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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质管理制度
1.1确定特殊岗位
1.1特殊工种压力容器、锅炉、起重机械、叉车司机等岗位必须取得国家授权机构相应的合格证书
1.2关键、重要岗位设备、电器、仪表维修工、会计、统计、化验员等,需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1.3其他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应由质量认证咨询机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1.4安全管理人员应由安全监管部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1.2特殊要求人员管理根据体系要求,凡特殊要求的人员的红头文件的任命,年初由职能部门提供名单及相关信息,人力资源部编制红头文件并下发到相关单位
3.0证件办理法律法规要求的或公司要求的必备相关证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办理
4.0日常管理人力资源部保管原件,并建立台帐,定期组织复检,到期的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申报
十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健康标准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脱屑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害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聘用
2、体检范围凡符合食品生产安全相关岗位人员
3、体检程序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体检新员工在进公司前必须到县防疫部门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4、直接接触食品岗位的操作工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杳,凡不合格者,立即调离岗位
4.1各单位管理人员严格监督本单位员工体检,避免已患病的员工漏检
4.2员工体检检杳出不符合健康标准的,人力资源部通知所在部门,将其调离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
4.3人力资源部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全面记录员工的健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