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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年微型企业发展帮扶落实方案2022
一、帮扶对象及工作目标
(一)帮扶对象市注册登记、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部联企业—号)0规定标准的微型企业
(二)工作目标力争自年起吸纳就业一万人以上;计划年帮扶企业一万户,吸纳就业一万人以上,从中孵化哺育一批具有稳定成长前景的中小企业,培养一批具有创业经验和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企业家
二、帮扶原则及工作重点
(一)帮扶原则遵循民生、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原则;突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多方联动
(二)帮扶重点重点帮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科技型、劳动密集型和民生型微型企业.科技型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产业链配1套加工等微型企业.劳动密集型特色种养业、家庭手工业、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2游等微型企业民生型餐饮、家政、社区服务等微型企业
3.
三、帮扶措施
(一)加大全民创业工作力度鼓励各种形式L的创业广泛动员民众不拘形式、不拘规模.构建帮扶机制建立并完善资金帮扶、导师帮扶、项目支撑、信2息支持的全民创业帮扶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市创业项目库的开发、征集工作,建立适合—市情的创业项目库依托各级各类专业网站,做好创业信息服务工作.加快创业基地建设推进各类创业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3创业社区建设努力为微型企业会萃发展搭建平台
(二)加大微型企业财税支持力度提供财政资金支持将市全民创业以奖代补—纳入市中小企业(民
1.营经济)发展___预算统筹安排帮扶微型企业发展各区(含开发区、化工区管委会,下同)也要根据实际,安排支持微型企业发展的__,切实加大帮扶力度建立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随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增加机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等符2合国家和我市税收相关规定的优惠政策为微型企业提供一套简洁明晰的财税优惠政策指引为微型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免收工商证照类收费免收微型企业设立登记费、变更登记费、3年度检验费、补(换)证照及领取执照副本等收费项目
(三)加大投融资创新服务力度创新融资担保服务用足用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按照规定吸
1.纳就业并达到一定比例的可享受贷款贴息政策积极推进组建担保再担保基金,逐步完善微型企业、中小企业担保再担保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担保机构不断创新融资担保产品、扩大微型企业担保融资规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积极推动融资产品创新鼓励2和支持银行机构及—加大对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银行机构当年度向微型企业贷款总额每新增一亿元,赋予一万元奖励,单户奖励最高不超过一万元;—当年度向微型企业贷款总额每新增一万元,赋予一万元奖励,单户奖励最高不超过一万元.强化各类融资代理服务鼓励开展贷款代理、担保代理、创投及3私募资金引入代理、民间借贷中介等代理服务进一步加强对融资代理服务机构的指导经认定后可赋予不超过一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加强微型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各类社会服务资源各级公益性质的综合服务机构要充分发1挥作用组建企业服务联盟,共同为微型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社会化服务,及时解决微型企业反映的问题建立微型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数据库,制定中介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每年认定一家、一年认定一家示范性服务机构,并赋予其一定奖励.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原则满足微型企2业的不同服务需求重点以—中小企业服务超市为载体,加大创业辅导、融资担保、管理咨询、技术创新、信息保障等服务力度,创新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提高微型企业创业成功率.充分发挥商会和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托各类商会和协会努3力为微型企业排难解纷时常性地—开展―保障、宣传教育、培训学习、融资服务等活动,增强微型企业发展活力
(五)积极其微型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支持开辟市场支持微型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辟市场对参展企业1的展位及宣传费用赋予适当补贴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微型企业合作配套,建立稳定的产销协作关系.引导社会化服务加大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和采购的力度免费为2微型企业开展各类有针对性的服务完善小企业服务补贴券政策,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额度,对有需求的微型企业发放服务补贴券,用于抵扣微型企业向经认定的社会化服务机构购买管理咨询、人才培训、财税代理、法律顾问、资产评估、融资等服务费用的支出.加强创业培训继续做好“创业—”系列公益培训和“艰难创业、3诚信立业”巡回演讲报告会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按照像关政策规定实施免费创业培训和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微型企业员工实施在岗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赋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鼓励大专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大企业、大集团培训基地面向微型企业开展培训服务,匡助微型企业培养人才.优化政务服务有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向微型企业及其投资者提供4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等各类信息咨询服务建立健全市、区微型企业服务网络各区要设立专门窗口,对微型企业的注册设立,采取“一张表格、一枚印章、一个窗口”一站式办结服务.保护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严控制收费项目和标5准,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切实减少对微型企业的各种检查和评比活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严厉打击欺行霸市行为
