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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法规的学问点20xx《建立工程法规及相关学问》核心学问点学问点一建立工程法律体系法的形式宪法全国人大;1法律全国人大及其会;法2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3⑷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会;条例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方法、规定5地方规章省政府、省会所在的市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6政府;国际条约7法的效力等级⑴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⑵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平安生产法》优于《平安生产管理条例》⑶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招标投标法》优于《合同法》⑷新法优于旧法《物权法》优于《担保法》⑸特别状况)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相同,不1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相同,2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地方性法规、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相同时,由制3定机构裁决;)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相同,不能确定如4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看法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确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5不相同时,由国务院裁决学问点二建立工程代理制度代理的种类托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代理行为的设立1()建立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托付代理(制止转包和肢解分包)⑵1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从事的建立工程代理行为(如招标代理)⑶托付代理的产生授权托付书、建立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2⑴托付代理的终止情形)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1)被代理人取消托付或者代理人辞去托付;(注托付人和受托人都2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除不行归责于该当事人外,应赔偿损失))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丢失民事行为实力;4)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5建立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是第()、()、()三种状况125⑵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情形)被代理人取得或者复原民事行为实力;1)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2)代理人丢失民事行为实力;3)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4)由其他缘由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歼灭5留意被代理人死亡和取得或复原行为实力托付代理不必需终止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转托代理(复代理)责任1⑴经被代理人的同意被代理人担当;()不经被代理人同意,代理人担当(例外紧急状况下,为了疼2惜被代理人的利益时,由被代理人承担)、无权代理2⑴无权代理情形自始未授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⑵无权代理责任追认时被代理人担当(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不追认时,行为人担当、表见代理3⑴构成)存在足以使相对人坚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也1)本人存在过失;2)相对人为善意3()法律后果产生有权代理的后果,由本人担当责任
2、不当或违法代理应担当连带责任4⑴托付书授权不明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担当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2⑶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是无权代理: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⑷代理违法事项代理人知道被托付代理的事项违法照旧进展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学问点三建立工程物权制度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干脆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全部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土地全部权、建立用地运用权和地役权建立用地运用权设立方式出让;划拨建立用地运用权的流转、续期和歼灭流转采书面形式;申请变更登记;房随地走1续期宅基地自动续期;非住宅建立用地依法办理2歼灭出让人刚好办理注销登记
3、地役权3⑴地役权是用益物权,一般为有偿取得采书面形式订立2地役权的产生不须要登记3未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4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歼灭和疼惜学问点四建立工程债权制度和学问产权债的发生依据合同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专利权、著作权和商标权的授权条件和期限学问点五建立工程担保制度在工程建立活动中常见的担保形式有预付款支付担保、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工程款支付担保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遵照连带责任保证担当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担当保证责任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担当保证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遵照约定保证人担当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1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担当保证责任保证期间的合同变更2主债权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接着担当保证责任1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遵照约定主债务转让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2的债务,不再担当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担当保证责任注依《担保法说明》,保证人仍应在原担保范围内担当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不得抵押的财产⑴土地全部权;集体土地运用权;2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公益设施;权属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4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5抵押清偿的顺位登记生效时依登记先后;依次一样时,按比例清偿;1登记对抗时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都未登记的,依合同成立先2后四质权学问点六建立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须要办理和不须要办理施工许可的范围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1、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留意建立用地2规划许可证与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区分)、须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3、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4、有满意施工须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乂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按5规定进展了审查)、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平安的详细措施;(遵照规定应当托付监理的工6程已托付监理)、建立资金已经落实;(建立工期缺乏一年的,落实工程合同价的750%,超过一年的为)3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公安机关的消防审核)8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留意各个时间点的记忆学问点七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特级注册资本亿元以上,净资产亿元以上;
33.6一级注册资本万元以上,净资产万元以上;50006000二级注册资本万元以上,净资产万元以上20002500总承包每个资质类别划分至个资质等级,即特级、一级、二34级或特级、一级至三级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持续和变更(时间点)、资质证书有效期为年;期满前日办理持续手续;持续期也1560是年
5、工商变更手续后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230、合并、分立、改制的资质办理3⑴合并可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分立依据实际到达的资质条件核定2改制改制后不符合标准的,按实际到达的资质标准重新核定;3资质条件不发生变更的,按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办理制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制止无资质承揽工程
1、制止越级承揽工程2⑴联合承包同专业应就低不就高⑵分包制止扩大劳务分包、制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