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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仪器设备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北京协和医院仪器设备的管理,特制定本方法
二、北京协和医院仪器设备的管理,实行院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重大事项由院长办公会决策仪器设备委员会负责论证年度购置安排和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重大事项器材处是仪器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组织编制仪器设备年度购置安排和担当仪器设备的购置、修理、调拨、报废等管理工作
三、仪器设备运用部门、医务处、教化处、科研处、国资办、财务处参与仪器设备的管理
四、凡能单独运用、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用于医、教、研、管的仪器设备,不论来自何种渠道,单价在五百元以上的一般仪器设备和单价在三千元以上的专用仪器设备,都属于本方法管理范围
五、审计和纪委负责监督其次章仪器设备购置审批
六、仪器设备购置原则上实行年度预算制度,是医院仪器设备购置的主渠道仪器设备需求部门于每年年底提出下一年度仪器设备购置需求,填写《购置仪器设备申请表》,具体写明申请理由、设备用途等内容,科主任审核签字后交器材处汇总(新项目要先报医务处、医疗委员会、财务处审核,最终由仪器设备委员会论证通过后上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七、预算外仪器设备的购置,申请部门需填写《设备物品申购请示单》,科主任签字后,金额在3千元以下的由器材到处长审批;金额在3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由主管院长审批;金额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由主管院长和主管财务院长会签审批;金额在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由院长审批;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八、运用教化经费购置仪器设备的,由教化到处长、主管院长审批;运用科研经费购置仪器设备,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由项目负责人签署看法,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由科研到处长签署看法,主管院长审批第三章仪器设备的选购和验收
九、仪器设备选购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仔细执行财务制度,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一心一意为医、教、研服务仪器设备的选购,遵循“公开、公允、公正”和“竞质、竞价、竞售后服务”的原则,实行以下不同的选购方式进行(一国家要求进行国际招标的设备(如进口CT、MRI等大型医疗设备采取托付具备相关资质的招标公司进行国际招标的方式予以选购(二国家要求纳入政府选购的医疗设备,按政府选购相关规定执行(三其它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托付社会具备资质的招标公司进行公开招标选购(四上述规定以外的仪器设备纳入医院自主选购,单价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实行竞价谈判方式进行,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生效
十、器材处或相关技术部门(如:信息中心、行政处会同运用科室共同负责新购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在厂家安装和调试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整理并归档验收文件资料验收报告应由运用科室验收责任人和科室第一负责人进行产品配置、临床应用验收并签字确认;器材处或相关技术部门负责对安装质量、产品配置等内容验收签字、阅历收合格的仪器设备方可投入运用和支付设备尾款第四章仪器设备的账、物管理与运用
十二、凡属医院仪器设备,不论其经费来源于医疗、教学、科研、专款、基金、贷款或自筹资金,无论其进入渠道是购置、赠送、调拨、自制等都要刚好入账(医疗设备单价3000元、通用设备单价500元以上,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十三、器材处负责建立全院仪器设备分类分户账运用部门应指定特地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在器材处备案,因工作须要调整变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负责本部门仪器设备明细账卡的管理,定期进行账、物核对,做到账、物相符
十四、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运用,责任必需落实到人,上机前要考核合格,获得相应上岗资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十五、对大型仪器设备的完好率、运用率,器材处应组织抽查、考评对闲置的仪器设备器材处可收回或重新安排
十六、部分通科运用的医疗仪器设备,采纳专管共用的方式运用,器材处设备租赁中心负责共用设备租用管理病房、科室租用设备需办理租用登记手续,检查设备是否完好,配件是否齐全
十七、运用租用的设备应严格依据操作规程操作,妥加爱惜,不得随意拆卸设备的任何零部件或改装他用,更不能私自外借设备运用完后应保持清洁与完好,并刚好归还,不得无故长期占用因运用者自身责任所造成的设备损坏或零部件丢失油运用部门支付修理费和损失费
十八、设备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生故障或出现其他问题应刚好与医学工程室技术人员或租赁中心联系第五章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修理
