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医院县域医共体双向转诊管理XXXXX办法
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县域医共体内双向转诊、大型检验检查的绿色通道保证患者安全及医疗服务的连续性,使患者得到最佳的诊疗服务及满意的就医体验
二、内容.原则
11.1患者自愿的原则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真正使患者感受到“双向转诊”的方便、快捷
1.2分级诊治原则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危急重症在上级医院
1.3医疗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强技术合作和人才的有效流动,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1.4连续治疗的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转、下转渠道,为患者提供整体性持续性医疗照护转诊流程
2.
2.1转入患者患者经乡镇卫生院首诊后,确需转往亳州市中医院继续治疗的,由乡镇卫生院医生填写就诊卡并登记,由亳州市中医院派车接回,或患者自行前往亳州市中医院就诊
2.2下转患者符合下转条件者,主治医生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给予办理出院手续,患者携带亳州市中医院转诊卡和相关资料,可到所在地基层医院继续治疗、康复双向转诊条件
3.
3.1上转条件限于本院技术和设备条件,医师在疑难、危重等特殊患者的临床诊疗工作过程中遇到困难,须转到具有相应诊疗能力的医院(上级医院、专科医院等)继续治疗
3.2下转条件或经治疗后患者病情稳定后或处于康复期,可转到具有相应诊疗能力的医院(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继续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