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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合同的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1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合意A.协议B.允诺C.法律行为D.、《合同法》第条第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21191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该规定中的“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属于合同当事人的()主给付义务A..从给付义务B附随义务C.不真正义务D.、债的相对性早在()中就已被揭示3法国民法典A.德国民法典B.罗马法C.古埃及法D.、下列关于合同的分类中,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分类的范畴是()4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A.主合同与从合同B.耍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C.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D.、不要式合同指的是()5合同的形式由法律规定A.合同的形式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B.合同的形式为当事人约定的形式C.口头形式的合同D.、下列属于诺成合同的是()6保管合同A..定金合同B赠与合同C.()(:附随义务有如下两种维护合同当事人缔约利益、履行利益的附随义务;)维护合同权利人固有利12益的附随义务前者表现为缔约时的忠诚义务和如实告知义务等,以维护缔约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或者表现为合同履行过程中辅助实现债权人债权的义务,后者表现为维护缔约当事人或合同当事人的财产和人身不受损耗(的义务页)P57负担合同具有如下效力()第三人不受合同约定的限制1()约定人无义务向相对人为给付,但是第三人拒绝为给付的约定人承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约定人有权利向相对人为给付页)3P66涉他合同是指以第三人为给付或以第三人受领给付为内容的合同其可分为利他合同与负担合同利他合同,又称“为第三人合同”、“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合同”,是指以第三人直接受领合同当事人之一的给付为内容的合同负担合同,又称“由第三人为给付的合同”第三人给出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合(同权利给付的合同页)P65—66
四、论述题、1预约是指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某一合同的协议为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谓之本约预约的效力是依约订立本约具体解释如下其一,预约双方必须在预约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本约内容的磋商预约往往限定本约签订的时间由于预约是一种为了订立本约的合同,因而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在规定的期间内订立本约预约也是一种合同,不妨附条件或期限预约的效力受制于预约中所附之条件或期限其二,预约双方必须按照预约的内容订立本约预约的效力虽为约束双方进行本月之磋商,但按照什么内容磋商意义重大,它关乎本约能否成立以及成立的概率有多大因而,预约中应含有本约的基本内容,如本约的性质(买卖抑或租赁)、标的物(动产抑或不动产)、数量、质量、价金及支付方式、履行期间等预约约定的内容越详尽,本约成功订立的可能性越大其
三、预约双方必须依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公平磋商预约不可能穷尽本约定的一切内容,故而有磋商不成的可能°在预约内容未及部分,合同双方应当按照交易习惯、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协商不得为了达到违反预约的目的进行恶意磋商,使本约签署不成预约双方按照约定实施本约签署之行为,属于履行义务的行为即便因双方未能就本约内容完全达成合意而最终导致本约不能订立,也不能认为任何一方违约,因为预约只是强制双方磋商,而不是强制双方订立合同(页)P67—68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D.、下列选项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7买卖合同A.赠与合同B.互易合同C.租赁合同D.、下列关于双务合同与有偿合同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8有偿合同都是双务合同A.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B.有偿合同与双务合同没有关系C.双务合同包括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D.、以合同是否及于缔约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分类标准,可将合同分为()9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A.一方负担义务的合同与双方负担的义务B.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C.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D.、以给付有无对价为标准,合同可以分为().10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A.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B.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C.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D.、下列选项中,不具有实践特点的是()11保管合同A.定金合同B.使用借贷合同C.买卖合同D.、下列合同属于有名合同的是()12洗澡合同A.培训合同B.旅游合同C.融资租赁合同D.>无名合同是指()13无名称合同A.法律无明文规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B.无内容合同C.无形势合同D.、下列符合继续性合同定义的是()14买卖合同A.租赁合同B.赠与合同C.互易合同D.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有关合同特征表述正确的是()1合同关系是最常见的民事法律关系A.合同是一种旨在发生一定民事后果的行为B.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C..在合同履行之前,对双方不具有约束力D合同当事人必须依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E.、合同关系组成要素有()2主体A.形式B.内容C.名称D.客体E.、下列有关合同主体的表述正确的是()3合同主体是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的人A.有的合同主体属于单纯的权利主体B.有的合同主体属于单纯的义务主体C.有的合同主体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D.有的合同主体既不是权利主体,又不是义务主体E.、在合同关系的要素中,合同内容包括()4合同主体A.合同客体B.合同权利C.合同义务D.合同标的E.、合同义务是合同义务人为满足合同权利人的权利和实现合同权利人的意志而而应为特定行为之约束,一般5包括()主给付义务A.从给付义务B.附随义务C.不真正义务D.真正义务E.、下列不属于有偿合同的是()6赠与合同A.无偿委托合同B.行纪合同C.买卖合同D.建设工程合同E.、以合同名称是否为法律所规定为划分标准,合同可以分为()7要式合同A.有名合同B.无名合同C.不要式合同D.混合合同E.、下列表述中,属于附合合同特征的是()8合同条款内容由双方协商而成的A..附合合同又称为格式合同或格式条款B合同内容为当事人一方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C.在订立合同时为与对方协商D.对方只根据既定内容参加合同关系E.、以给付的最终利益是否确定为划分标准,合同可以分为()9一时合同A.继续合同B.混合合同C.实定合同D.射幸合同E.、下列关于射幸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10以下确定的最终利益的给付为内容的合同A.射幸合同可以是单务合同B.射幸合同可以是双务合同C.射幸给付可以是单方的D.射幸给付可以是双方的E.
