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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监理造价限制5第五章施工阶段工程监理造价限制细则第五章施工阶段工程监理造价限制细则I目录1范围
1....2施工阶段工程监理造价限制工作流程13施工阶段工程造价限制措施14工程计量
6.
2.7总监理工程师在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时,可附一份索赔审查报告,索赔审查报告可包括以下内容
①正文受理索赔的日期,工作概况,确认的索赔理由及合同依据,经过调查、探讨、协商而确定的计算方法及由此而得出的索赔批准额和结论;
②附件总监理工程师对该索赔的评价,承包单位的索赔报告及其有关证据和资料
6.
2.8当承包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在这种状况下,建设单位可能不愿赐予工程延期批准或只赐予部分工程延期批准,此时的费用索赔批准不仅要考虑费用补偿还要赐予赶工补偿,所以总监理工程师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确定时,应与工程延期的批准联系起来,综合作出费用否否是是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总监理工程师初审提交《费用索赔申请表》和索赔凭证资料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是否符合条件签署索赔费用审批表并报建设单位驳回索赔申请收集有关资料初步确定索赔额度并与承包、建设单位协商是否须要补充补充索赔具体资料第五章施工阶段工程监理造价限制细则7索赔和工程延期的确定
6.
2.9由于承包单位的缘由造成建设单位的额外损失,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索赔报告后,应公正地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刚好作出答复7工程结算
7.1工程价款的主要结算方式按现行规定,工程价款结算可以依据不同状况实行多种方式
①按月结算即先预付工程备料款,在施工过程中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竣工后进行竣工结算我国现行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结算中,相当一部分是实行这种按月结算方式
②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成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年终不另清算
③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依据工程形象进行,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当年结算的工程款应与分年度的工作量一样,年终不另清算
④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7.2工程预付款
7.
2.1工程预付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由发包人依据合同约定,在正式开工前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它是施工打算和所须要材料、结构件等流淌资金的主要来源,国内习惯上又称为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的具体事宜由发承包双方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和包工包料状况在合同中约定
7.
2.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有关工程预付款作了如下约定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担当违约责任
7.
2.3工程预付款额度,各地区、各部门的规定不完全相同,主要是保证施工所需材料和构件的正常储备一般是依据施工工期、建安工作量、主要材料和构件费用占建安工作量的比例以及材料储备周期等因素经测算来确定
①在合同条件中约定发包人依据工程的特点、工期长短、市场行情、供求规律等因素,招标时在合同条件中约定工程预付款的百分比
②公式计算法公式计算法是依据主要材料(含结构件等)占年度承包工程总价的比重,材料储备定额天数和年度施工天数等因素,通过公式计算预付备料款额度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是第五章施工阶段工程监理造价限制细则8工程预付款数额二】(工程总价材料比重(%))年度施工天数]材料储备定额天数工程预付款比率二(工程预付款数额工程总价)100%(7-6)式中年度施工天数按365天日历计算;材料储备定额天数由当地材料供应的在途天数、加工天数、整理天数、供应间隔天数、保险天数等因素确定
7.3工程预付款的扣回
7.
3.1由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洽商用合同的形式予以确定,采纳等比率或等额扣款的方式也可针对工程实际状况具体处理,如有些工程工期较短、造价较低,就无需分期扣还;有些工期较长,如跨年度工程,其备料款的占用时间很长,依据须要可以少扣或不扣
7.
3.2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扣起,从每次中间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及构件比重扣抵工程价款,至竣工之前全部扣清因此确定起扣点是工程预付款起扣的关键工程预付款起扣点可按下式计算T二P-M/N式中,T起扣点,即工程预付款起先扣回的累计完成工程金额;P承包工程合同总额;M工程预付款数额;N主要材料、构件所占比重
7.4工程进度款
7.
4.1工程进度款的计算
7.
4.
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工程款的支付作出了相应的约定: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接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担当违约责任
7.
4.
1.2工程进度款的计算,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工程量的计量;二是单价的计算方法单价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事先约定的工程价格的计格方法确定目前我国一般来讲,工程价格的计价方法可以分为工料单价和综合单价两种方法所谓工料单价法是指单位工程分部分项的单价为干脆成本单价,按现行计价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预算价格确定,其他干脆成本、间接成本、利润、税金等按现行计算方法计算所谓综合单价法是指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是全部费用单价,既包括干脆成本,也包括间接成本、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二者在选择时,既可实行可调价格的方式,即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变更而调整,也可实行固定的价格的方式,即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更而调整,在工程价格中已考虑价格风险因素并在合同中明确了固定价格所包括的内容和范围实践中采纳较多的是可调工料单价法和固定综合单价法
7.
4.
1.3工程进度款的计算1当采纳可调工料单价法计算工程进度款时,在确定已完工程量后,可按以下步骤计算工程进度款第五章施工阶段工程监理造价限制细则9
①依据已完工程量的项目名称、分项编号、单价得出合价;
②将本月所完全部项目合价相加,得出干脆费小计;
③按规定计算其他干脆、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
④按规定计算主材料差价或差价系数;
⑤按规定计算税金;
⑥累计本月应收工程进度款按可调工料单价法规定,中间结算和竣工结算,应以结算当时的价格进行价差调整2采纳固定综合单价法计算工程进度款时,工程量得到确认后,只要将工程量与综合单价相乘得出合价,再累加即可完成本月工程进度款的计算工作
7.