十九、大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由器材处医学工程室和运用科室专人共同协作,按相关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二十、仪器设备的修理、保修,由运用部门填写修理、保修申请报告,科主任签字后报器材处正常状况,须经器材处和主管院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启动修理
二十一、为保障临床医疗工作的开展,对于临床一线急用的仪器设备的修理设立绿色通道,科主任签字确认的修理申请报告在器材处备案说明的同时,可以先行启动修理
二十二、修理费用的支付:1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修理,由主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后予以支付;1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万元的修理,需在审计、纪委监督下由北京协和医院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召开仪器设备修理、保修议价会,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才能支付
二十三、修理、保修的合同签署,参照医院合同管理规定,执行合同审批程序
二十四、因违反操作规程或运用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责任人要依据情况予以赔偿
二十五、单价2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需建立修理档案,仔细记录,以便对仪器设备的质量、运用率和完好率进行评估第六章仪器设备的报废和处置
二十六、属下列状况之一的仪器设备,可申请报废(一国家主管部门发布淘汰的仪器设备品目及种类(二计量或质检不合格,又无法校正达标的仪器设备(三超过规定运用年限,无接着运用价值的仪器设备(四因故障或损坏无法修复、或虽经修理,但无法达到原技术指标的仪器设备(五功能低下、技术落后,的确不能满意工作需求的仪器设备(六每年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30%的仪器设备(七严峻影响运用平安,能源耗费大,或造成严峻公害的仪器设备
二十七、对于仪器设备本身缺陷或由于不行抗拒缘由造成的损坏或丢失,由运用单位提出申请,并出示有关证明材料,经领导审核同意后赐予办理报废手续
二十八、报废仪器设备,由运用科室按单价50万元以下及50万元以上分别填写各自的《仪器报废申请表》,填写内容包括仪器名称、国别厂家、规格型号、运用日期、价格、医院编号等,运用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交由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出具鉴定看法
二十九、器材处主管报废的工作人员接到完成技术鉴定的《仪器报废申请表》后,将报废设备逐一贴标签收入报废库,并与固定资产账目逐项核对,做出报废设备(或物资清单每季度将汇总的报废申请表和报废设备清单交器材处主管处长审核签字后,报国资办并审计、纪委审核、签字,再以书面形式上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单价5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按审批权限规定,还需上报医科院(再转报卫生部审批
三十、对院长办公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刚好进行手续移交,由有关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销账和应减手续
三十一、办理报废的仪器设备需统一交回器材到处置(对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报废设备,由运用科室处理污染问题,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无污染后,方可交至器材处,如因厂家折旧回收或其他缘由不能交回报废仪器设备的,需供应书面报告报批处置的原则为(-有放射性、传染性的设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联系有关部门按程序妥当处理(二有残值、只是机型落后尚能运用不影响诊断治疗的,可采纳扶贫、捐赠的方式处理(三无残值的,按废品处理:面对具备资质的物资回收公司进行公开竞价拍卖(物资回收公司需做书面承诺,不得将报废设备用于医疗或转卖,审计、纪委等有关部门参与和监督,处理所得款,上交医院财务处第七章仪器设备档案管理
三十二、凡单价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仪器设备,都要建立档案,器材处相关选购和验收等人员负责收集、积累档案,仪器设备正式投入运用后,移交器材处档案管理员集中管理
三十三、仪器设备档案归档内容包括(一申报、购置阶段的设备物品申购请示单、批件、协议、合同、重要来往函件和电文等(二开箱验收阶段的装箱单、开箱验收单、出厂合格证书、出厂精度检验单;图样、技术手册、运用维护手册、说明书、线路图、校验标准、随机备件图册;软件、硬件部分的文件材料和开箱检验记录等(三安装、调试阶段的试机、调试记录、安装验收单和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等
三十四、仪器设备的档案由器材处集中保管,进行科学系统的整理、分类、编目和建账运用单位或人员查阅档案,可借阅或自行复印(对于关键性和常用部分的档案应运用复印件档案的借阅要履行肯定的手续,借阅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不得损坏、丢失,归还时交档案管理员当面点清第八章附则
三十五、仪器设备运用科室(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必需对仪器设备购置、运用效益、管理负责
三十六、本方法由器材处负责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