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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供应商管理制度1目的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持续监视,以确保其能为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与服务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给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3职责供应部、质量管理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考核采购分管领导负责合格供应商的审批工作4规则
4.1合格供应商的标准
1.
1.1公司相关人员评价合格供应商时,应按照以下标准综合考虑
2.
1.
1.1供应商应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应有必要的资金能力
4.LL2优先选择按国家(国际)标准建立质量体系并已通过认证的供应商
4.对于关键原料,应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与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考查,其中包括下列五个方面的要求a)进料的检验是否严格b)生产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善c)出厂的检验是否符合我方要求d)生产的配套设施、生产环境、生产设备是否完好e)考察供应商的历史业绩及主要客户,其产品质量应长期稳定、合格、信誉较高,主要客户最好是知名的大型企业
4.
1.2具有足够的生产能力,能满足本公司连续的需求及进一步扩大产量的需要
4.
1.3能有效处理紧急订单
4.
1.4有具体的售后服务措施,且令人满意
4.
1.5同等价格择其优,同等质量择其廉,同价同质择其近
4.L6样品通过试用且合格
4.2供应商的评价程序
4.
2.1供应商初步评价质量管理部、供应部、研发部及其他部门视企业实际需求寻找适合的供应商,同时收集多方面的资料,如以质量、服务、交货期、价格作为筛选的依据,并要求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4.
2.
1.2供应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审,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召集本部门、质量管理部及设计部相关人员对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时使用“供应商初次评价标准表”
4.
2.
1.3在对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时,供应部、质量管理部须确定采购的物资是否符合政府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安全要求,对于有毒品、危险品,应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3供应商的现场评审
6.
3.1根据所采购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可将采购的物资分为关键、重要、普通材料三个级别,对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a)关键材料主要是指与产品直接接触、价值较高且采购金额占20%-50%的,品种少占10%左右的生产所需原材.料,一般统称为A类b)重要材料主要是指与产品间接接触、价值适中且采购金额占10%-20%以上的,品种占20%左右的生产所需原材料,一般统称为B类C)普通材料主要是指与备品备件,价值低采购金额占10%以下的,品种多占70%左右的生产所需辅助性材料,一般统称为C类
7.
3.2对于提供关键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供应部召集质量管理部、设计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并由质量管理部填写“供应商现场评审表”,供应部、设计部签署意见,供应商现场评审的合格分数须达到70分
4.
3.3对于普通材料的供应商,无须进行现场评审
4.4《质量安全承诺书》的签订
4.
4.1供应部负责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质量安全承诺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供应商提供合格材料的一种契约
4.5提出样品需求如公司有样品需求,由供应部采购人员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质量管理部相关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品名、规格、包装方式等
4.
5.2样品应为供应商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生产出的代表性产品,数量应多于两件
4.6样品的质检
4.
6.1样品在送达公司后,由设计部、质量管理部负责完成样品的材质、性能、尺寸、外观质量等方面的检验工作,并出具样品检验报告
4.
6.2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件上贴“样件标签”,并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
4.
6.33合格的样件至少为两件,一件返还供应商,作为供应商生产的依据;一件留在质量管理部,作为今后检验的依据
4.7确定合格供应商的名单
4.
7.1在“供应商基本资料表”、“供应商初次评价标准表”、“供应商质量安全承诺书”和“样品合格检验报告”四份资料完成后,供应部将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交采购分管领导批准
4.
7.2原则上一种材料需暂定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供采购时选择
4.
7.3对于惟一供应商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
8.4接单生产时,如果客户指定供应商名单,供应部采购人员必须按顾客提供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如需从非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处采购时,必须事先得到客户的书面批准
4.
9.5适时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删除不合格供应商修订后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由主管副总批准生效5供应商的监督与考核
5.1考核对象供应商考核对象为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的所有供应商
5.2条考核方法公司对供应商实行评分分级制度,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包括质量、交期、服务、价格水平等方面的内容
5.3考核频率对关键、重要材料的供应商,应每月考核一次;对普通材料的供应商,则每季度考核一次
5.4考核结果的处理
5.
4.1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供应商,优先采购
5.
4.22考核结果在808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评价小组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
5.
4.
34.3考核结果在707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评价小组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决定是否继续采购,或减少采购量
5.
4.4对考核结果在69分以下的供应商,须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并终止向其采购
5.
4.5考核标准和考核结果由采购人员书面通知供应商
5.5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交期监督
5.
5.1采购人员应要求供应商准时交货,同时记录由供应商原因引起的分批发运造成的超额费用
5.6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质量监督
5.
6.1质量管理部和供应部应保存合格供应商的供货质量记录,产品不合格时应对供应商提出警告,连续两批产品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另选供应商,或待其提高产品质量后再行采购
6.
6.2对于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货资格,将其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6供应商政策的执行、反馈与变更
6.1供应商政策的执行与反馈
6.
1.1对内相关业务人员在接到供应商政策执行通知书后,须按规定执行,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若发现任何质量问题的,应立即反馈给供应部、质管部、设计开发部、使用单位若出现价格波动则反馈至供应部、系统分管领导、企管部、财务部
7.
1.2对外相关业务人员在接到供应商政策执行通知书后,应第一时间按要求通知相关供应商,并严格执行信息传递到达回复核销动作,确保信息传递及时有效
7.2供应商政策的临时性变更
7.
1.1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经过公司采购系统分管领导的书面同意后,可对某些供应商的政策作临时性调整a)某供应商的发展战略或地域销售政策发生对公司有利或不利的重大调整b)某供应商决定把我公司作为重要客户c)重要供应商出现经营危机d)市场供应价格发生剧烈震荡,使供应风险骤然加大,引起供需双方相应做出重大的政策调整e)其他需作临时性调整的情况
7.
1.2临时性供应商等级调整同样应填写“供应商等级变动申请表”,并在表格右上方注明临时字样和调整时限
6.
2.3一旦调整结束,应立即恢复其原有等级,如仍需继续保留临时等级,需报总经理特批,并于该季度在供应商评审会议上通过7相关文件无8记录《供应商基本资料表》《供应商初次评价标准表》《质量安全承诺书》《样品检验报告》《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周期评价表》《供应商再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