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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肥都市妇幼保健院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制度一类精神药物免费交回医院,由医院按照规定销毁处理;药房、手术室、住院部各科剩余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应办理退库手续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药剂科应当对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的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二、对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的购入、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三、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丢失或者被盗、被抢欧发现骗取或I,者冒领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日勺,应当立即向医院办公室、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药物监督管理部门汇报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报损、销毁制度
一、对过期、损坏及由患者退回时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需要报残损的由药库填写报损I,单,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经院麻醉药物、精神药物管理小组,主管领导,医院重要负责人审批,方可作报损处理并将报损单送市卫生计生局、市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立案报残损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销毁处理,不得自行处理
二、对过期、损坏及由患者退回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进行销毁时,要向院麻醉药物、精神药物管理小组,主管领导,医院重要负责人提出销毁申请,经同意销毁申请后,再向市卫生计生局提出申请,在市卫生计生局派出人员的监督下统一销毁,并对销毁进行登记
三、回收日勺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注射剂空安甑或者贴剂,应定期经药剂科主任审批后由药库负责销毁销毁时,应有药剂科主任、医务科人员在场监督,并对销毁进行登记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专用处方管理制度
一、对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专用处方,按照《处方管理措施》,实行统一格式、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统一计数管理
二、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由医院麻醉药物、精神药物管理小组指定药剂科管理,实行专人、专柜、专管对进出区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专用处方建立账册,对专用处方发I出进行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处方编号、领用部门、数量、保管人及领用人签字,做到账物相符
三、专用处方使用科室实行专人领取、专人保管有处方权欧医师领用时,应做好记录,包括I领用时间、处方类别、数量、处方编号、领用人及保管人签字
四、专用处方因书写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使用时,临床各科要将该编号专用处方退回药剂科,由药剂科作报废处理并通告全院
五、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专用处方发生失窃时,应迅速向院保卫科汇报,并向药剂科汇报失窃处方的起止号码,由药剂科监控处方的流向失窃处方自失窃之时起作废,在院内通告
六、药库应当对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按处方编号、年月日分年装订
七、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保留期限为年,第二类精神药物处方保留期限为年32处方保留期满后,经医疗机构重要负责人同意、登记立案,方可销毁
八、对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实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物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处方专册登记保留期限应当在药物有限期满后不不大于年2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各临床科室储存管理制度
一、各临床科室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与麻醉、精神药物有关时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临床科室应当配置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的领用、储存保管及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三、各临床科室寄存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应当配置保险柜
四、各临床科室凭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及空安甑到药库领取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领取后数量不得超过本科室固定基数
五、各临床科室应建立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交接班制度,对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实行班班交接,并填写交接班登记表
六、各临床科室使用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时应有使用登记
七、各临床科室使用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注射剂时,应对未用完的最小包装剩余药液进行销毁,销毁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销毁记录
八、各临床科室发现下列状况,应当立即向麻醉、精神药物管理小组汇报、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1I;、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的2
九、各临床科室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负责人为科室负责人和专职管理人员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专题检查制度
一、麻醉药物、精神药物管理小组,每季定期进行专题检查
二、检查内容包括、麻醉药物、精神药物处方开具与否符合规定;
1、药库、药房、手术室等储存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与否规范;
2、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账物与否相符;
3、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多种记录与否规范;
4、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的安全管理状况;
5、其他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事项6
三、药库、药房、手术室等要对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定期进行自查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向麻醉、精神药物管理小组负责人汇报,并规定限期整改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使用培训和考核制度
一、麻醉药物、精神药物管理小组负责组织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有关知识培训和考核
二、培训和考查对象为医院内日勺执业医师、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及护理人员
三、培训和考核内容包括、《药物管理法》、《执业医师法》、《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管理条例》、《处方管理措施》、1《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和《医疗机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医院内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使用及管理制度;
2、麻醉药物、精神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3、癌痛、急性疼痛和重度慢性疼痛的规范化治疗;
4、医源性药物依赖欧防备与汇报;5I、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6I
四、培训方式采用集中讲课日勺方式进行
五、培训结束后应当对执业医师、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病历管理制度
