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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考核机制,形成富有生机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深入推进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落实干部能上能下要求,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组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以及市政府国资委党委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层管理人员包括集团公司各部室负责人,所属二级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向控股、参股企业委派负责人(相当于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第三条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第二章选拔任用第一节选拔任用条件民主测评会须有不少于被考核对象所在单位80%的员工参加参会干部员工对被考核人员进行现场测评打分,求取平均分为民主测评分考核工作组随机抽选参会人员就被考核人员综合表现进行个别谈话
(三)干部互评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全体被考核中层管理人员召开考核述职大会,被考核人员依次采用PPT形式进行5-10分钟的述职考核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对被考核人员进行现场测评打分,求取平均分为领导测评分全体被考核人员互相进行现场测评打分,求取平均分为干部互评分中层管理人员任职不满半年的不参加述职考核
(四)目标考核人力资源部牵头,党委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监察审计室、财务管理中心组成考核工作组,依据年度目标责任书,对机关各部室、所属各二级公司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得出各考核对象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分
(五)年度考核得分计算公式为中层管理人员个人年度考核得分二领导测评分义20%+干部互评分X15%+民主测评分义15%+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分义40%+当年月度个人二次考核平均分X10%o
(六)考核工作组根据被考核人员年度考核得分、个别谈话情况以及日常综合表现形成书面考核意见,向考核领导小组汇报
(七)人力资源部以中层管理人员个人年度考核得分为系数计算核发年度50%的绩效工资第三十三条考核等次的确定中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年度考核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等次,80分(含)一90分的为良好等次,70分(含)一80分的为称职等次,7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等次获得优秀等次的中层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超过被考核对象总数的10%;90分(含)以上人数超过该控制比例的,按得分排名先后取够名额为止,其余按良好等次确定考核等次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和测评情况以及其他影响因素综合研究后最终确定第三十四条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未完成主要工作目标的之外,中层管理人员对重大决策失误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受到公司及上级通报批评的、被媒体负面曝光的、班子评定结果为一般的,或发生影响到考核等次确定的其他问题的,在确定考核等次时相应减分,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能参与评先选优第三节考核结果运用第三十五条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等次为优秀、良好的,作为评先选优和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第三十六条中层管理人员正职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作为所在机关部室(二级公司)申报先进集体的必要条件第三十七条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等次为称职的,由分管领导进行工作约谈,鼓励改进第三十八条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等次为不称职的,由分管领导进行提醒约谈,督促整改第三十九条实行“末位淘汰”机制,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且分数排名最低者,予以免职撤换第四十条中层管理人员的聘任期限为三年第四章回避制度H^一条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Ui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单位(部门)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部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和采购等工作第四十二条考察工作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或者集团公司党委会议在讨论干部任免时,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或者前条所列亲属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第五章纪律与监督第四十三条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必须坚持“凡提四必”,即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二第四十四条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必须坚持“三个不上会”,即讨论决定时,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O十五条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必须坚持“两个不得“,即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反十六条实行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Ui对和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专断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视具体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十七条凡涉及异地工作安排的中层管理人员,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决定按期到岗任职,否则按照有关规定就地免职或者降职使用第四十八条集团公司纪委按照有关规定对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六章附则第四十九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五十条本办法自集团公司党委文件下发之日起试行第五十一条各二级公司(含三级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各自管理权限内的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考核办法所属各二级公司(含三级公司)的相关管理办法需报集团公司党委审核备案拟选拔担任中层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业绩突出;
(四)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能解决实际问题;
(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应有的企业管理知识;
(六)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团结同志,群众认可;
(七)具有奉献担当的意志品质,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第五条拟选拔担任中层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二)中层管理岗位正职应当具有2年以上副职岗位工作经历、年龄45周岁以下;中层管理岗位副职应当具有3年以上工龄、年龄40周岁以下
(三)具备与拟任职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年轻管理人员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第二节考察对象第六条集团公司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班子成员牵头,党委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根据中层管理岗位现状和工作需要,提出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提请集团公司党委会议审定第七条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第八条民主推荐的程序
(一)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管理人员花名册,提出有关要求;
(二)填写推荐票,进行个别谈话;
(三)征求拟任职岗位的分管领导、考察对象的分管领导意见第九条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
(一)民主推荐集团公司各部室负责人,由机关全体干部员工、所属各二级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二)民主推荐所属各二级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中层管理岗位人员,由机关全体干部员工、相关二级公司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
