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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高中教学成果奖励方案为了激励各级各类普通高中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推动全县普通高中素质教育的不断发展,特制定《县普通高中教学成果奖励方案》,从2015年起实施
一、指导思想本《方案》设计的指导思想是对全县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旨在引导县教育局加强对普通高中的教学管理、指导和服务,引导各学校面对学校实际、关注全体学生、关注教学过程、关注学生发展、关注学生特长,促进学校健康发展、科学发展、特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评选对象全县省、市示范高中,职业中学,民办高中
三、评选条件各参评单位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重视学生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教育,在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及高考中无违规、违纪行为,因严重违规办学产生不良影响并受到处分的单位不予评奖
四、奖项设置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优秀成果奖、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突出贡献奖、单科成绩奖、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综合奖、省市示范高中教学质量优胜奖、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职业中学应用型高考奖
五、评选办法一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优秀成果奖根据各校当年高一学生入学成绩进行分类计算应届生当年高考本科完成率,一本和二本奖励省示范高中完成率前二名和市示范高中完成率第一名的学校;三本分别奖励市示范高中和民办高中完成率第一名的学校;本科完成率具体计算方法是1依据高一入学成绩和当年全县招生数,将我县考生按中考成绩分段划分Ai i=l、
2、3……10类,并确定每类学生的成绩区间2根据各分数段考生数ml和各段达线比例Si,分类求和计算出各校本科应达数M;3求出各校本科完成率P=根据P值大小确定获奖学校每类学生三本达线比例为A1100%、A298%、A396%、A488%、A576%、A661%.A746%、A832%、A919%、A108%o每类学生二本达线比例为A199%、A293%、A385%、A471%、A551%、A636%、A721%、A811%、A95%、A
101.4%每类学生一本达线比例为A190%、A270%、A350%、A435%、A515%、A65%、A72%、A81%A
90.4%、A
100.3%o二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突出贡献成果奖对有考生在当年高考中获得全市总分前三名或全省总分排名前100名的学校给予奖励三单科成绩奖奖励当年高考获得各学科前三名的应届班授课教师,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的成绩计算方法是1依据高考成绩求出每类学生全县单科平均分ni和各校单科人均Ni及其比率C=2求出各校每类学生占该校参考总人数的比例Bi=3求出各校单科成绩相关系数P=Bi-Ci4求出每科成绩相关系数之和P总=P1+P2……Pn根据P值大小确定前三名的教师给予奖励综合学科中的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6个学科的成绩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
1、全县高三联考学校单科成绩
2、当年全国高考综合学科成绩将二次考试成绩按20%、80%的比例进行折算并求和,奖励总分前三名的教师四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综合奖计算方法应届生文理三本及以上完成率占50%,二本及以上完成率占25%,一本完成率占20%,艺体录取率占5%,对上述五项指标按各项权重的统计结果进行折算最后求和奖励总分前三名的学校五省市示范高中教学质量优胜奖
1、野寨中学高考成绩均分系数进入全市同类学校前5名给予奖励
2、其它省示范高中高考成绩均分系数进入全市省示范中学前16名给予奖励
3、市示范高中高考均分系数进入全市同类学校前18名给予奖励六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职业中学应用型高考奖1根据高职自主招生情况奖励完成率达到100%以上的第一名的学校含民办高中2根据完成目标任务数每人奖励100元,超额完成任务数每人奖200元3职业中学应用型高考本科达线率进入全市同类学校前三名给予奖励
六、附则
1、本奖励方案设置和奖项标准随教育形势的发展和高校本科招生规模的变化作适当调整
2、本奖励方案自2015年施行,以前奖励办法终止
3、本奖励方案解释权在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