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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比方案机关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评比办法为促进党内创建先进、先进党小组和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的深入开展,制定本厅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评比办法如下
一、提出活动方案在年度厅机关党委工作计划中,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出具体方案,包括确立活动主题、部署活动内容、提出活动要求
二、制定工作计划每年年底结合党内工作总结,布置厅机关年度“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评比工作意见,使各明确评比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方法步骤
三、研窕评比条件依照《党章》和《条例》的有关内容和省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党内评先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审计机关工作实际,研究提出厅机关“创先争优”活动评比条件,包括《优秀共产党员评比条件》、《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条件》、《先进评比条件》和《先进党小组评比条件》
四、严格评选比例根据厅机关每年党员和数量,提出年度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选比例,一一般掌握在全厅党员和党组织数量的10—15%以内
五、评比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机关党委于每年12月份将研究制定的年度厅机关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评比工作安排意见,印发各,结合全厅工作考核进一步进行动员
(二)厅机关各根据厅机关党委的安排意见,召开支部委员会及党员大会,研究部署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评比工作日程
(三)每个党员要参加所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对照《党章》及评优条件,搞好自我总结和评价,并虚心听取党内外民主评议意见,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在此基础上,酝酿提出厅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单,报厅机关党委
(四)各要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照《条例》及评先条件,结合厅机关工作目标化管理考核评分情况,进行工作自我考核,并向党员大会报告年度工作在此基础上,酝酿提出厅机关先进、先进党小组推荐名单,报厅机关党委
(五)厅机关党委将各单位上报的总结评比情况进行汇总和审议,将集中的意见及时向各反馈,经过各讨论后,再次将推荐的“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上报机关党委
(六)厅机关党委将各反馈意见进行研究审批,同时将评选结果报厅党组和省直机关党工委组织部
六、评比工作原则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比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上而下一自下而上”的做法,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严格标准,注重实际,使评比达到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进工作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