓库,要建立健全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全体仓库工作人员和警卫人员都是义务消防员义务消防队在业务上受专职消防队(员)的指导专职消防队(员)每季最少应组织一次仓库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技术的训练和演习,并制订库区灭火作战方案,使义务消防队成为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消防队伍第三条、原成(供销)科长和保卫科长每月应分别对仓库工作人员和警卫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班、组长每天要开好班前、班后安分配到原成库的新工人应认真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过消防技术训练,懂得消防学问,娴熟把握灭火技能第四条、分管原成库的厂长、经理应每月组织一次原成(供销)保卫、安技、消防等有关部门到库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解决第五条、原成库应实行分片包干负责的方法,做好库区和库内的清干净工作,按时去除杂草、杂物,常常检查安全情况第六条、仓库工作人员下班后,库区的防火工作由值班警卫人员负责仓库管理员(班、组长)和夜间值班警卫人员要做好上、下班的交接验收,下班时要对库房逐一检查封库仓库钥匙应由专人保管,下班后由值班警卫人员保管第七条、库区应设警卫人员昼夜值班,并设有报警装置夜间值班警卫人员每班最少2人,每隔一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保卫科要检杳巡回制度的执行情况,列为警卫人员评奖、晋级的,考核条、件第八条、非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进入库区库外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库区时,必需佩带临时工作证,外单位人员进库区联系工作,上级机关来库检查,除佩带临时工作证外,应由仓库人员伴随库外人员进库区一律都要登记第九条、库区工作人员不得运用临时工,警卫人员不得布置老、弱、病、残人员担任第十条、外单位(如棉、麻供应站和商品检验部门等)在原成库内工作的职工,必需遵守企业安全制度,违反安全制度而又不接受批判改正的不准进入库区第十一条、库区、库内不得存放原料、成品、下脚以外的其它物资第十二条、任何人进入库区,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和其它易燃物品入库处应有明显告示,警卫人员要对进入库区人员提示,违者要严格处理第十三条、原成库不得做为它用,露天货场内不得建筑其它房屋第十四条、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应增建相应的原成库,并与扩建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运用第十五条、原成库必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的要求新建、改建原成库以及在库区附近新建建筑物,必需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批准和验收,否则不得施工和交付运用第十六条、库区应建围墙应与生活区和其它区域隔开第十七条、仓库工作人员办公室和休息室一般不应设在库区内如设在库区内,则不得与库房联结,更不得设在库房内;并严禁在库房内住人和搭设可燃材料的搁层第十八条、库房、露天货场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烟囱高度超过30米时,其间距应按烟囱高度计算现有距离缺乏者必需实行严密的防范措施第十九条、库区严禁搭建易燃棚库用电瓶充电室应设在库区外的安全地点第二十条、库区应装设避雷装置避雷装置应符合水利电力部《电气装备接地装置规程》和《电力装备过电压爱护设计技术规程》等规定要求第二十一条、库区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离库区30米以内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需经保卫科、仓库负责人检查,企业领导批准,实行牢靠的安全措施,并指派专职消防员在场监护作业结束后,应彻底毁灭火种,经认真检查,方可离开现场;值班警卫人员要强化巡回检查,防止死灰复燃第二十二条、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库房如进入库区,必需安上防火罩,减速行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可燃物,停车后应立刻熄火,仓库要派人监护第二十三条、蒸汽机车和内燃机车在开进库区站台前,应安上防火罩,蒸汽机车要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站台内清炉和停留仓库要派人监护,直至机车驶离库区刮大风时卸车,必需强化安全措施第二十四条、库房内不得装设电源线和电器装置,更不得架设临时电线库内照明应采纳投光灯采光搬运、吊拉、提升用的机动车辆,应用电瓶供电,并装有防止迸出火花的安全装置第二十五条、库区动力电源未改电瓶从前,库内用电的电源应在库外安装插座,用四芯胶皮软线接入库区,运用后应按时切断电源电线应敷设在不易碰撞挤压的地方,不能有接头,并严禁运用塑料线和再生胶软线电线上和电闸、插座下不准存放原料成品第二十六条、库区电线一般应设地缆线,不宜架设架空线如临时采纳架空线,应当在库棚和货垛的外侧通过,架空线下禁止堆垛高压架空线与仓棚、货垛的间距不小于15米,电线杆高度超过10米时,其间距不小于电线杆高度的一倍半第二十七条、库区严绕运用行灯,一般不要架设临时电线如必需架设临时电线时,应经仓库负责人、保卫科、安技科检查,厂长批准临时线最多运用一个星期,运用期间有专人管理,在仓库工作人员离库时,必需随时切断电源第二十八条、工厂和专业仓库的区域内,运输原成品的通道上空,架空电线必需离地面5米以上,吊拉、支撑要坚固,防止断线第二十九条、库区的电气装备和线路应有专人负责,每周至少应进行一次彻底检查,每年至少应进行二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需立刻停止运用,经修复验收后再启用第三十条、禁止运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装备和线路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7、工作结束时应检查门窗关锁情况并切断电源
8、娴熟把握防火、灭火学问及灭火器材的运用方法・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41、严禁明火入内,不准将火种带入仓库,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2、专人领用危险品,运用时严禁吸烟操作
3、危险品入库时,依据规定分类堆放,确保安全
4、开启油桶抽油时,要用专用工具,严禁用铁器敲打
5、油罐区、油泵房、桶装储存区等关键部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6、油库作业区的电动机,开关,电气仪表,照证用具器电器装备,应有机修电工常常检查
7、进出仓库,认真检查仓库内、外门窗,以防野火入内,同时确保库内通风地面枯燥
8、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和防汛抗台,防冻和防胀安全工作
9、必需配足有效的消防器材仓库防火管理制度51)库房内严禁吸烟2)库房内不准放置火炉、煤油炉、电炉等电器装备库房非材料人员严禁入内确因工作需要入内者,3)严禁将火种带入库房4)库房内不准运用60瓦以上的大灯泡及碘铝灯、水银灯等照明设置5)库房内化学危险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贮存,并按规定间距堆放6)库房内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仓库防火管理制度6为了强化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库存物品免受火灾危害,防止损失,按照国家消防法规有关条款及《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章》要求,结合本单单位储存物的性质,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施行‘谁租用,谁负责的原则,租用人必需全面负责租用仓库的日常防火安全,杜绝火灾隐患,防止火灾发生;
二、仓库内严禁吸烟,运用明火及烧焊作业;仓库外烧焊必需申请动火证;
三、仓库内严禁存放危险物品(易燃、易爆、三酸等);
四、未经本公司管理部门同意,禁止在仓库内私自拉电、接电,安装各种电器插座;
五、仓库内货物必需存放整齐,并与照明灯具保持
0、8米的水平垂直距离;
六、根据运用仓库面积,租用方应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或co2灭火器);
七、禁止占用仓库通道,堆放物品;
八、禁止在消防设备周边摆放物品仓库防火管理制度7
一、仓管员必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施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的消防安全由本单位的仓管负责
二、仓管员为仓库的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要学习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四、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常常自查,消退隐患