(三)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第十条党委办公室向集团公司党委汇报民主推荐情况,由党委会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并确定考察对象第十一条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以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同时也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第十二条对个别有特殊工作需要的中层管理岗位,可以由党委会议直接提名推荐考察对象第三节公开选拔第十三条公开选拔、竞聘上岗是集团公司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的主要方式之一竞聘上岗原则上在公司内部进行对某些第十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竞聘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专业性强、公司内部无适合人选的职位,可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格条件,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之有关规定第十五条公开选拔、竞聘上岗的程序
(一)公布职位通过一定形式,公布竞聘职位、任职资格、程序和办法等
(二)报名一般由符合条件的人员个人报名,也可采用组织推荐的办法报名
(三)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公开选拔、竞聘上岗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四)笔试(100分)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组织笔试笔试内容分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主要测试竞聘人员履行竞聘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等能力
(五)面试(100分)每位笔试成绩合格者(原则上应达到60分以上,也可根据试题的难易程度确定合格分数线)进行PPT演讲答辩,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和做好竞聘职位工作的思路和设想,并就有关问题进行答辩演讲答辩评委一般由集团公司主要领导、相关业务分管领导、有关专家以及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监察审计室负责人组成,一般不少于七人,对面试者进行现场打分,计算平均分作为面试得分
(六)民主测评(100分)在公司内部开展竞聘上岗的,应当在每位竞聘人员所在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应以无记名方式进行,参加民主测评人数应达到本单位干部员工总数的80%以上获得称职以上票数达不到总票数60%以上者,不得列为考察对象民主测评结果的确定,原则上以得称职以上票数所占百分比的大小确定,也可适当参考得优秀和不称职票数的情况
(七)领导评价(100分)在公司内部开展竞聘上岗的,还应当由集团公司主要领导、相关业务分管领导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位竞聘人员进行量化打分(A)确定考察对象
1.在公司内部开展公开选拔、竞聘上岗的,按以下权重计算出每位竞聘人员的最终成绩综合得分二笔试分义20%+面试分义30%+民主测评分义20%+领导评价分X30%
2.面向社会开展公开选拔和竞聘上岗的,按以下权重计算出每位竞聘人员的最终成绩综合得分二笔试分X50%+面试分义50%o根据同一职位所有竞聘人员的综合得分,按照不小于12的比例确定该职位的考察对象第四节组织考察第十六条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集团公司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班子成员牵头,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和监察审计室组成考察领导小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第十七条考察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和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第十八条考察的程序
(一)成立考察工作组,制定考察方案;
(二)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三)发放征求意见表,进行民主测评;
(四)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第十九条考察工作组须由3名以上成员组成,负责人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正式党员担任第二十条考察中层管理人员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干部考察文书档案考察后提拔任职的,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以下情况
(一)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
(二)主要特点和不足;
(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第二十一条对拟提拔任用的人员,在提请党委会议讨论之前,应当先书面征求集团公司纪委意见考察领导小组向纪委提供拟提拔任用人员名单和《干部提拔任用征求纪委意见表》,纪委根据拟提拔任用人员名单,对照征求意见的内容,逐个形成书面材料,经纪委主要负责人审阅同意后,在党委会议上予以通报,加盖纪委印章,存入干部本人档案征求意见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拟提拔任用人员的政治、思想、作风、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有关情况;
(二)拟提拔任用人员信访举报问题进行核查的情况,以及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和结论处理情况;
(三)拟提拔任用人员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四)拟提拔任用人员从事经商办企业情况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第二十二条对在执行党纪政纪和廉政方面有问题或有群众举报的人员,在纪委尚未调查核实前,应暂缓考虑选拔,待问题查清后由纪委及时向考察领导小组反馈有关情况,再予研究第二十三条凡参与征求纪委意见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征求意见中涉及到的人和事,一律不得向外泄露第二十四条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由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审计第五节讨论决定第二十五条中层管理人员任免事项由集团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第二十六条党委会议讨论决定中层管理人员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委员到会,并保证与会党委委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会议基本程序如下
(一)集团公司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党委委员逐一介绍各中层管理岗位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
(二)与会党委委员进行充分讨论,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
(三)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与会党委委员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对拟任免人员逐一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委委员总数的半数方为通过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作出任免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第二十七条对集团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任用人选,实行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任职手续第三章考核管理第一节月度考核第二十八条集团公司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党委委员担任副组长,班子其他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每月5日前组织开展月度考核工作第二十九条按照集团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将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将绩效考核与综合测评相结合,将绩效薪酬与考核结果挂钩,实现对中层管理人员的有效直接激励第三十条月度考核的程序
(一)人力资源部牵头,党委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监察审计室、财务管理中心组成考核工作组,按照工作任务指标占70%、综合指标占30%的比例,对机关各部室、所属各二级公司进行考核打分
(二)机关部室(二级公司)根据各自得分,自行组织二次考核,确定中层管理人员个人得分
(三)人力资源部以中层管理人员个人得分为系数计算核发月度50%的绩效工资第二节年度考核第三十一条集团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中层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着重从思想道德、工作能力、勤勉履职、工作业绩、廉洁从业、作风建设等方面,采用绩效考核与综合测评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中层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分数和等次每年12月至次年1月,统一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工作第三十二条年度考核的程序
(一)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牵头,从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监察审计室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若干个考核工作组,分组开展考核工作
(二)民主测评考核工作组组织召开民主测评会,被考核人员述职各部室正副职负责人的民主测评会须有机关不少于80%的员工参加;所属各公司班子成员以及其他中层管理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