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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学院路托管中心教师聘用合同书甲方学院路托管中心乙方(辅导教师)法定代表人何玲辉QQ942872155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学院路十三中后门身份证号吗: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本中心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签以下合同第一条工作岗位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教师工作如果职务变化,双方应该根据需要重新确认乙方的工作职务变动之后,乙方原来合同规定的待遇等内容原则上不应该改变第二条聘期本中心首次聘期为天,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聘任期满后,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聘期考核结果以及甲乙双方意向,甲乙双方可续签聘任合同聘任期限另行商定第三条工作目标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书约定及甲方关于本职位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实现工作目标第四条岗位任务乙方在聘期内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任务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教学安排,完成中心教学任务
(2)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地完成教学任务,树立中心形象
(3)乙方在教期间甲方会定期抽查教学情况第五条工资待遇在聘任期内,甲方应该按照中心规定的标准和乙方的工作性质等支付工资给乙方工资=基本工资
900.00元+全勤奖(
100.00元)+奖金奖金的发放主要依据教学态度、教学质量、抽查情况、学生评议、家长评价以及中心负责人评议等第六条中心对合同的解除
1、乙方在聘期内如不能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予以解聘,终止本协议
2、聘用合同期内,受聘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目标,给中心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2)不服从中心工作安排的;
(3)严重失职,对中心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不能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违反工作纪律或其它规章制度,品行不端
(5)在本中心任教期间不得以学习繁忙等原因对工作不负责任甚至不来上班(违反本条将不给于任何报酬)第七条受聘方对合同的解除
1、聘用单位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条件或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2、乙方在聘期内因特殊原因提出辞聘的,需提前两个星期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辞聘,并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如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200元一500元不等)第九条合同的终止如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则需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妥善安置以及处理好各种财务等事宜后,方可终止协议第十条合同的效力
1、本协议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