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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集团公司党委负责对二级党委、直属党总支进行考核评分;其余纳入集团公司考核的单位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其上级党组织进行考核评分
二、考核规则党建工作月度考核执行正负面清单管理,进行加减分
(一)正面清单(17条)
1.获得国家级党建相关荣誉的,有1项,加5分;省级党建相关荣誉的,有1项,加2分;市级、集团公司级党建相关荣誉的,有1项力口1分个人获得国家级荣誉的,有1项力口2分省级荣誉的,有1项,加
0.5~1分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重大决策部署,受到上级表扬的,有1次,加2分;贯彻落实集团公司重大决策部署有力,受到集团公司表扬的,有1次,加1分
3.高标准、创新性开展党建工作,成效明显,有一定推广价值的,经审核认定,有1次,力口1-2分
4.党建工作成效突出,受到集团公司表扬的,有1次,加2分
5.在国家级党建重点刊物发表本单位党建理论成果的,有1项,加1分
6.在集团公司相关会议上做党建专项工作经验交流发言的,有1次力口1分
7.承办集团公司党群系统相关大型活动的,有1次,力口1分
8.在集团公司党群系统相关工作验收中排名前三位或评为优秀的,力口
0.5-1分
9.高标准开展党组织和党员星级管理,经审核认定为工作创新,效果突出的,有1次,力口1分
10.中心组成员能够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撰写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并运用到实际,产生良好效益的,有1项,加1分
11.按照集团公司形势任务教育和理论宣讲工作要求,建立各层级宣讲网络,且及时总结上报相关资料,资料有特色,效果突出的,有1项,力口1分
12.整体工作在省煤矿工会、省总、全煤系统、全总、全国获得荣誉称号的,有1项,加1分;单项(系统)工作在省煤矿工会、省总、全煤系统、全总、全国获得荣誉称号的,有1项,加
0.5分
13.建功立业、维护权益、凝心聚力、群众安全、民生服务、巾帼创新等重点工作被省煤矿工会、省总、全煤系统和全总表扬或推广的,有1项,力口1分
14.信访稳定工作受到上级部门表扬的,加1-5分
15.纪检系统工作有亮点、有特色,具有典型性、示范性、推广性,效果突出的,有1项,力口1分
16.思政工作获得国家级荣誉的,有1项,加2分;获得国家行业协会级、省级荣誉的,有1项,加1分思政成果或课题获得国家级荣誉的,有1项,加1分;获得国家行业协会级、省级荣誉的,有1项,加
0.5分
17.在省级以上重点刊物重点版面刊发新闻报道,有1次,加
0.5分
(二)负面清单(25条)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集团公司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受到通报批评的,有1次,扣3分
2.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到位,在干部选任、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方面存在问题,查证属实的,有1次,扣3分
3.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落实不到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存在经营风险、财务风险,未主动作为,被集团公司批评的,有1次,扣2分
4.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不够严格,收到相关举报,查实处分的,有1次,扣2分
5.《党组织、领导干部、党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查证属实的,有1次,扣1分
6.党建相关工作完成质量不高或工作推进缓慢,受到集团公司批评的,有1次,扣1分
7.未执行相关制度规定,经认定存在违规提拔干部的,有1次,扣1分
8.未按要求落实党内生活制度,有1次,扣
0.5分
9.未能严格遵守干部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班子成员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有1次,扣
0.5分
10.未按要求开展党组织和党员星级管理的,有1次,扣
0.5分O
11.未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制度,受到责任追究的,有1次,扣
0.5分
12.未按要求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少1次,扣
0.5分O
13.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受到问责的,有1次,扣
0.5分O
14.企业文化建设不达标的,宣贯企业文化理念滞后的,有1次,扣1分;企业标识等元素使用不规范的,有1处,扣
0.5分
15.未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相关工作的,扣
0.5分;未按照要求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的,扣
0.5分;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在创建过程中不符合要求的,有1项,扣
0.5分
16.未根据要求及时开展形势任务宣讲的,有1次,扣
0.5分;未认真落实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清单的,未结合实际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有1次,扣
0.5分
17.未经同意和许可,擅自接受外部新闻媒体采访的,有1次,扣1分;在对外新闻宣传中出现失实不当报道,对企业知名度、美誉度造成损害的,有1次,扣1分
18.负面舆情处置不当,给集团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有1次,扣1分
19.建功立业、维护权益、凝心聚力、群众安全、民生服务、巾帼创新等重点工作开展不到位,有缺项的,有1项,扣1分
20.未按比例提取上交工会经费的,扣
0.5分
21.共青团改革工作推进滞后,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有1项,扣
0.5分
22.按照《共青团工作考评办法》当月打分不足60分的,扣
0.5分
23.执行党群相关制度不到位,落实制度有偏差的,有1项,扣
0.5分
24.信访稳定工作考核,除执行《信访稳定工作考核办法》外,相关责任单位酌情扣1-5分
25.未按要求完成集团党委部门交办工作的,未按要求参加党建相关会议、活动的,酌情考核相关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500—2000元
三、相关要求
(一)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工会、信访办公室及相关单位党组织按照各自职责,严格对照正、负面清单对所属单位党组织进行考核打分,于每月底将考核意见报回党委办公室
(二)党委办公室负责将党建工作考核意见呈报集团公司考核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