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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与劳动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所称的劳动合同,包括下列用工制度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协调本公司的劳动关系3职责综合部归口管理劳动合同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a)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b)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C)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4劳动合同的订立
4.1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4.2知情权a)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b)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4.3合同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a)劳动合同期限;b)工作内容;c)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d)劳动报酬;e)劳动纪律;f)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g)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4.4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五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4.5试用期本公司视劳动合同期的期限约定试用期一至六个月
4.6服务期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4.7保守秘密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对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2年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对此公司在2年内按月给予员工本人20%-50%的工资收入作为的经济补偿
4.8违约金违反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将以违约金的方式追究违约责任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实际违约金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递减;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金按事先约定金额承担,但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5劳动合同的履行
5.1生效履行劳动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
5.2合同变更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废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5.3合同中止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由于法定或者约定的原因,公司和员工可在一定时间内相互不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终止
5.4合同解除a)协商解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和员工双方都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必要时,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可解除,但员工一方主动提出,则不予经济补偿;b)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停工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工作)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因员工过失(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规违纪)随时解除劳动合同;C)员工解除,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或公司确有违规和未履行约定条件时,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5.5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5.6合同顺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应当对员工采取特殊保护期间(停工医疗期内、女工“三期”内),公司将不终止劳动合同,直至这些情形结束6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
5.1经济补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下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给予经济补偿a)公司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b)员工因公司的违规行为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C)员工在停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d)因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转产、搬迁、技术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协商一致变更,或者公司确需依法裁员的
6.2补偿标准a)给付标准,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性收入的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对于停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员工,另外给予本人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的医疗补助费;b)计算标准,计发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的月工资性收入,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
7.3法律责任因主观上有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4劳动争议公司与员工因劳动权利和义务产生分歧引起争议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通过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直至提起诉讼方式解决7劳动合同管理
7.1制度管理在公司内部公开明示本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公司坚持以本制度来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8.2操作实务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书面手续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a)订立,公司自招用员工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b)解除,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并送达本人;C)续订,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同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届满前三十天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办理续订手续;d)顺延,劳动合同届满时,符合顺延合同期限条件的,除非本人要求不延长,公司可以延长劳动合同期公司对顺延劳动合同期限情况进行书面记载;e)终止,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其本人,载明实施终止的时间
9.3管理台帐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台帐,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的基本情况,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a)劳动合同基本情况台帐(总帐);b)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台帐(个人明细帐);c)员工培训记录台帐(入职培训,转岗培训、出资培训);d)员工出勤统计台帐(工时、休假、加班等情况);e)员工医疗期管理台帐(医疗项目、停工医疗时间);f)其他专项协议台帐(如约定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的专项或补充协议)8附则
8.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修改并解释
8.2本制度由董事长批准
8.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废止9记录《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