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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分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第一条分公司的设立
1、申办分公司要具备的以下条件1必须设立固定的工作办公场所2必须选好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懂工程建设管理,具有良好从业素质的人员担当分公司负责人3必须设有专兼职财务人员4分公司必须配备能开展建筑施工工作的施工队伍最低配备标准为1个总工程师,2个专业工程师,2个专业技术员分公司为施工人员办理养老保险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包括注册建造师、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员
2、分公司的审批1分公司具备以上条件后,由总公司派员进行实地审核,上报总公司批准2分公司的设立,需经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董事长批准3按公司规定交纳承包保证金4分公司自行负责分公司的注册备案等工作,总公司负责提供注册备案所需的相关资料第二条分公司的管理
1、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建筑施工业务
2、总公司给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须由公司委派人员负责保管使用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类章,否则总公司处以严厉处罚或撤消分公司的经营权
3、分公司承担承包期间发生的全部经营成本,包括开办费、交易席位费、工程项目建筑施工费开支、所有税费、分公司日常开支和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以及分公司经营有关而发生的等所有费用
4、分公司所承接项目建安发票和税金统一在总公司所在地开具和交纳
5、分公司在承揽建筑施工项目时,必须自己组织施工队伍,总工程师应由总公司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如临时需要借用总公司人员,必须征得总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规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内部人员自行协商,否则总公司可随时撤消分公司资格或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6、总公司提供公司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件、执照以及其他的相关资信资料,以便分公司用以办理注册备案及投标过程中使用,借用期限为2个星期,最多1个月借用公司人员上岗证件收取一定费用
7、分公司在承揽施工业务时,招投标项目由分公司自行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并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建筑施工服务合同,订立合同必须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招投标工程如需总公司编制投标文件,总公司将收取标书编制费
8、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工作质量考核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因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用工经济纠纷赔偿,由分公司承担,如给总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公司将撤销分公司的经营权分公司借用总公司人员组成的项目管理部,不论何种原因受到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除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分公司及项目管理部进行处罚外,分公司还应对相关借用人员个人进行经济补偿
9、分公司在每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汇报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况,包括所施工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和财务报表外地可用传真、电子邮件和总公司网站等形式上报总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纪守法,按章纳税,要按照总公司的规定,根据分公司工程款收入按比例及时向总公司上缴管理费,分公司年产值达不到承包目标的,总公司可随时取消分公司经营权
11、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承接业务,所承接项目工程款必须进入总公司财务
12、分公司已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在合同规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结束前总公司财务账上未有体现该工程管理费收取情况记载的,总公司有权按规定向分公司收取该工程的管理费第三条项目管理部管理制度按总公司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