三、简答题、简述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1、简述在法律上区分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的意义
2、简述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意义
3、简述附随义务的种类
4、简述负担合同的效力
5、简述涉他合同的概念与内容6
四、论述题、试论述预约与本约1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B我国《合同法》第条第款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21(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页)P53D《合同法》第条第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1191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该规定中的“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属于(合同当事人的不真正义务页)P58C(债的相对性早在罗马法中就已被揭穿页)P58C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分类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分类的范畴,其划分标准与其一致(页)P60B(合同的形式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的,为不要式合同页)P61C诺成性合同指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既能成立的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赠与合同都属于诺成性合同页)P62B合同的一方有义务而合同的另一方无义务的,或者合同的各方虽都有义务但各义务没有对价关系,是单务合(同赠与合同是典型的单务合同页)P64B(由于合同的义务是特定的给付行为,故此任何一种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页)P64C(以合同是否及于缔约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分类标准,可将合同分为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页)P64A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存在对价给付关系的合同,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无对价给付关系的合同(页)P61—62D(买卖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其不具有实践性的特点页)P62D合同名称为法律所规定,且法律对其权利义务做了明确规定,为有名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为有名合同(页)P66B(合同的名称未被法律规定,且法律也未对其权利义务作专门规定的,为无名合同页)P66B继续合同,亦称持续合同,是指合同之债的给付总量依赖于时间因素,不能依一次清偿而消灭的合同租赁(合同属于继续性合同页)P68
二、多项选择题ABCE依法成立生效的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合同是平等主体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1()合同以发生一定的民事后果为目的;2()合同是当事人间的合意;3(()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页)4P53—54ACE:合同法律关系,又称合同关系,是依法成立生效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该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为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客体页)P55ABCD合同主体是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的人,其主体有的属于单纯的权利主体,如赠与中的受赠人有的合同主体是单纯的义务主体,如赠与中的赠与人有的主体即使权利主体,也是义务主体,如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或买受人页)P55CD(合同关系的内容为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页)P55ABCD(合同义务有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和不真正义务四种页)P56AB(赠与合同和无偿委托合同属于无偿合同页)P62BCE(此以合同名称是否为法律所规定为划分标准的,分为有名合同、无名合同和混合合同页)P66BCDE附合合同又称为格式合同或格式条款合同内容为当事人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对方只能根据既定内容参加合同关系的,为附合合同页)P67DE(以合同给付的最终利益是否确定为划分标准,分为实定合同与射幸合同页)P68ABCDE射幸合同是指以不确定的最终利益的给付为内容的合同其可以是单务的,也可以是双务的其射幸给付可(以是单方的,也可以是双方的页)P68—69
三、简答题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法律特征包括⑴合同是平等主体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⑵合同以发生一定民事后果为目的;⑶合同是当事人间的合意;(⑷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页)53—54(区分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的意义在于)双务合同适用同时履行抗辩、顺序履行抗辩、不安抗辩的双务合1(同抗辩规则单务合同无此合同抗辩规则的适用)双务合同发生合同义务对待履行的其他效力,如果双2(务合同的另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而相对方因种种原因不为对待给付,履约方有权解除合同页)P64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意义在于⑴有偿合同当事人注意的程度较无偿合同当事人注意的程度为高⑵现值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作为无偿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只能作为获利方)进行纯获利益的行为,而无须他人代理,或是征的监护人的同意⑶在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中,撤销有偿合同与撤销无偿合同的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不同撤销的对象若为无偿合同,撤销权的成立无需主观要件,反之则须要具备主观要件(⑷有偿合同是对待给付合同,适用对待给付规则页)P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