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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控制的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可以事半功倍,确保质量控制目标的实现本工程的质量控制必须坚持以下制度
一、设计交底制度
1、设计交底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之前进行,建设单位主持,由设计单位对施工现场的自然条件、设计依据、设计意图、施工注意事项等进行交底
2、设计交底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有关各方协调处理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中出现的问题设计单位负责对监理及承包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书面答复;
3、设计交底应有文字记录,由承包单位负责整理编印会议纪要,经设计、监理单位签认后作为签订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文件的依据,但该纪要不能作为施工的依据,应有设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办理工程变更手续后方能作为施工的依据
二、图纸会审制度
1、施工图会审应在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图纸以后,设计交底之前完成;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和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并将对施工图纸进行认真地审查与校核中发现的问题汇总,用书面形式提交给设计单位,在设计交底时由设计单位统一答复
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制度表A7中所要求的其他附件资料汇总整理后报项目监理部签认监理工程师对本专业的分部工程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已签认的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签署验收意见
2、单位工程的基础分部及主体分部工程完成后,要求施工单位申报基础分部及主体分部工程的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并请质量监督部门参加监督检查,共同核查施工技术资料,进行现场工程质量验收,协商验收意见并共同签认
(三)工程的预验收在工程达到基本验收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项目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各专业的工程质量情况、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对影响竣工验收的问题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分项、分部工程(包括无负荷试车),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试验;认真审阅试验报告单,对重要的试验项目应进行旁站监督,必要时请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派代表参加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项目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应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相应竣工资料(包括分包单位的竣工资料)报项目监理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部监理人员对竣工资料进行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完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检查预验收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符合质量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预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与备案
1、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报告上签署意见,其中对单项竣工,或尚不具备竣工条件而建设单位要求竣工验收的,应在意见中表明,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发出《工作联系单》
3、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5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等书面通知负责该工程的质监站),审阅工程资料,实地查验工程质量,签署监理单位的竣工验收意见
4、施工单位对各方在竣工验收中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质监站在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检查时提出的问题必须进行认真整改,并提出整改报告,经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签发《竣工移交证书》
(一)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全局,统筹施工全过程,在建设施工中起指导作用的重要技术文件,承包单位应在施工准备阶段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交监理单位审核
(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经过承包单位技术总负责人审核批准后送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批审核同意后项目监理机构的核准对重大修改,仍将按源程序进行审批;
(三)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认真细致地审核提出意见要求承包单位修改或补充;
四、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隐蔽工程是指将被其他工序(或分项工程)施工所隐蔽的分项分部工程是在隐蔽前所进行的对已完成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检查,由于检查对象就要被其他工序覆盖,给以后的检查和整改造成障碍,故显得尤为重要,是工序质量控制的一个关键点
(一)做好对工程质量的预控工作,监理工程师事先针对施工过程的重点工序,部位和关键控制点进行有计划地仔细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设计要求,规范要求的问题;
(二)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监理工程师进行不间断旁站监理;
(三)对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拒绝签认,并严禁承包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
(四)一般的分项工程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分部工程及重要的分项工程验收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并主持;
1、隐检,预检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的依据1)施工图纸及说明文件2)工程变更文件3)有关部门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及法规文件4)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评资料5)有关的施工及验收技术报表及资料
2、对于隐检预验工程,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有关表格及检查记录送交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否则整改后重新报验收;
3、分项工程完成后,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申报,监理工程师经核查后签认合格的申报表,对不合格的项目不予签认并发出〈监理通知〉指令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后重新报验,验收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评定工程质量等级,采暖,卫生,通风与空调,弱电与自控等工程的分项工程验收,必须在施工试验检测完备后进行;
4、分部工程完成后应将组成该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的报验资料汇总,并对分部工程的质量登记进行评定,然后将所有有关报表资料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批签认;
5、对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或政府质量监督部门要求的中间验收部位(如基础分部,主体分部等),监理工程师应核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报表资料,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承包,设计单位共同对现场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五、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
(一)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直接选定的分包单位,应将分包单位的资质资料及拟定分包合同送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二)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资料一般包括;
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
2、技术能力,人员配备,机械设备;
3、实际业绩;
4、领导层状况,企业财务状况,企业信誉状况;
5、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6、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
7、其他必要的资料;
