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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颍泉区年度中心学校、直属学校2019(幼儿园)目标量化督导考核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教育强区的工作目标,推动学校积极落实立德树人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督促学校履行教育职责,引导学校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根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考核指标体系构成2019年颍泉区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幼儿园)年度目标量化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包含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规范办学行为和文明城市创建、德育工作和团队工作、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与教育教学质量、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技术装备、教育督导工作、学校义保经费与财务管理、项目建设、职业教育、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教育精准扶贫及学校后勤、学生资助工作
二、分值与赋分(—)满分200分
(二)获奖加分,获奖加分上限为10分,不予折算
1.承担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区教育局的现场会分别加3分、2分、1分、
0.5分;由区教育局指定或者由上级抽查的迎检现场结合检查效果分别按照对应级别进行加分
2.受到国家、省、市、区政府表彰的单位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受到国家、省、市、区教育部门单独表彰的单位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其他部门表彰不计入加分项
3.质量检测结果在区级排名(高中为市级排名)前六名的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2分、1分
(三)受到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区教育局通报批评的,分别给予扣5分、4分、3分、2分;被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按照级别参照扣分
(四)单项评估细则内容涉及到表彰加分的,不再重复加分
(五)加分、扣分项以获奖或通报的时间为考核年份内时间计入最终结果
(六)加分项目由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督导室审定
1.制定评估体系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科室依据所负职责,征求各方意见后制订指标体系
2.学校自评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幼儿园)根据评估方案,完成自评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及自查打分表,在报送资料的同时一并报送,同时报送电子稿至yqdd2020@
126.com
3.材料上传被考评学校按照指标体系要求,以B级指标为基础整理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并扫描,每个B级指标合并为1个PDF文档(命名格式为“**学校B1”至“**学校B53”)o全部PDF文档打包为1个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学校2019年度目标考核佐证材料)于2020年7月5日前发送到yqdd2020@
126.com,同时上传单位2019年获奖文件及加分统计表
4.专家考评区教育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目标考核专家组,对各中心学校及直属学校(幼儿园)所报送的目标考核材料进行考评打分,并适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确定考评得分
5.分值取向考评得分、现场评分、科室赋分、局班子成员赋分均按200分计算材料评分满分为200分,折合35%;现场评分满分60分,折合30%;科室结合2019年的各项工作对学校打分,满分为200分折合10%;局班子成员打分,满分为200分折合25%(科室及班子成员打分均采取无记名打分,密封后督导室统一收取)
6.考核结果汇总由督导室综合整理、汇总,形成最终评估结果局纪检监察部门将对考核方案执行和汇总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和督查
7.结果通报目标考核结果报教育局党工委,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后发布,落实奖惩
四、评估结果运用
1.目标考核按得分多少依次排名,报教育局党工委研究,根据实际分别确定直属学校、中心学校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优秀单位的比例为同类考核单位的25%,先进单位的比例为同类考核单位的25%考核结果在全区范围予以通报
2.评估结果将上报区政府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3.考评单位凡是发生违反师德师风、规范办学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实行降低考核结果等次被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党政、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一票否决的,本年度不得评为优秀或先进单位,并降低等次处理本《方案》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