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乡镇(街道)评价细则评价项目评价细则评分
1、区域内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领导协调工作机制(3分),制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2分)
2、区域内党委政府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总体工作要求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5分)
一、组织机构
3、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区域内建立政府、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组成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由同级政府领导担建设任委员会主任(3分)充分发挥三方机制组织研究制定劳动关系重大政策措施、协调处理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劳动关系问题和(25分)重大劳动争议等方面的作用(3分)
4、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全部加载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能(3分)
5、打造智能化、标准化劳动关系基层公共服务站点,配备劳动关系协调员(3分)经常性对辖区内企业创建活动进行指导,形成地域行业性创建服务品牌(3分)
二、矛盾调处
1.依法建立工会组织,依法保障职工民主管理权益(3分)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对不具备单独建立条件的小企业通过区域性、联动机制建设行业性集体合同实现覆盖(3分)评价项目评价细则评分(25分)
2.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设置规范、执法力量充足(2分)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受理查处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2分)建立企业违法行为预警防控机制,完善多部门综合治理和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2分)
3.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区域内依法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2分)区域内规模企业建立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2分)区域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及时调处劳动争议案件,区域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符合要求(2分)
4.完善劳动关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的监测预警、事前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机制(4分)区域内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完善,明确分级响应、处置程序和处置措施,发生问题后能够及时妥善应对(3分)
1.区域内企业普遍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劳动关系和谐评价得分值在85分以上企业数占企业总数80%以上(30分)、70-79%(25分)、60-69%(20分)、50-59%(10分)、50%以下不得分
三、劳动关系和谐情况
(50)
2.区域内职工对劳动关系状况的满意度达90%以上的企业占企业总数8()%以上(2()分)、70-79%(15分)、60-69%(1()分)、50-59%(5分)、50%以下不得分
1.区域内企业当期发生恶性劳动保障违法犯罪案件(-1()()分)
2.区域内企业当期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职业病危害事故(-100分)
四、负面清单
3.区域内企业当期发生因恶意欠薪导致的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100分)
4.区域内企业当期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100分)备注工业园区、乡镇(街道)自评分在85分及以上的,可申报创建示范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