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一、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
1、本次评估过程中,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构筑物共计7项,截止评估基准日均未办理产权证,详见下表:产权证计量单序号名称结构面积体积式或n号位钢筋混凝土排1无汽轮机发电机房m21,
221.10架钢筋混凝土框2无锅炉房合计m22,
600.60架钢筋混凝土框3无气力除灰合计m
263.00架无总图绿化道路m244,
760.00无消防设施套516无浴室砖混m
2300.007无检修楼砖混m21,
809.00根据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权属说明》承诺,本次申报评估的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均属于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所有,不存在权属纠纷及其他占有、使用和收益
2、本次评估过程中,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机器设备共计5项,于2015年10月14日后停用,目前处于闲置状态,主要设备无大型损坏,经检修后可正常使用根据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检修预算表》,总复产费用为2,
705.83万元
3、220t/h锅炉是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在2008年建设年产10万吨甲胺/DFM时建设的配套装置,220t/h锅炉装置设计建设时统筹考虑了大为焦化甲胺项目和大为制氨公司对蒸汽的耗用平衡,故该装置所占用的土地为大为制氨有限公司土地,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未与大为制氨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大为制氨有限公司无偿提供该地块给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使用
二、本次评估未考虑土地使用权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三、本次评估结论,评估专业人员未能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在假定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向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及实地勘察做出的判断
四、本次评估结论,评估专业人员未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内部结构(非肉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在假定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实地勘察做出的判断
五、报告中的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市场价值,未考虑该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和税项,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
六、本次评估结论为不含税评估结论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上述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经济行为产生的影响,并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评估假设及限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