一、门诊癌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因疾病需要长期使用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的,要建立病历
二、办理病历的患者须提供下列材料I、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1J、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有关有效身份证明文献;
2、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献;
3、《知情同意书》(原件)4在病历中留存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三、病历日勺首页必须由具有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权的首诊医师亲自检查患者后填写,并规定其签订《知情同意书》首页及知情同意书填写完整并收齐各项材料后,方可由具有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
四、为以便病人,专用病历原则由挂号室(收费处)保留
五、复诊时患者凭身份证到病历保管处领取专用病历
六、患者(或代办人)需凭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专用病历、身份证及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到药房取药取药后由药房收回,药房在小时内将专用病历交回挂号室(收费处)24麻醉药物、精神药物管理小组日勺职责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麻醉药物、精神药物管理的各项制度
二、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列入医院年度目的责任制考核,平常管理工作由药剂科负责凡有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储备量及使用区(部门(药库、药房、手术室等)都要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平常管理工作
三、建立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使用专题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每季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欧问题和隐患I
四、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和印制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专用处方格式;规定和审批药房、手术室等科室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的固定基数
五、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麻醉药物、精神药物管理、使用的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并对培I训效果进行考核;负责本院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权及调剂权资格管理临床科室负责人职责
一、临床各科室应指定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的负责人
二、临床各科室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实行基数管理,固定基数应通过麻醉药物、精神药物管理小组审批
三、临床各科室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实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必须交接清点,交接班应有记录,并由交接人签名
四、使用后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注射剂时空安甑应妥善保留,退交药库
五、临床科室使用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注射剂时,应对未用完的最小包装剩余药液进I行销毁,销毁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销毁记录
六、临床各科室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只能供院内患者按医嘱使用,严禁外借,私自使用
七、临床各科室在储存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过程中发生丢失、被盗、被抢、受骗或被冒领时,应立即向麻醉药物、精神药物管理小组汇报,并按规定汇报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药剂科主任职责
一、在医院麻醉药物、精神药物管理小组的领导下,负责麻醉药物、精神药物的平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定期检查、监督本院麻醉药物、精神药物日勺采购、入库验收、储存、安全保管、使用、报损、销毁等管理工作,并将检查状况向主管院长汇报
三、负责麻醉药物、精神药物采购的审核、入库验收的审核及空安甑销毁的审批、销毁过期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的审核
四、负责合理、安全、有效应用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的宣传工作
六、对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中出现时问题,负责向主管院长或药物监督部门汇报
七、负责办理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购用《印鉴卡》期满重新提出申请、变更等手续药库保管人员职责
一、负责购回欧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的入库验收,认真做好入库验收记录I I
二、负责出库发放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并逐笔记录;对进出专库的麻醉、第一类精神药物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
三、负责药库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的安全管理调剂部门负责人员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的基数管理,当固定基数需变化时应经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小组同意
二、负责对进、出药房的麻醉、第一类精神药物建立专用帐册,逐笔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三、检查麻醉药物处方与否符合规定,检查本部门药剂人员填写日勺各项记录与否对的内容I,与否完整
四、负责回收药物及空安甑的保管并及时补充
五、负责本部门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日勺安全管理
六、对本部门在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科主任汇报调剂人员职责
一、处方的调配人、查对人应仔细查对麻醉药物处方日勺医师签名,并仔细审查处方与否符合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调配人、查对人应当拒绝调配发药
二、负责填写《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使用登记》
三、发放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注射剂时,负责收回与处方开具药物名称、规格、数量相等时空安甑
四、回收患者剩余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时应详细填写《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回收记录》并双人签字,同步负责将回收药物交部门负责人
五、凡有交接班的调剂部门,值班人员负责清点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数量,并填写《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交接班记录》
六、对发放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或药剂科主任反应I处方医师职责
一、开具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使用专用处方
二、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需要,按照《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药物阐明书中的药物适应证、药理作用、使用方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处方书写及用量应当符合《处方管理措施》的规定
三、医师开具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时,应当在病历中记录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日勺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
四、门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对应的病历,规定其签订《知情同意书》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1、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有关有效身份证明文献;
2、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献
