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为了师生能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特对安全工作作如下规定
1.放学时班主任带学生到校门口指定区域离校
2.学生往返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准攀爬、追赶拖拉机、摩托车等机动车辆禁止在途中玩水、玩火
3.十二岁以下儿童不得骑自行车等任何车辆来校上学
4.在校内禁止玩弹弓、玩具气枪、铁制玩具、刀、鞭炮等有危险性的玩具
5.未经老师同意学生不得攀爬栏板、窗户、围墙,没有老师在场指导下不得玩单杠、双杠及肋木、爬竿等,禁止在楼梯扶手上滑行
6.大扫除时,一楼以上教室,教师不得安排学生爬到窗台上榛玻璃,未经学校同意不准用水冲洗地面及楼梯
7.在校时间、吃中饭期间及放学途中禁止私自洗澡与游泳,回家后学生外出洗澡与游泳必须经家长同意或陪同
8.体育课和活动课要做好准备活动,听从老师指挥,按规定进行活动,严防意外
9.学生参加活动,要听从班主任指挥,注意活动安全
10.早操与集会,要有次序进退场,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得拥挤
11.校内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得擅自动用电器设备
12.及时关闭门窗,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随时随地做好防盗工作
13.学生不准擅自进入老师办公室,影响教师备课批改学生进教师宿舍须经老师同意,同时要有二人同行
14.加强学校食堂和校外商店管理,教育学生不吃过期变质食品及“三无”产品
15.加强校舍及附属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6.未经学校同意,班主任不得随意让外人带走学生
17.住校教师及职工晚上要及时归校,按时关闭校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