(六)建立促进微型企业发展的工作和激励机制.建立考核和激励机制市全民创业工作—负责全市帮扶微型企业1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强化对各区和各有关部门的考核建立帮扶微型企业发展工作考核奖励制度,按年度对各区新增微型企业数量、吸纳就业人数以及帮扶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成绩突出的赋予表彰奖励.加强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建立全市微型企业基础数据库加强2对微型企业的统计、监测和分析工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辟布产业发展规划、支持政策、行业动态(范本)等信息,逐步建立起微型企业市场监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年微型企业改革发展落实方案2022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由监察室负责解释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规范机关处室向企业采购各类除政府采购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为了认真支持和扶持我市微型企业发展加强市局机关经费管理,现就市局机关委托微型企业采购商品或者服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领导市局机关委托微型企业采购商品或者服务在市工商局政府采购—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财务处、宣教处、后勤中心、监察室、微企办为成员单位,市局机关委托微型企业采购商品或者服务工作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管理联席会议由成员单位提起,监察室召集并主持,—研究作出决定如有分歧意见,不能作出决定时,报市工商局政府采购—决定市工商局委托微型企业采购商品或者服务的责任处室是按照处室工作职责一)办公室负责采购商品或者服务的范围的项内容;二)宣教处负责采购商品或者服务的范围的项内容;三)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采购商品或者服务的范围的项内容;四)微型企业办公室负责采购商品或者服务的范围的项内容;五)监察室负责采购商品或者服务的范围的项内容
二、采购商品或者服务的范围市工商局委托采购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包含政府有关文件或者规定已经明确的必须实行政府采购的商品或者服务事项具体包括一)会标、背景版、文件袋、奖状、奖牌、奖章、证书、笔、笔记本、鲜花、水果以及音效支持等;二)茶叶、茶杯、零星纸杯等;三)宣传牌、公示牌、展板等;四)零星印刷的接待手册、名片、宣传单等;五)零星办公用品;六)微型企业网站维护等;七)其它可以委托微型企业采购的商品或者服务事项
三、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微型企业的确定由微型企业自行申请,向市工商局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微型企业原则上在主城及近郊区选择市局微企办审核每年末由市工商局委托微型企业采购商品或者服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研究,根据工作需要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中,分商品大类每类确定—户企业提供商品供应或者完成服务项目向市工商局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微型企业原则上每年更换一次取销资格,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市工商局政府采购—审议重新确定中标企业一)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质次价高的二)累计一次不报价的三)被立案查处的,有严重违章行为四)企业自行申请退出的微型企业报价明显高于非微型企业的也可委托非微型企业采购同品种、同规格、同质量的商品或者服务
四、申报采购商品或者服务的程序有关处室需要采购商品或者服务的如果数额较大或者该项目本身需要经过局长办公会审议的将需要采购的商品或者服务作为一个子项目报局长办公会审定直接申报或者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需要采购的商品或者服务按以下程序进行原则上提前一天送相关责任处室一)相关处室填报《采购商品或者服务申请表》报分管局领导签字允许后逾期未报价的视为自动抛却二)责任处室通知经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研究确定的所有微型企业与相关处室沟通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式样、质量等内容相关企业在—日内分别—向责任处室书面或者电话报价不受原确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企业—的限制三)单次采购商品或者服务时间长、金额高于一万元的责任处室可以通过“微型企业网站向全市微型企业发布采购公告按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企业四)责任处室收齐书面报价后已经在年初确定了基准价格的原则上由报价最低的企业中标,同类、
1.同规格、同质量的商品或者服务责任处室将中标企业和中标价格报监察室备案;可以确定由同一家中标企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微型企业能同时完
2.成同一批次分属不同责任处室采购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由负责采购商品或者服务金额较大的处室作为责任处室确定中标企业没有确定价格需要重新定价的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3.会议—研究责任处室通知中标企业与相关处室联系,五)确定中标企业后完成委托采购商品或者服务事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研究,六)同类、同规格、同质量的商品或者服务每年确定一次基准价格如果单次采购的同类商品或者服务中,规格、质量略有变化的责任处室可以在基准价格上下—%幅度内自行定价
五、结算但是对其中同类、量小的也可以实行分月结算,委托微型企业完成商品采购或者服务原则上实行单次结算由责任处室与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微型企业另行约定附相关处室填报的采购商品或者服务申请表》送分管财务的局领导签字报销责任处室单次或者分月填报费用清单各区县工商(分)局可以参照本实施方案向当地微型企业采购商品或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