4.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7.
4.
2.1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一般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在工程竣工前,承包人收取的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总额一般不超过合同总额(包括工程合同签订后经发包人签证认可的增减工程款)的95%,其余5%尾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除保修金外一并清算
7.5竣工结算
7.
5.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依据协议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理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样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
7.
5.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赐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看法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7.
5.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无正值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担当违约责任
7.
5.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值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价的价款优先受偿
7.
5.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刚好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包保管责任
7.
5.6竣工结算审查
7.
5.
6.1核对合同条款首先,应核对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竣工结算;其次,应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实惠条款等,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若发觉合同开口或有漏洞,应请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仔细探讨,明确结算要求
7.
5.
6.2检查隐藏验收记录第五章施工阶段工程监理造价限制细则10全部隐藏工程均需进行验收,两人以上签证;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审核竣工结算时应当对隐藏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样方可列入结算
7.
5.
6.3落实设计变更签证设计修变更更应有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的设计图纸、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证;重大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入结算
7.
5.
6.4按图核实工程数量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和现场签证等进行核算,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7.
5.
6.5执行定额单价结算单价应按合同约定或招标规定的计价规定与计价原则执行
7.
5.
6.6防止各种计算误差工程竣工结算子目多、篇幅大,往往有计算误差,应仔细核算,防止因计算误差多计或少算
7.
5.7保修金的返还工程保修金一般为施工合同价款的3%,在专用条款中具体规定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商
7.6工程价款的动态结算
7.
6.1按实际价格结算法在我国,由于建筑材料需市场选购的范围越来越大,有些地区规定对钢材、木材、水泥等三大材的价格实际价格结算的方法,工程承包商可凭发票按实报销这种方法便利,但由于是实报实销,因而承包商对降低成本不感爱好为了避开副作用,造价管理部门要定期公布最高结算限价,同时合同文件中应规定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商选择更廉价的供应来源
7.
6.2按主材计算价差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须要调整价差的主要材料表及其基期价格(一般采纳当时当地工程价格管理机构公布的信息价或结算价),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竣工当时当地工程价格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信息价或结算价,与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基期价比较计算材料差价
7.
6.3主料按抽料计算价差,其他材料按系数计算价差主要材料按施工图预算计算的和竣工当月当地工程师价格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结算价或信息价与基价对比计算差价其他材料按当地工程师价格管理机构公布的竣工价系数计算方法计算差价
7.
6.4竣工调价系数法按工程价格管理机构公布的竣工调价系数及调价计算方法计算差价
7.
6.5调值公式法(又称动态结算公式法)依据国际惯例,对建设工程已完成投资费用的结算,一般采纳此法,事实上,绝大多数状况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在签订的合同就明确规定了调值公式
7.
6.
5.1利用调值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的工作程序及监理工程师应做的工作
(1)价格调整的工作程序:
3.1组织措施
①在项目监理机构中落实从造价限制角度进行施工跟踪的监理人员、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无无无有有无有组织施工有无索赔可能统计已完工程实物量审核已完工程实物量编制已完工程结算单审核已完工程结算单修改已完工程结算单有无不合理之处提出索赔文件审核索赔文件有无不合理之处去除不合理部分签证索赔文件编制竣工决算文件审核竣工决算文件有无不合理之处修改竣工决算文件已完工程结算认可索赔文件竣工决算第五章施工阶段工程监理造价限制细则2
②编制本阶段造价限制工作安排和具体的工作流程图
3.2经济措施
①编制资金运用安排,确定、分解投资限制
①确定计算物价指数的品种,一般地说,品种不宜太多,只确定那些对项目投资影响较大的因素,如设备、水泥、钢材、木材和工资等这样便于计算第五章施工阶段工程监理造价限制细则11
②明确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合同价格条款中,应写明经双方商定的调整因素,在签订合同时要写明考核几种物价波动到何种程度才进行调整,一般都在正负百分之十左右;二是考核的地点和时点地点一般在工程所在地,或指定的某地市场价格;时点指的是某月某日的市场价格这里要确定两个时点价格,即基准日期的市场价格基础价格和与特定付款证书有关的期间最终一天的49天前的时点价格这两个时点就是计算调值的依据
③确定各成本要素的系数和固定系数,各成本要素的系数要依据各成本要素对总造价的影响程度而定,各成本要素系数之和加上固定系数应当等于
1.2监理工程师应负责按下述步骤编制价格调值公式
①分析施工中必需的投入,并确定选用一个公式,还是选用几个公式;
②估计各项投入占工程总成本的相对比重,以及国内投入和国外投入的安排,并确定对国内成本与国外成本是否分别采纳单独的公式;
③选择能代表主要投入的物价指数;
④确定合同价中固定部分和不同投入因素的物价指数物变更范围;
⑤规定公式的应用范围和用法;
⑥如有必要,规定外汇汇率的调整目标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对策;
②进行工程计量;
③复核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④在施工过程中进行造价跟踪限制,定期地进行造价实际支出值与安排目标值的比较;发觉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缘由,实行纠偏措施
⑤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审核竣工结算;
⑥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造价支出作好分析与预料,常常或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造价限制及其存在问题的报告
3.3技术措施
①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限制设计变更;
②接着找寻通过设计挖潜节约投资的可能性;
③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4.4合同措施
①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各种文件图纸,特殊是注有实际施工变更状况的图纸,留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供应依据参加处理索赔事宜
②参加合同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它对造价限制的影响4工程计量
4.1工程计量程序
4.
