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地坪及围墙劳务分包施工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地坪及围墙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地址台江县老建材厂内二.工程内容围墙及其基础、活动板房基础地坪三.委托方式采取甲方提供材料方式,乙方包人工的委托方式;四.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2013年3月18日以乙方工人开工算起;
2、竣工日期2013年5月5日以按规定的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如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除外;
五、工程计价砌砖元/块、地坪20元/平方米、抹面16元/平方米、浆砌石基础100元/立方米、工程量以乙方完成的工程量现丈量点数计,各工种分别乘工程量决算;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各项工程的要求及尺寸、位置,购工程所需材料;
2.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施工中,甲方需要变更或增加施工项目时,应及时如实通知乙方,双方应签订项目变更表,商议好造价情况;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施工人员须严格依照工艺的程序进行施工;
2.乙方须对甲方购置的其他物品做好保护措施;
3.按施工程序开展监理,及时主动向甲方汇报监理情况及施工进度;
4.乙方须按时完成工程;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应与甲方商议解决;
八、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甲方应付清工程款,即人民币变更工程项目的,甲方应按双方协商好的价格一并支付给乙方;
九、质量及保修
1.乙方对施工工程范围内质量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间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为期1年;
2.工程完成双方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相关工程质量规范;
3.保修内容均采用修复形式;
4.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5个工作日内派人修复;
十、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必须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则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款的1%;
十一、争议解决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无效,可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公诉裁决;
十二、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合同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