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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工程质量抽查制度22杭新景高速马路连接线建德市洋溪大桥工程工程质量抽查制度中交二航局杭新景高速马路连接线建德市洋溪大桥工程项目质检部二o一o年四月编制审批为了加强质量管理工程,抓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以优质、高效、平安、文明的施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把本工程建设成优质工程,特制订本制度
一、仔细履行本部门职责
1、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组织有效运行
2、分解细化质量目标指标,编制、报批质量安排、项目创优安排,开展QC小组活动,做好优质工程和优秀QC小组的申报工作,做好计量管理
3、负责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和审批,施工过程检验和试验、最终检验和试验,严格执行自、互检制度,负责施工质量的过程限制与监管
4、负责资料收集和整理,交工和竣工资料的编报和归档工作
5、负责不合格品和不合格项的限制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
6、严格实施质量一票推翻制度
7、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风险识别与限制工作
8、负责传递上级、顾客和相关方的信息,做好内部沟通工作
2.3季节性质量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可能给在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带来危害而组织的质量检查活动
3.4质量综合检查是由公司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的质量检查活动
3.5质量例行检查是指项目经理、项目质量员和各专业工长每日针对施工生产的详细状况进行的日常性质量检查活动
3.6三级质量检查是指公司、分公司和项目等三级管理部门开展的质量检查活动3质量检查的一般规定
3.1公司每年开展2次定期质量检查活动,时间定在每年的6月和11月中下旬,此外可依据须要开展不定期的质量检查
3.2分公司可依据自身的实际状况确定质量检查的时间,但至少每月开展1次定期质量检查,各相关职能部门可结合实际开展其他类型的检查,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3.3项目可结合施工生产的实际确定质量检查的时间,但至少每周必需开展一次质量大检查,同时要做好记录
3.4项目质量监督员及其它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应依据实际状况开展质量巡查4质量检查的组织
4.1公司/分公司(经理部)的质量综合检查由公司工程部/分公司工程综合部负责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小组成员共同参与
4.2项目的质量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开展,项目质量领导小组成员共同参与5质量检查的内容
5.1公司、分公司和项目工程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建三东方程字
[2023]85号文中表14和表24的有关要求6质量检查的整改与反馈
6.1当存在重大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时应填写质量整改通知单,并要求受检单位、项目或班组(劳务队)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按《订正和预防措施表》进行整改,并刚好反馈,公司(分公司、经理部)和项目应对整改状况进行复查
6.2凡检查过程中发觉项目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公司(分公司、经理部)检查组有权勒令项目马上停工(包括局部停工)整改,并对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惩罚,惩罚依据公司的有关惩罚规定执行
6.3凡在检查过程中不听从管理的将依据《中建三局东方装饰公司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建三局东方装饰公司质量奖罚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处理做好质量统计报表工作
9、负责本部门的信息管理工作
二、项目经理是干脆责任人,抓好质量管理是项目经理的根本任务,项目经理应组建项目质量管理机构,落实质量保证体系,制订详细质量管理方法和措施,实行全面质量管理
三、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实现设计意图须要变更设计的,应刚好按本项目设计变更程序报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要求及有关的各项指标
四、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要向分包单位派驻有管理权的现场技术员和质检工程师,严禁以包代管施工单位不因分包而变更分包范围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五、进行技术困难、施工难度大、精度要求高、工艺先进的工序操作,应由熟识工艺原理、操作娴熟、阅历丰富的技术工人担当,对他们进行技术水平考核,进行资质认证招收的劳务人员应编入主体施工队伍班组从事施工,经学习培训后,持由项目经理签发的劳务人员胸牌上岗,严禁由包工头包揽生产管理和工资结算
六、严格依据合同内容、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和规程等进行材料及工程质量检查和报审,不得擅行其事对主要工程材料,进场前必需具备由监理单位确认的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对一般工程材料,必需按有关规定抽样和检验;对成品和半成品,必需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并由监理确认
七、投入符合合同要求所需的机械设备,全部机械设备的类型、数量、规格、性能都必需满意保证施工质量的要求,且具有良好的运用性能及维护保养条件
八、听从监理管理,执行监理指令,循规作业严禁偷工减料、弄虚作假、野蛮施工等违规行为对监理单位关于工程质量的整改要求应仔细组织整改,并书面反馈
九、不得隐瞒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刚好按程序上报,并主动查找缘由,提出处治方法,做到肃穆对待、科学决策、快速处治、不留后患
十、向监理单位上报材料抽检、质量自检月报及质量影响因素及拟实行的预防措施,由监理单位对此作出评价,并将评价报告报建设单位
十一、为明确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目标,须与建设单位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自觉遵照执行建设单位制订的奖罚方法
十二、工程竣工后,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竣工文件、技术档案、试验成果及其它有关资料
十三、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中应包含对该分部工程质量限制的重点部位、工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实行有效的措施进行事前限制,以防止在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
十四、仔细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验制度,要依据合同的规定切实做好隐藏工程的检查工作对于重要的隐藏工程在覆盖前应进行摄像或拍照并保存现场记录
十五、确保规范规定的检验、抽检频率,现场质检的原始资料必需真实、精确、刚好、牢靠,施工记录必需与施工同步,不得追记,接受质量检查时必需出示原始资料质量抽查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地运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增加全员质量意识,以优质、高效、平安、文明的施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把本工程建设成优质工程,特制订本制度其次条抽查依据
1、IS090012000标准
2、《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3、分厂、部门自行制定的与产品质量有关的第三层次文件
