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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工作方案各镇乡街、园区、新城管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集团公司、驻蓟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
(2017)3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的通知》(安委明电
(2017)5号)要求,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第5综合督查组,定于9月11日至22日,对我市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根据市安委会9月4日迎接国务院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的迎检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迎检工作小组组长李健(区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副区长)副组长穆金有(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区安监局局长)成员区委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区工信委(中小企业局)、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局、区建委、区环保局、区市容园林委、区农委、区水务局、区文广局、区卫计委、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委、区财政局(国资委)、区旅游局、区安监局、区邮政局等有关部门的分管负责同志各单位、各部门也要分别成立迎检工作小组,做好相应工作本次综合督查考核结果直接纳入2017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总评分(占10%)针对本次督查考核中有扣分点的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在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中将扣除所在区政府相应分数,同时,区安委会也将扣除所在镇乡和行业监管部门相应分值,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二、抓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重点抓好大检查工作统计汇总材料、佐证资料、书面汇报材料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落实大检查工作情况主要包括
(1)大检查工作汇报围绕“五个一批”进行总结
(2)大检查实施方案依据区安委会下发的《天津市蓟州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津蓟安生
[2017]12号)要求和8月26日区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本单位制定的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不得照搬照抄;
(3)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有从党政主要领导到相关人员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记录和检查痕迹(照片、签到等);
(4)开展大检查宣传发动情况组织所属单位或企业召开大检查动员部署会议,深入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在本单位或企业显著位置有大检查宣传标语(有照片、签到或影像资料),要求相关人员和企业员工人人知道大检查的时间、内容和方法
(5)企业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情况(有会议和检查记录、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等)责任部门各镇乡街、园区、新城管委会和有关委局
2.严格安全监管执法情况主要包括
(1)依法严厉打击惩处违法违规行为情况(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
(2)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情况;
(3)关闭取缔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情况(不含因环保问题关闭取缔的企业);
(4)联合惩戒安全生产失信企业情况(对存在10类失信行为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5)曝光严重违法违规和重大隐患典型案例情况;
(6)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津蓟安办
[2017]55号)中列出的5个附表内容,如实填写5个方面的清单,并附有相关的佐证资料9月10号之前,如已上报的清单内容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将变化情况及佐证资料复印件报送至区安委办责任部门各镇乡街、园区、新城管委会和有关委局
3.强化问题隐患整改情况主要包括今年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及两次明查暗访中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大检查期间自查自改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等责任部门各镇乡街、园区、新城管委会和涉及的有关委局、镇乡和企事业单位
4.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情况主要包括开展危化品、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粉尘作业、消防、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等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有检查记录、隐患台帐、整改台帐和相关执法文书等责任部门危化品(区安监局牵头)、道路交通(公安分局、交通局)、非煤矿山(安监局、地矿局)、建筑施工(建委、水务局、交通局)、烟花爆竹(安监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粉尘作业(安监局牵头)、消防(消防支队)、城镇燃气(建委)、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支队)
5.严肃追责问责情况主要包括
(1)事故问责今年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镇乡和行业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2)企业问责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发生生产死亡事故的单位,对事故相关人员和日常的“三违”员工进行追责问责;
(3)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对大检查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以及重大隐患不督促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不作为不担当问题整治的相关要求进行严肃问责责任部门区纪委、区安委会办公室和相关单位
三、需要上报的佐证资料6月7号之前,请区委办、区政府办和各镇乡街、园区、新城管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将有关佐证资料原件或复印件报送至区安委办
7.7月1日以后,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会议通知、会议纪要等(请区委办、区政府办分别提供);
2.大检查实施方案(带文号的红头文件);
3.大检查动员部署会议方案、人员签到表(复印件、会议照片);
4.大检查主要领导带队检查的照片或领导签字的检查表;
5.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带文号的红头文件,公安分局、交通、安监、地矿、建委、水务、市场监管局、消防支队等涉及到的行业监管部门需上报);
6.对单位、个人问责资料(处分通报、约谈等资料);
7.负有安全生产执法部门的立案处罚相关资料
四、工作要求
1.要层层搞好发动在区安委会召开迎检动员部署会的基础上,各单位、各部门在9月10日前,组织召开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各级职责和任务分工,将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相关工作,将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的时间、内容、方法及问责形式等内容,向本单位有关人员,向所属所辖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员工讲清讲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2要做好资料准备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上述五个方面的内容,.充分准备佐证材料、统计报表,建立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情况,形成工作档案佐证材料主要以7月份以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数据统计和工作情况为主档案资料准备分为三个层面一是政府层面,由区安委办负责,将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相关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归档;二是部门和属地层面,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镇乡街、园区、新城管委会,将本行业领域和本区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相关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归档;三是企业层面,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相关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归档
3.要做好现场准备各单位、各部门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底;区安委办要协调有关部门,提供30家备查企业名单,并附企业简介、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重点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两客一危”、建筑施工、冶金等工贸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中选择
4.要强化问题导向8月份国务院安委办安全大检查督导我市时提出了三个共性问题一是部分镇乡街制定的工作方案存在全盘照抄现象,针对性不强,重点不突出、措施不具体,甚至出现连方案标题中上级政府冠名都“原样借用”的情况;二是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滞后,未如期启动自查自改工作,没有按要求完成工作进度;三是被检查的各区程度不同地存在对企业自查自改跟踪了解、归纳掌握不够的情况,不能做到及时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举一反三,认真进行梳理和自查,确保在本次综合督查中不出现上述类似问题2017年9月6日(联系人陈安舒;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