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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年社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执法工作计划2024为做好20_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结合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20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总要求,大力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提出的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深入推进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紧紧围绕推进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高质量发展一条主线,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食品安全属地管理两个责任,牢牢把握问题导向抽检、严格核查处置、深入预警交流三大抓手,创新推进食品抽检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提质增效四项举措,更好地发挥抽检监测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中的的技术支撑作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筹划坚持统一制定抽检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报送、统一结果利用,结合辖区实际,合理统筹安排抽检的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切实增强食品抽检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坚持常规抽检和专项抽检双轨并行,加强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互联共享,进一步提高抽检监测针对性和靶向性
(三)坚持上下联动强化省、市、县(区)三级抽检工作协同配合合理分工,力避出现密集抽检、重复抽检现象,落实均衡推进食品抽检工作,确保年度抽检任务按时完成
(四)坚持检管结合坚持检、管、罚有机结合,落实食品抽检发现严重风险快速应对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长效机制,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有效落实
(五)坚持提质增效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预警效流,逐步推进食品抽检监测向风险预警转变落实食品抽检数据抽查考核和食品安全承检机构检查考核,进一步提升抽检监测质量和效益
三、工作任务20—年,区局计划完成监督抽检任务800批次,其中食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监督抽检计划250批次(见附件1)、流通环节监督抽检计划150批次(见附件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150批次(见附件3)、餐饮环节监督抽检计划250批次(见附件4),风险监测100批次(见附件5),快速检测计划2000批次(见附件6)
1.食用农产品环节原则上按照不少于70%的抽检比例安排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地区,重点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等经营单位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检抽检品种应尽量覆盖全区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豆类、生干坚果与籽类及地方特色等食用农产品在抽检项目上,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_版)》重点检测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项目
2.生产环节原则上覆盖辖区所有获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对29家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食用油生产企业7家、粮食生产企业8家、肉制品生产企业3家、糕点生产企业11家)覆盖所有品种,鳗鱼等水产品生产企业要对其原料组织抽检,其他32家食品生产企业覆盖所有品类抽样样品主要在生产环节购买,在生产环节不能满足抽样要求或未抽到样品,可在流通环节补充抽取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抽检量节令性食品(如月饼)要在节前15天完成抽检工作对以往检出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要适当增加抽检频次,对于连续2次检出不合格产品的,要对相关企业进行约谈对于因停产或其它原因无法完成抽检的,要由基层所、生产企业、抽检机构三方签字确认
3.流通环节原则上覆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重点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等区域抽检,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乳制品、肉制品等居民主要食品应按比例分解进行抽检校园及周边的食品抽检以校园食品超市、小卖部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抽检对象,以糕点、果冻、膨化食品、冷冻饮品、调味面制品、固体饮料、其他饮料、代用茶、蜜饯等,尤其是五毛食品为重点品种,视情开展网抽工作,按比例分解进行抽检节日热销食品的抽检应提前组织实施,在节前15天完成抽检工作
4.餐饮环节要以辖区内大中型酒店、大中小学校食堂(含幼儿园)、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校园周边200米内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不同业态为主,同时兼顾现制现售、小型餐饮服务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抽检,对全区网红店组织全覆盖抽检;对节日承办宴席的酒店组织随机抽检;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餐饮单位组织重点抽检样品包括餐饮服务单位自制餐饮食品(含煎炸过程用油)、复用餐具以及网络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及各类预包装食品、食品原材料
5.开展你点我检专项为民服务活动结合年度监督抽检任务,完成不少于50批次你点我检专项抽检活动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受众面广的方式,结合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食品安全周等活动,发放调查问卷,依托投诉举报、舆情热点、数据统计等信息来源渠道,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广泛征集群众对你点我检抽样区域、抽样环节、被抽样单位、抽检品种、检验项目等意见并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引导公众持续关注通过开展征集意见、抽样检验、信息公示和核查处置,完成年度你点我检专项抽检任务和宣传报道等工作,及时总结特色亮点和创新做法上报市局
6.在计划性抽检的基础上,根据日常监管工作需要,组织对食品安全隐患较大、问题较多的监管单位开展风险监督对象上侧重于行政区域内A、B级学校食堂,重点对学校食堂留样食品、食品舆情、投诉举报等涉及的食品,项目上主要对微生物组织检测,作为日常监管或情况判断依据
7.快速检测环节要尽可能覆盖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和粮油面生产企业等,重点检测农药残留、甲醛、二氧化硫、亚硝酸盐、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酸价、铝等项目,并充分应用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根据监管需要,区局将视情调整并配备快速检测辅助器材及试剂,由各基层所领用保管;并统一分解下达快检任务,具体由各基层所负责实施
8.区局将结合日常监管和实际抽检情况,适时调整抽检计划,并视情开展应急抽检和专项抽检工作,相关抽检计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抽检监测工作,加强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做好抽检任务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食品股做好综合协调、结果汇总和数据分析报送;办公室要按程序做好抽检任务招投标和后勤保障工作;各基层所要明确专门人员配合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抽检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人员的稳定性同时,把你点我检活动纳入年度抽检计划,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实施,确保年度监督抽检工作顺利实施
(二)规范现场抽样各基层所要积极支持配合相关承检机构开展食品抽样工作,在样品采集、运输、企业生产经营状态确认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协助根据省局文件要求,在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过程中,应当派2名监管人员参与现场抽样在检验结果异议研判过程中,需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属地监管部门协助核查相关情况的(如企业生产记录、购销台账、票据账簿等),应当配合做好核查并协助提供相关材料要督促承检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年版)》要求执行,履行法定手续,做到抽样工作科学、公正、有效
(三)严格核查处置各基层所接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要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销售、下架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工作,对检出高风险项目以及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问题的,应在收到不合格报告的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核查处置情况汇总上报食品股,并将不合格检验报告线索及时移送市局执法支队办理,确保做到不合格食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信息录入到位
(四)依规公布信息监督抽检结果相关信息要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对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项目进行解读,并按照要求将相关信息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应当包括被抽检食品名称、规格、商标、生产日期或者批号、不合格项目,标称的生产者名称、地址,以及被抽样单位名称、地址等可能对公共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应当在信息公布前加强分析研判,科学、准确公布信息,必要时,应当通报相关部门
(五)严肃抽检纪律各基层所、承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篡改检验原始记录、编报虚假检验数据,不得将同一检验数据、结果重复用于多次或不同的抽检监测任务,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监测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样单位和接受被抽样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监测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同时,区局适时加强对承担本部门食品抽检监测任务的检验机构组织开展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内容要包括任务完成情况、人员培训情况、内部质量控制情况、结果报送情况、纪律执行情况等,确保抽检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