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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年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2023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完成2023年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重点治理一是组织实施列入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72所学校的综合治理二是对市民反映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问题突出的情况接诉即办,采取有力措施,抓出治理实效三是纳入市政府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学校开展重点治理四是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交通安全隐患治理
(二)全面推进将全市所有存在交通问题的中小学幼儿园全部纳入治理范围
二、工作安排和组织实施
(一)工作部署(3月上旬)由市教委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委联合印发工作方案,部署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
(二)落实方案(3月中下旬)
1.各区教委发挥部门牵头作用,协调会商区内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一区一案”治理措施全市72所重点监测考评学校和其他交通问题突出的治理重点校制定“一校一策”治理方案
2.各区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分工各负其责,调动各街道乡镇等辖区资源力量,组织协调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3.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双报告”的要求,将需要解决的问题上报属地街道乡镇和区教委
(三)组织实施(4月至11月)
1.压实各区、各部门、各街道乡镇的属地责任各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发挥本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体制机制作用,压实区属各部门、各街道乡镇的属地责任,按照“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原则,依据“六类设施齐全、四支队伍到位、三方责任压实”治理标准,协同开展治理工作,形成治理合力
2.压实各中小学幼儿园的主体责任各区教委督促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学生公德教育、交通安全教育,规范学生幼儿日常行为管理,培养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出行,不在学校出入口逗留、不随意横穿道路、不追逐打闹,减少交通安全隐患;加强对家长绿色出行、低碳出行、交通文明出行的引导,鼓励使用公共交通、步行、非机动车等出行方式,不带领学生幼儿乘坐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科学设置学校门前缓冲区、护学通道、集散区,优化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组织方式,落实错峰上下学、校门值班管理、“四支队伍”安全护导、小黄帽路队制等措施,防止人员过度聚集定期征求学生上下学的通行意见,主动向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建议,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和困难
3.压实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教育、交通、交管、治安、城管等职能部门以及属地街道乡镇要履行工作职责各区教育、交通、交管、治安、城管等职能部门以及属地街道乡镇要履行工作职责均衡教育资源,严格落实就近入学政策;优化学校幼儿园周边交通路网建设,满足学生上下学交通需求,加强学校幼儿园周边慢行交通规划和建设;落实上下学高峰勤务和日常巡逻防控制度,加强“护学岗”建设;落实“八个一律”,五项基础设施(人员过街设施、警告标志、前方学校标志、监控设备、防撞设施)和七项提升设施(网格线、禁停设施、限速减速设施、信号灯、非现场执法设备、步道阻车桩、隔离设施)等工作措施,加强交通安全设施的问题整改;加强学校幼儿园门前停车管理,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执法处罚力度;因地制宜落实“校园门前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止停放机动车”的规定,规范周边停车管理;查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黑车摩的揽客、商贩摆摊设点等影响环境秩序问题
4.聚焦治理重点难点开展工作聚焦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和地面标识,安装信号灯、视频监控和非现场执法设备等治理重点,人车混行、乱停乱放、违章停放,交通秩序混乱等治理难点综合考量学校幼儿园周边路网条件,“量体裁衣”制定针对性治理措施,充分利用校园周边监控设备及非现场执法设备进行技术融合,综合复用科技设备,通过广泛收集家长“微需求”,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区域“微循环”,开展适应学校自身“微创新”,对交通安全环境和秩序“微治理”等措施,提升治理效果
5.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校车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持续加强与校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沟通,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意见,修订校车安全管理规定,调整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坚持“属地政府主导、分步分类推进”的原则推进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加强学生乘坐接送运营车辆的教育提醒,警示学生及家长不乘坐“黑校车”,自觉抵制乘坐超员车辆
6.加强学校(含幼儿园)内部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各学校要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设置校内交通标示标志;校内机动车行驶或停放须与学生活动区域物理隔离,如校内不具备物理隔离条件,须禁止机动车进入校园;不得出租出借校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要加强校内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进行整治,对难以短时间内整治的要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安全
7.持续加强治理工作创新各区要综合施策、协同共治,创建不少于一所“交通综合治理标杆示范学校:持续推广为中小学派驻“交通副校长”和“护学岗全覆盖”经验,由交通副校长、执勤民警或交通协管员等协助学校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帮助学校开展交通综合治理,推动解决交通管理难点鼓励各区各学校开通“定制公交通学线路”,倡导公交绿色集约出行,方便学生群体安全便捷出行,解决学生家长集中接送学生上下学的难题,改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环境,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秩序
(四)考核验收(12月份)各区各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市教委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委适时对各区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第三方,定期对72所学校交通环境提升情况进行交通秩序监测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区教委要站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特别是对交通工作指示精神的高度,以首都高质量发展为统领,着力落实慢行优先、公交优先、绿色优先的治理理念,全力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教委继续发挥好统筹作用,依靠各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统筹推进学校幼儿园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及科技执法设备要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加强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要共同发力、多方施策,切实履行职责,担当责任,积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完成治理目标任务
(三)注重工作落实各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验收作用,将学校幼儿园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纳入各区交通综合治理整体工作,明确任务分工、计划安排和工作措施;按照“一区一案”“一校一策”落实责任清单,精心组织,全力推进,确保治理工作落细落实各区要做好第二季度迎接市级部门工作调研的准备
(四)加强督导检查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将对72所学校交通环境提升情况进行交通秩序监测,定期公布监测评价排名情况市教委通过“四不两直”检查、对前几年整治完成学校进行“回头看”检查、定期通报等措施,发现并解决各区在交通综合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总结工作经验,固化工作方法,确保学校幼儿园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