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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工商局传销专项整顿方案为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市委、市政府通知的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就2012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责,通过专项行动,使重点地区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遏制传销蔓延发展的态势,彻底铲除传销这一社会“毒瘤”,维护奥运会期间的社会安全,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使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被骗往异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明显减少;初步建立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始终坚持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定期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打击传销和直销监管工作的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联打联防的工作格局区工商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公平交易执法队、法规股、市场股、注册股负责人,区各工商所所长为成员的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公平交易执法队,负责日常工作各工商所所长负责本辖区内打传具体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大要案件各所要进一步摧毁传销网络,严防传销进入学校重点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产销的行为;重点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仓储、经营培训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强化对互联网的相关监管工作,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为打击传销活动提供信息支持要集中力量查处跨地区的大案要案,加强督查督办,对涉案人员多、群众反映大的传销组织,坚决予以铲除对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单位和骨干分子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防范传销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解救工作要配合公安、社区等部门,加强对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出租房屋的管理,借助“红盾进社区”等活动,发挥居民(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作用,及时掌握情况,发现线索,严厉惩治为传销活动提供仓储、培训场所和住宿等便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专项行动从2012年8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调查摸排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街道(居委会)、行政村、派出所等单位,对辖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宣传打击传销工作,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途径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16日至9月20日)对举报及调查摸清的传销窝点,各工商所要配合公安、社区等部门,发现一个打击一个,按照《禁止传销条例》规定,视其情节实行一次警告,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二次给予5—50万元的经济处罚,对一时难以核实的无主房和屡次出租给传销人员的房屋,工商部门会同供电、供水部门对其出租场所实行断电、断水,坚决捣毁传销窝点对传销的组织者,头目和骨干分子依法进行严惩第三阶段检查、总结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区局统一组织力量,组成督查组,对各工商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各工商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重要意义,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工商所要加强对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营造氛围,畅通群众举报传销窝点的信息通道,对传销窝点取缔打击情况,要公开及时电视曝光,充分揭露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危害性、破坏性,铲除传销活动滋生的土壤
(三)建立报告制度各工商所要将本辖区开展摸排情况,打击传销活动情况,解救、受骗群众和驱散传销人员情况及时上报区局公平交易执法大队
(四)建立打击传销长效防控机制各工商所要结合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总结经验、固化措施,积极开展“无传销社区”、“无传销街道”、“无传销乡镇”创建工作,以此建立打击传销长效机制
(五)区局成立打击传销督查组深入各工商所开展督查工作,检查各工商所责任落实和专项整治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六)建立考评机制在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中,对有案不查、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和清查不彻底,由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害或发生群体事件,给整体形象带来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后,通过回访、检查和群众举报仍然发现有传销活动又不及时予以打击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