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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城南街道信息宣传工作考核计分标准类别项目分数国家级媒体(新华社、人民日报、网站(采用)20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简报(单篇采用)50经济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简报(综合采用)30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新社、新华网、人民网等)领导批示100网站(采用)10简报(单篇采用)20省级媒体简报(综合采用)15领导批示40网站(采用)4简报(单篇采用)8温州市级媒体加分项简报(综合采用)6目领导批示16网站2简报(单篇采用)4乐清市级别媒体简报(综合采用)3领导批示8网站1简报(单篇采用)2街道级别媒体简报(综合采用)
1.5主要领导批示4调研类信息获乐清市级以下媒体.(包括乐清市级)报道的加分项为简报(单乐篇采用)或网站的2倍;清市级以上的同简报(单篇采用)扣分项迟、错、漏、瞒报紧亮品信息受市级通报批评-10目迟、错、漏、瞒报紧提品信息受省级通报批评-20年度各科室(站、所)信息工作2015考核达标分数序号科室全年达标分数1党政(人大)办302党群办303社会事务办304综治办305计生办306经发办307农办308城建办30城南街道信息宣传工作稿费标准采用级别稿费简报类千字以上国家级800元/篇省级500元/篇温州市级300元/篇乐清市级200元/篇街道级100元/篇调研文章国家级2000元/篇省级1500元/篇温州市级1000元/篇乐清市级500元/篇街道级300元/篇采用级别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