4、《技术操作规程》、《设备操作、维护、检修规程》等规章制度,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及中间标准第三条抽查的对象凡公司从事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分厂及部门和个人(即IS090012000标准涉及的分厂、部门和个人)第四条抽查组及成员组成
1.质量抽查包括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抽查组,和本公司组织的抽查及公司质保员的抽查(检查)
2.公司内部由质量保证部人员及公司内审员、生产分厂、技术、质量系统及设备、人事、计量等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公司质量抽查小组由质保部负责召集第五条抽查组职责
1.通过抽查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以及现场产品实物质量起监督作用,提高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质量和产品质量,规范管理工作,使行动准则、思维方式及操作程序进入程序化、标准化、法制化,全部工作按文件操作
2.对在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各责任部门和个人予以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赐予惩罚和嘉奖第六条抽查范围
1.IS090012000标准的全部涉及范围,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各责任部门和个人,每次抽查该单位和个人涉及1509001:2000标准的部分内容
2.重点工序的工艺制度执行状况、及各项操作规程、操作纪律的执行状况
3.各分厂正在生产和已生产完毕的产品实物质量,主要涉及其外观质量、尺寸公差和包装质量等第七条抽查频次
1.公司质量抽查每月三次
2.重点工序的产品质量过程限制,(工艺制度执行状况、及各项操作规程、操作纪律的执行状况)由质保员到现场随时抽查第八条考核方法
1、本方法纳入《##公司质量推翻条例》
2、凡在质量抽查中发觉下述状况者,考核责任单位当月的活化收入1各种原始记录、交接记录、台帐和现场工艺单油污、损坏、涂改、或未按规定填写,考核50元/张2在产品、成品表面、尺寸、产品标记、包装等项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质量要求,考核200-500元/项3不按文件办事,违反规程,有章不循,有法不依者,比照公司《产品质量事故及重大违规管理方法》第一条其次款第9项执行,考核300元/次4对已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产品,抽查发觉仍在接着生产而未实行订正和预防措施的,比照公司《产品质量事故及重大违规管理方法》第一条其次款第2项执行,考核300元/次5质保员抽查时发觉违规、违章和质量问题,经制止后,不听劝阻,仍接着生产流转,考核100-200元/次6文件和资料不完善或未受控,视状况考核100-500元/次7顾客反馈的质量异议逾期不实行订正和预防措施视状况考核100-500元/次8凡责任部门和个人在被抽查中发觉有违反IS090012000标准或《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而在验证时发觉未加整改的考核500/次9外审或内审开出的不合格项或视察项、质量抽查开出的不符合项,逾期不实行订正措施,视状况考核500元/次、项10外审或内审开出的不合格项虽已整改,但抽查中发觉属于弄虚作假,应付了事,做表面文章每发觉一次,考核500-1000元/项11连续抽查二次均发觉同一性质问题或同一问题,加重考核12质量体系抽查时,所抽调的有关部门内审员,其部门应无条件协作部门未参与,每次考核100元第九条其他本制度从####起执行,公司原下发的《质量管理体系及产品实物质量抽查管理制度》同时作废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加强项目部质量监督建设工作,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等省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定其次条本制度所指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是指由秦皇岛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组织对本市含县区范围内在建的或竣工的建设工程含市政工程质量进行的抽查和监督检查第三条工程质量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为
1、各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主要包括建设单位对工程发包、监理的托付、与各方签定的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监督手续、竣工验收状况;施工企业资质、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特别工种)资格、分包、质保体系和质量责任制的落实状况、见证取样送检、质量问题处理、质量检验制度和工序管理状况;监理机构资质和人员资格、监理资料收集填写、监理规划及细则、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签证、旁站、巡察和平行检验状况;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有关人员资格及质量责任落实状况等
2、工程实物质量重点抽查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和其它涉及结构平安的关键部位及影响运用功能的重要工序,并对实物质量辅以检测手段;检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状况
3、质量限制和主要功能检测资料重点核查图纸会审与设计变更、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隐藏工程验收记录、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检验资料、分项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工程涉及平安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第五条为保证抽查工作正常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设立工程质量监督抽查组,市工程质量监督抽查组由站领导带队并抽调相关的质量监督人员、检测人员组成,每年初列出抽查安排和抽查组名单,每季度抽查不少于2次,每次每个科室不少于3个工程第六条对抽查中发觉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应刚好向有关质量责任主体签发《工程质量监督抽查看法书》限期整改第七条工程质量监督抽查看法书作为质量监督的重要资料,一并存入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抽查记录中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后,责任主体应将整改结果返回到市质监站,巡查中发觉工程存在严峻质量问题、质量事故或责任主体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第八条市工程质量监督抽查组人员在监督抽查期间,应严格执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第九条本规定由秦皇岛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负责说明第十条本规定自年月日执行中建三局东方装饰公司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1、总则
1.1为了促进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运行,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打造精品工程,提升企业的社会信誉,特制定《中建三局东方装饰设计工程公司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1.2本制度依据《中建三局东方装饰公司质量管理条例》制订
1.3本制度适用于司属各单位、项目部
1.4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分公司和项目开展质量检查的职能、内容和要求
2、术语
2.1定期质量检查是指明文规定的,有固定的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方法、检查依据等的质量检查活动
2.2不定期质量检查是指没有固定的检查时间,由质量监督和其它职能部门、工程管理人员和专(兼)职质量员依据生产须要随时开展的质量检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