六、定期总结仓库的安全工作
七、仓库员应熟识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学问和防火制度把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与运用和维护保养,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八、对仓库新的职员应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学问的培训
九、禁止一切无关人员及车辆入内,装卸货物
十、对仓库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要表示清明,存放隔离,严防跑冒滴漏
十一、留意抽风、散热,确保照明装备完好无损
十二、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仓库防火管理制度8
一、仓库建筑
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仓库的建成
2、仓库、货场必需生活区、修理工房分开布置
3、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的规定
4、储存易燃物品库房地面,应当采纳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5、库区的加工间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
6、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标准》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7、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依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装备
二、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依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中的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相互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需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简单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简单积水的地点
6、受阳光照耀简单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酷热季节必需实行降温措施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坚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刻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实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别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实行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前方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常常保持干净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按时去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需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当保管或按时处理
三、装运管理
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需轻拿轻放,严防震惊、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运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装备上安装牢靠的接地装置
2、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需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3、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4、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需按时去除洁净
5、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6、库房、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四、电源管理
1、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装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根据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标准和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依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装备
3、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需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库房闷顶架电线
4、库房内不准运用碘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沟通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装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运用60瓦以上的灯泡
5、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需经公司领导批准,运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按时撤除
6、每个库房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库房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爱护设备
7、在库区及库房内运用电器机具时,必需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
8、电器装备除常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需立刻修理
9、禁止运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装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库房工作结束时,必需切断电源
五、火源管理
1、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
2、金属火炉距可燃物不应当小于一点五米金属烟囱距可燃墙壁、屋顶不应当小于七十厘米,距可燃屋檐不应小于十厘米,高出屋檐不应小于三十厘米烟囱穿过可燃墙壁、窗户时,必需在其四周用不燃材料隔开
3、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火炉附近不准堆放木片、刨花、废纸等可燃物
4、不准靠近火炉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燃着的火炉应有人负责管理
5、从炉内取出的炎热灰烬,必需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六、消防设备
1、仓库区域内应当根据《建筑设计防火标准》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备,保证消防供水
2、库房、货场应依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恰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装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3、消防器材装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修理,保证完好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装备实行防冻措施
4、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装备仓库防火管理制度9平常在杳找规章制度过程中,可能会需要到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让您节约时间起到了帮忙的作用
1、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章》要求,库存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