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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人员返聘管理制度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对已离职的人员进行返聘,鼓励因个人因素离职的员工能返回公司,继续服务于公司,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规范离职人员的重新返聘,适用于本公司离职后重新应聘的人员、离职人员返聘规定1因个人因素已离职三个月以上的公司员工,重新申请入职需
1.1在面试时如实说明曾在企业工作的情况,如有隐瞒,一经发现即时开除并不做任何补偿离职人员返聘需原工作部门负责人评价,如原工作部门负责
1.2人已不在原工作岗位上,则需附上由原部门曾与该离职员工共事的同事给予评价,原部门现任负责人参照其评价再签批符合离职返聘的,应认真填写《员工离职返聘申请表》,并
1.3严格按照审批流程签批,方可办理入职离职人员返聘通过审批流程后,按照正规入职程序走入职流
1.4程,详见《入职流程》部门安排尚未通过正常审批流程的原离职人员提前上班的,
1.5如最终审批未通过,则该员工在录用部门工作的一切费用支出、劳动纠纷、工伤事故赔偿或经济补偿金,由录用部门第一负责人承担员工离职返聘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请各部门严格遵
1.6照执行、权责2人力资源部负责按招聘制度及流程接待处理离职人员返聘,
2.1办理二次及以上人员的入职、转正评价离职人员离职前所在部门负责人面试评价离职人员二次应
2.2聘;分管领导负责审批级以下人员的离职重新聘用
2.3C总经理负责审批级(含)及以上人员的离职重新聘用,及
2.4C特殊人员的离职重新聘用、管理规范3非正常原因离开公司包括开除、辞退、旷工等永久不予录用,
1.21在公司通过正常手续辞职后再次应聘公司岗位,方可允许录用对重返公司的员工,各部门应谨慎对待,了解其当时的离职
1.3原因,落实是否按公司制度办理完毕离职手续,用人部门要向公司提出重新聘用的理由凡离职人员二次入司应聘,须经公司研究批准后按公司招
1.4聘制度及流程聘用,重新计算人力资源部工龄任何部门不得存在隐瞒、私自聘用的情况,否则一经发现,由
1.5用人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