3、《知情同意书》原件4
五、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的门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物注射剂仅限于医院内使用
六、为住院患者开具日勺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应当逐日开具
七、盐酸哌替咤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院内使用
八、应当规定长期使用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的门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3
九、除治疗需要外,医师不得开具麻醉药物、精神药物处方
十、未获得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资格的医师,私自开具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的及具有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医师,未按照规定开具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I,处方,或者未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的予以对应的惩罚I,
十一、妥善保留领取的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专用处方,对领取编号范围内的处方丢失负责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使用和安全管理实行细则为深入规范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工作,加强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使用和安全监管,根据《处方管理措施》、《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物、二一八年三月目录麻醉药物及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机构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管理机构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处方权及调剂权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购用《印鉴卡》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麻醉药物、精神药物采购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验收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储存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领发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行细则
一、药库、根据库存状况及临床使用状况做好采购计划;采购人员按本院采购程序及时向市内的麻醉1药物和精神药物定点经营企业进行采购,以保证临床需求、对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实行双人双锁保管
2、对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入库验收必须做到货到即验、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3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采用专薄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状况、验收和保管签字等、对进出库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建立专用帐册,进出库做到逐笔登记出库记录内4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等,做到帐、物、批号相符、对回收的空安甑及专用处方进行专薄登记,按专用处方开具的药物数量及空安甑的实际数5量进行出库调拨
二、临床科室、有麻醉药物、一类精神药物储存基数的,要根据消耗状况及时补充库存基数
1、对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实行双人双锁保管
2、由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保管负责人凭空安甑及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专用处方3到药库领取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补充库存基数、当从药库领取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回来后,要即时在《麻醉药物、精神药物使用登4记簿》中的“领进”行下填写有关记录、当使用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时,要及时填写《麻醉药物、精神药物使用登记簿》,5最迟不超天
2、使用注射剂型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时,要留存空安甑,不得丢弃
6、当使用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时,使用剂量局限性支或片的剩余药液(或残片)711J,要即时销毁销毁时要人在场,并作记录、签名
2、医师开具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时,要向患者(或代办人)索取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8关有效身份证明文献、诊断证明复印件、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保管负责人要凭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专用处方调配发出9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急救时可以先调配发出,用后要及时补开专用处方,最迟不超一天、调配发出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时,要仔细查对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专用处方,10审查专用处方各项目与否填写齐全、清晰,用量、书写与否符合规定缺项、书写和用量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调配
三、罚则、未按规定对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进行验收入库、调拨出库并作验收、出库记录但未1导致严重后果时,初次扣罚元并限期改正;第二次扣罚元并限期改正;三次扣罚元及50100200调离岗位并按有关法规处理、未按规定对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专用处方进行专册登记但未导致严重后果日勺,初次2扣罚元并限期改正;第二次扣罚元并限期改正;三次扣罚元及调离岗位并按有关法规处3050100理、医师开具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未按规定使用专用处方但未导致严重后果的,初次扣3罚元并限期改正;第二次扣罚元并限期改正;三次扣罚元及取消麻醉药物、第一类精50100200神药物处方权并按有关法规处理、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的调配人、查对人,未按规定对处方进行查对但未导致严4重后果区初次扣罚元并限期改正;第二次扣罚元并限期改正;三次扣罚元及调离岗位J,3050100并按有关法规处理、未按规定登记《麻醉药物、精神药物使用登记簿》但未导致严重后果的初次扣罚元并5I,30限期改正;第二次扣罚元并限期改正;三次扣罚元及调离岗位并按有关法规处理
50100、对导致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空安甑丢失但未导致严重后果日勺,初次对直接负责人6扣罚元,科室负责人扣罚元,并责令改正;二次对直接负责人扣罚元,科室负责人扣罚5030100元,并责令改正,一再不改的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导致严重后果的,按有关法规处理
50、以上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有关规定处理7毒、麻、精神类药物使用管理规定
一、医疗用毒性药物(如下简称毒性药物),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妥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物毒性药物的管理品种是指《医疗用毒性药物管理措施》(国务院令第号)中规定的品种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是指国家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联合23公布日勺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品种目录(年版)、我国内已生产和使用口勺药物精神药物分2023为第一类精神药物和第二类精神药物放射性药物是指用于临床诊断或者治疗日勺放射性核素制剂或者其标识药物
二、购进、贮存、管理和使用毒性药物、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必须遵照《医疗用毒性药物管理措施》和《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放射性药物管理措施》(国442务院令第号)区规定进行,入库和取用须及时登记注帐,并每天进行清点25I
