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泰兴市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纪要(2022年)泰兴市政府办公室2022-11-02刘文荣市长于2022年10月18日下午在市行政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了以下事项会议原则同意市行政审批局提出的《泰兴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况会后,由市行政审批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清单要求,对照新的清单事项,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依法依规抓好执行稳妥做好清单衔接,对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事关企业群众的重点事项,加快完善实施依据和细则,确保有序衔接和平稳过渡加大过程监管力度,厘清审管边界和权责,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推动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高效协同会议听取了市党政督查室关于2022年度民生十件实事进展情况的通报会议要求,各分管市领导要督促各责任部门、单位严把防疫关、质量关、安全关,紧扣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推进,确保实事项目高质量完成因客观因素影响,在规定时限无法确保完成的,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相关责任部门,统一汇总需延期事项,向市人大提交议案会议原则同意市应急管理局提出的关于成立泰兴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委深改委会议审议会议原则同意市委组织部提出的关于市创新创业最美泰“新”人的表彰建议人选会后,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规范程序,做好表彰人选的公示工作会议原则同意市民政局提出的关于根思乡老叶村设置调整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民政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会议明确
1.同意将原老叶村下辖的东叶、西叶、肖利、双野4个自然村合并成立新的老叶村;将鞠前、中巷2个自然村合并成立鞠庄村;将卢荡、双陶2个自然村合并成立卢陶村
2.调整分设后的老叶、卢陶、鞠庄3个村管辖范围、界址、办公用房和资产分割等事项,由根思乡会同市民政局具体负责落实会议要求,根思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各类风险防控,做好矛盾问题预判和处置,确保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市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依法依规推进根思乡老叶村设置调整工作会议原则同意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提出的《关于明确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个人建房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会后,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规范审批,认真审查个人建房事项;加强长效管理,建立城区个人建房管理长效机制,加大建房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建房质量安全;督促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把握政策界限,真正把好事做好会议原则同意市司法局提出的关于《2022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司法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会议要求,市司法局要抓紧完成《目录》调整工作,指导相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效、严防决策风险会议原则同意市委政法委提出的关于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以奖代补政策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委政法委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联合发文的形式印发执行会议原则同意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的关于《泰兴市促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奖励办法(草案)》会后,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局,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的名义印发会议明确
1.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办法》(泰政发〔2021)12号)同时废止
2.对2022年1月1日以来符合奖励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严格按新《办法》执行会议要求,市发展改革委要迅速抓好新《办法》的宣贯,确保政策应知尽知、落地落实,更好促进和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提质发展会议原则同意泰兴生态环境局提出的关于实施淮河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空气质量保障服务项目,高风险遗留地块调查和对土壤、地下水重点监管单位开展监督性监测等项目的建议方案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国资办)提出的关于相关资产转让工作的建议方案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国资办)提出的关于市人武部资产与原农业干部学校部分资产置换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财政局(国资办)会同各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共同抓好组织实施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国资办)提出的《泰兴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会后,由市财政局(国资办)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深改委会议审议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市融媒体中心经费缺口补助、市交警大队经费缺口补助等2个新增支出预算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