8、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分包单位报送的资料有伪造不实之处,或在实际工作中认为其不具备承担分包工程的能力时可提出辞退分包单位,终止分包合同;
9、未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同意的分包单位,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六、建立项目管理事故报告制度
(一)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般性的质量问题,应尽可能在日常巡视,旁站监理和隐检,预检验收过程中及时解决,此外,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成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处理;
(二)质量问题对于一般容易弥补的工程质量缺陷,应责成承包单位写出质量报告,说明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经过专业监理工程师核实研究,必要时应建设,设计单位的认可,确定处理方案,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后重新验收;
(三)质量事故质量事故指工程质量缺陷严重,需要返工或加固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应责成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过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后交承包单位执行,项目监理机构对质事故的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四)重大工程事故工程事故指工程施工中发生意外情况,并对人身,财产,环境造成严重损害,工程事故按照国家和XX省有关标准划分为一般工程事故和重大工程事故两类;
(五)事故发生后,承包单位应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立即(8小时内)向政府有关部门(劳动、公安、检查、环保等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同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项目有关单位,根据需要参加对事故的调查研究和处理工作;
(六)当发生质量事故或重大工程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可根据质量事故的实际情况,进行部分或全部停工;
七、见证取样制度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试验计划编制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一)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
1、钢筋及焊接试件、钢材及焊接材料;
2、混凝土用的原材料、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
3、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施工专业知识;
4、其他需要见证取样送样的试验项目
(二)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
1、具备见证人员的资格;
2、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
3、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施工专业知识;
4、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
5、具有建设单位的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6、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由省、市检测中心备案
(三)见证人员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4、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人员证书;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
八、旁站监理制度本方案针对本工程质量控制而制定根据建设部建市
[2002]189号文《房屋建设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现行国家地方有关规范、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设计文件制定本方案施工监理阶段,抓好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控制,是全过程监理过程中首要的核心工作,是做好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及其他监理工作的前提条件作为控制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质量的监理手段之一的旁站监理工作,在确保施工质量的真实性、质量缺陷补救的及时性和工程质量的追溯性上,具有极其特殊的重要作用,要求工程监理部作为一项重要监理工作内容来抓为贯彻建设部颁布的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制定旁站监理制度如下
(一)编制本工程监理规划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旁站方案,明确需要进行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及关键工序;明确每项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明确需要进行旁站监理人员的具体职责;按施工部位及施工进度计划,制定出本项目监理部的旁站监理计划
(二)旁站监理方案应提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一份,要求施工单位以书面文件形式,在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前24小时,通知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时进场实施旁站监理
(三)要求旁站监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按本工程项目旁站监理方案要求,在施工现场实施旁站监理
(四)旁站监理记录是反映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实际情况的法律性文件,要求旁站监理人员必须如实地认真填写内容,并要求和施工单位质检人员一起签字,方能生效
(五)旁站监理记录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书面依据如未实施旁站监理或未经旁站人员及质检人员签字,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六)旁站监理记录是依法行使有效签字权的书面依据没有旁站监理记录或未经旁站监理人员和质检人员签字的旁站监理记录,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相应的文件上签字
(七)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和资料管理人员把旁站监理记录作为最原始的、纪实的重要资料文件来抓,及时整理组卷,并在竣工验收后存档备查
(八)旁站监理方案、旁站监理记录,以及旁站监理人员的工作表现,作为投标人对监理人员考核及奖罚的重要依据之
一九、工程预检制度工程预检是指对某一施工过程的必要开始条件进行的预先检查,目的是通过事先检查,发现工程中存在的质量缺陷并及时纠正,防止可能发生重大的质量事故
(一)监理工程师应特别关注下列的预检1)建筑工程的测量放线控制网、控制轴线的标桩及高程桩2)结构工程中应预检轴线、标高、预留孔洞位置3)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模板分项工程4)主要管线标高、位置、坡度和管线的综合排布
(二)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预检的核查,按下列步骤进行1)预检工作应在施工单位完成该内容的施工并经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并附〈预检工程检查记录表〉报送项目监理部2)监理工程师对报验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到现场进行抽检核查,合格后予以认可,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并在《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A7)上签署审查意见和结论3)对不合格的预检工程签发《不合格项处置记录》,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合格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检,复查合格后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同时做好记录
十、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一)分项工程验收制度
1、施工单位在一个检验批或一个分项工程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报项目监理部
2、监理工程师对报验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到施工现场进行抽检、核查
3、对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签认,《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
4、对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项处置记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5、经返工或返修的分项工程应重新进行申报和验收
6、对混凝土工程的分项工程签认,必须在混凝土28天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合格后进行
7、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卫生与燃气、电气、通风与空调等工程的分项工程签认,必须在施工试验、检测完毕且合格后进行
(二)分部工程验收制度
1、施工单位在分部工程完成经自检合格后,填报《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A7),将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的各分项工程资料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