三、药剂科必须严格监督和指导各临床科室合理使用毒性药物、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成果汇报医教部如发现滥用状况有权拒发,并直接向医教部汇报,以便及时检查、处理
四、药剂科和各临床科室必须建立健全毒性药物、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的管理制度,进行“五I专”(即专人、专柜加锁、专帐、专册、专门处方)管理,同步必须实行“双人双锁”管理,药物库房要设置“三铁一器”(铁门、铁柜、铁锁、报警器)
五、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开具毒性药物、放射性药物的处方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除治疗需要外,医师不得开具麻醉药物、精神药物、毒性药物和放射性药物处方
六、医务科、药剂科负责对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调剂资格医师获得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物处方药师获得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本机构调剂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
七、门(急)诊癌症疼痛病员和中、重度慢性疼痛病员需长期使用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日勺,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病员,认真填写病历(门诊收费处或药房保留),并规定其签订《知情同意书》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二级以上医院开具区诊断证明1I、病员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有关有效身份证明文献
2、为病员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献3
八、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的门(急)诊癌症疼痛病员和中、重度慢性疼I痛病员外,麻醉药物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九、为门(急)诊病员开具勺麻醉药物注射剂和第一类精神药物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H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平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平常用量哌73醋甲酯用于治疗小朋友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平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物一般每张处方不15得超过平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状况的病员,处方用量可以合适延长,医师应注明理由7
十、为门(急)诊癌症疼痛病员和中、重度慢性疼痛病员开具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I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平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平常用量;其他剂型,315每张处方不得超过平常用量7
十一、为住院病员开具日勺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平常1用量
十二、对于需要尤其加强管制的麻醉药物,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咤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十三、临床科室应对长期使用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的门(急)诊癌症病员和中、重度慢性疼痛病员,每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3
十四、药师应当对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次序号医疗用毒性药物、第二类精神药物处方保留期限为年,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保留期限为年处方23保留期满后,经医疗机构重要负责人同意、登记立案,方可销毁
十五、药剂科应当根据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处方开具状况,按照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病员姓名、用药数量专册保留期限为年3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使用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安全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报损、销毁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专用处方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各临床科室储存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专题检查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使用培训和考核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病历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麻醉药物、精神药物管理小组的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临床科室负责人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药剂科主任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药库保管人员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调剂部门负责人员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调剂人员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处方医师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使用和安全管理实行细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药库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临床科室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罚则错误!未定义书签毒、麻、精神类药物使用管理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麻醉药物及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和卫生部颁发的《医442疗机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规定》(卫医发[)号)和《处方管理措施》(卫2023438生部长令第号)等法规,为严格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的管理,保证医疗安全使用,结合我院实53际状况,特制定《肥都市妇幼保健院院麻醉药物及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制度》肥都市妇幼保健院二一八年三月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机构
一、管理机构
(一)成立由主管业务院长负责,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门诊部、保卫等部门参与的麻醉、精神药物的管理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 XXX组员XXX XXXXXX
(二)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机构职责如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麻醉药物、精神药物管理的各项制度1I、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列入医院年度目口勺责任制考核,平常管理工作由药剂科2负责凡有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储备量及使用的部门(药库、药房、手术室等)都要指定I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平常管理工作、建立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使用专题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每季检查一次),3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欧问题和隐患I、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和印制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专用处方格式;规定和审批4药房、手术室等科室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的固定基数、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麻醉药物、精神药物管理、使用的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并对培训5效果进行考核;负责本院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权及调剂权资格管理