1.1工程计量工作流程图,详见图2承包单位工作监理单位工作图2工程计量流程图统计已完工程实物量现场计量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有无不合理之处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修改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第五章施工阶段工程监理造价限制细则
34.
1.2工程计量程序
①承包单位统计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③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5.2工程计量的依据
4.
2.1质量合格证书对于承包商已完的工程,并不是全部进行计量,而只是质量达到合同标准的已完工程才予以计量所以工程计量必需与质量监理紧密协作,经过专业监理工程师检验,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报验申请表(质量合格证书),只有质量合格的工程才予以计量
6.
2.2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是确定计量方法的依据因为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的计量支付条款规定了清单中每一项工程的计量方法,同时还规定了按规定的计量方法确定的单价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和范围
4.
2.3设计图纸单价合同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但被专业监理工程师计量的工程数量,并不肯定是承包单位实际施工的数量计量的几何尺寸要以设计图纸为依据,工程师对承包单位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缘由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5工程变更价款的限制
5.1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变更的管理
5.
1.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平安、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查
5.
1.2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状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5.
1.3总监理工程师必需依据实际状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依据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做出评估
①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②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③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5.
1.4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状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5.
1.5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工程变更单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必要的附件等内容,有设计变更文件的工程变更应附设计变更文件
5.
1.6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5.
1.7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与第五章施工阶段工程监理造价限制细则4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样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成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5.
1.8项目监理机构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帮助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一样
5.
1.9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该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5.
1.10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5.
1.11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
5.2我国现行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5.
2.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如下:
①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②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5.
2.1采纳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价格
5.
2.
1.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价格由承包商投标时供应,用于变更工程,简单被业主、承包商及监理工程师所接受,从合同意义上讲也是比较公允的
5.
2.
1.2采纳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或价格有几种状况:
①干脆套用,即从工程理清单上干脆拿来运用;
②间接套用,即依据工程量清单,通过计算后采纳;
③部分套用,即依据工程量清单,取其价格中某一部分运用
7.
2.2协商单价和价格协商单价和价格是基于合同中没有或者有但不合适的状况而实行的一种方法6工程索赔的限制
6.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供应的索赔机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供应的索赔机会,详见表lo第五章施工阶段工程监理造价限制细则5表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供应的索赔机会序号条款索赔的基础、理由或权利工期延长费用增加14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须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由发包人担当
26.2工程师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担当
37.3因发包人缘由,承包人在施工中实行的紧急措施,造成承包人费用增加
48.3发包人未能完成其义务(九项工作),造成延误,赔偿承包人损失
512.2发包人因其自身缘由,推迟工作612因发包人缘由暂停施工713工期延误条款(7种状况)815发包人要求工程部分或全部达到优良标准工程质量因发包人缘由达不到约定条件916⑴工程因工程师不正确订正或其他非承包人缘由造成的返工,修改⑵发包人检验合格后,又发觉承包人造成的质量问题,费用由承包人担当⑶工程师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检验为合格,由发包人担当追加合同价款1018工程师要求重新检验,如工程合格
1119.5由于设计缘由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负责修改设计由于设备制造缘由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且设备为发包人选购
1223.3合同价款调整条款(4种状况)
1327.4发包人供材料、设备延误或不合格
1429.1设计变更
1539.3-
①②③不行抗力
1643.2工程施工发觉地下障碍和文物而实行的爱护措施
1744.6因发包人缘由,解除合同,由发包人按合同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6.2费用索赔的处理
6.
2.1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费用索赔应依据下列内容
①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②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
③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
④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务有关的凭证
8.
2.2当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的理由同时满意以下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①索赔事务造成了承包单位干脆经济损失;
②索赔事务是由于非承包单位的责任发生的;
③承包单位已依据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第五章施工阶段工程监理造价限制细则
66.
2.3费用索赔工作流程图,详见图3O承包单位工作监理单位工作图3费用索赔流程图
6.
2.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刚好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供应证据,包括施工合同、协议、供货合同、工程变更、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安排、承包单位工、料、机动态记录(文字、照相等)、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有关文件、会议纪要、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等
6.
2.5总监理工程师在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和初步确定索赔批准额度时,项目监理机构要审查以下三个方面
①索赔事务发生的合同责任;
②由于索赔事务的发生,施工成本及其他费用的变更和分析;
③索赔事务发生后,承包单位是否实行了削减损失的措施承包单位报送的索赔额中是否包含了让索赔事务随意发展而造成的损失额
6.
2.6项目监理机构在确定索赔批准额时,可采纳实际费用法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