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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集中培训班管理制度为了确保正常的培训秩序,合理高效地利用培训资源,提高培训质量,特制订本细则课堂管理制度
1.在培训期间,参加培训实习人员须每日携带听课证和实习证上课,用以记录课时每日不定时考勤,考勤时缺席又未事前请假者视为旷课
2.培训期间,参加培训实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作息时间,上课后15钟仍未到教室的按迟到处理
3.进入教室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为静音、震动模式
4.培训过程中尊重授课教师,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管理,严禁喧哗、打电话、吃零食等与培训无关行为
5.培训中应注意个人素养,言行得体,遵守社会公德,保持培训现场卫生
6.违反课堂管理制度的实习人员口头警告两次仍不改正的,写入记录平时表现的实习人员个人档案,提交面试委,作为面试官面试时评分考量
7.实习人员入学时须实名加入本次培训班管理微信群,以便于接收临时通知
8.为不影响各位实习人员听课,请将听课证摆放在桌边,以便于工作人员每日考勤请销假制度需请假的实习人员必须提前至少一天时间持本人听课证由负责培训班管理的工作人员签字生效,通过他人转告、微信群告知的请假方式视为旷课请假实习人员应按时返回培训班,找负责培训班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销假,超过请假时限者按旷课处理违反以下任意一项的实习律师,取消参培及考试资格
1.旷课半天以上
2.请假两天以上(半天按半天计算)
3.迟到或早退四次以上(迟到或早退一次按请假半天计算)考试制度结业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1.考试开始前15分钟,实习人员凭本人听课证和实习证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听课证和实习证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验
2.入场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准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笔记本、纸条;不准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和具有收录、储存、记忆功能的电子工具已携带入场的应交监考人员保存
3.考试开始30分钟后,停止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交卷后应立即退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
4.领到试卷后,应清点试卷是否齐全,检查试卷有无缺损、错印等情况,若发现试卷差错应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请求换卷
5.答卷前,在试卷密封线内填写姓名和听课证号凡上述各项涂改或字迹无法辩认的试卷,以及在试卷密封线外填写姓名、听课证号或作其他标记的试卷一律作废
6.考场内,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物品,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的试卷;不准冒名或换卷;严禁夹带以及其他违纪、舞弊行为
7.考试结束时间一到,立即停止答卷,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离考场严禁将试卷带出考场
8.违反考试纪律的,视其情节、后果给予口头警告或取消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