二、处方权及调剂权管理
(一)执业医师、药师(护士)经医院组织的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使用知识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分别授予院内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的处方资格、调剂资格
(二)将获得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的处方资格、调剂资格人员名单报送市卫生计生局立案,并抄送市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同步将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资格日勺执业医师名单及变更状况及时报医务科和药剂科立案
(三)获得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资格时执业医师名单及签名留样,应在调剂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的药房、手术室等科室立案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购用《印鉴卡》管理制度
一、《印鉴卡》由药剂科负责人保管
二、药物采购人员须通过同意,凭《印鉴卡》向市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置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
三、《印鉴卡》有效期为三年《印鉴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应当向市卫生计生局重新提出申请
四、当《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日内到市卫生计生局办理变更手续3麻醉药物、精神药物采购制度
一、药库保管人员根据本院医疗需要制定采购计划,并经药剂科负责人、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麻醉、精神药物日勺管理小组和医疗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交由采购员订单采购
二、药物采购人员通过同意,凭印鉴卡向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置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向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置第二类精神药物不得随意购置
三、采购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应由药物经营企业送到药库,采购、保管人员不得自行提货购置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付款应当采用银行转帐方式,严禁用现金采购医院购置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只限于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四、医院急救病人急需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而药剂科无法提供时,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急救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天内)将借用状况报市药物监2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立案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验收制度
一、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入库实行双人验收
二、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三、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状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等内容
四、在验收中发现缺乏、缺损的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应当双人清点登记,上报药剂科主任和医院重要负责人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再由药物采购员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五、入库验收专用账册的保留期限应当自药物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年5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储存制度
一、储存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必须配置保险柜,实行双人双锁保管药库门、窗有防盗设施,药房调配窗口、手术室等寄存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应当配置必要时防盗设施
二、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储存各环节都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
三、药房、手术室等储存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应保持合理库存基数,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建立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有记录
四、药房、手术室等科室应对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专册的保留应当不少于年3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领发制度
一、药房、手术室等科室凭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的空安甑和专用处方,到药库领取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的空安甑和专用处方由药库统一保管领取后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数量不得超过固定基数?
二、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出库应双人复核,并由发药人、复核人签订姓名
三、对出库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应建立专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I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账、物、批号相符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一、麻醉、精神药物管理小组应对药房、手术室等科室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的固定基数做出规定,在药剂科立案当固定基数需变化时应经麻醉、精神药物管理小组同意
二、药房应当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并由专人负责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调配
三、开具麻醉药物、第类精神药物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及处方用量按照《处方管理措施》的规定规定的麻醉药物、一类精神药物处方,拒绝发药调配人、查对人在双人完毕处方调剂后,应当分别在处方上签名,并对其处方做好专册登记
五、门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对应的病历,规定其签订《钟祥同仁医院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使用知情同意书》并规定患者每个月复诊或随诊一次3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1J、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有关有效身份证明文献;
2、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献
3、《知情同意书》(原件)4用量按照《处方管理措施》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日勺,注射剂剂型可以由具有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哌替咤除外)
六、非长期使用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勺门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H麻醉药物注射剂仅限于医院内使用
七、对于需要尤其加强管制的麻醉药物,盐酸哌替咤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在院内使用
八、患者使用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注射剂及再次调配时,应当规定患者将原批号勺I,H空安瓶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