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8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家具企业整顿指导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对我乡家具企业的规范管理,促进我乡家具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快家具产业做大做强,根据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浮石实际,特制定浮石乡家具企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苏荣书记视察家具市场时的重要指示、省林业厅《关于明确家具产业有关扶持政策的通知》精神以及市政府关于市家具大市场建设现场办公会议精神,依法依规开展家具企业清理整顿工作,促进我市家具产业水平,争创全国一流家具产业和市场,打造“中国家具之都”
二、清理整顿的目标、范围、要求、原则和方法
(一)清理整顿目标
1、到2012年8月31日,全乡家具企业基本清理整顿和普查登记到位,并基本建立健全家具企业台帐,使家具企业步入依法依规管理经营轨道,做到有证收购、有证加工、有证运输
2、大力提高木(竹)材加工企业的产品质量,扩大企业生产规模,促进家具企业集约发展,提高土地、木(竹)材等自然资源的利用率
3、通过清理整顿,提高木(竹)材加工的附加值,使每立方米抓好“五包”包宣传动员、包调查摸底、包签订协议、包整顿到位、包维护稳定
6、凡按要求需要进行整改的,可以延长到2010年8月底,但必须办理好相关手续新建厂房必须符合标准,主要为钢架结构或砖混结构,不得搭建油毛毡等简易、棚式厂房第五阶段集中整顿(2012年7月16日一8月15日)
1、继续加大对本辖区内的家具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的力度,确保工作人员不减少、工作力量不减弱,各项工作不留死角
2、对拒不配合清理整顿的对象由乡家具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家具企业清理整顿工作小组办公室进行集中综合整治第六阶段总结提高(2012年8月16日一8月31日)由乡家具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清理整顿到位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清理整顿不到位的村及时指出问题,并责成有关村限期整改到位
七、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清理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并通过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全方位营造清理整顿工作浓厚氛围
(二)加强部门配合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切实保证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信访部门要随时做好群众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化解引发的矛盾纠纷
2、涉及入股家具企业的机关干部职工,要带头配合清理整顿工作,对抵制规范整治的由纪检监察和反贪部门从严查处
(三)严格组织纪律在清理整顿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做到统一行动、优质服务
1、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借清理整顿之机擅自收费,增加企业负担凡涉及各单位、各部门的收费问题,必须经市领导小组批准
2、设立举报电话
(四)实施目标考核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领导小组协同各村具体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大力配合和支持领导小组每周对全乡的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一次调度,并适时通报清理整顿工作情况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将列入村和各部门单位的年度目标考评
(五)落实奖惩措施在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乡里将表彰一批在清理整顿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通报工作落后的单位将根据各地成效大小给予部分村委会适当的经济奖励
(六)建立长效机制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对新办的家具企业一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政府先行审核过关,各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依法依规进行审批木(竹)材料加工后附加值(销售额)不低于2500元
4、鼓励家具企业通过以大带小、厂厂联合、兼并收购等方式做大做强,逐步培育壮大龙头骨干品牌家具企业,使家具产业为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清理整顿范围对全乡所有家具企业(含生产家具初级产品、配套产品的小企业、小作坊,下同)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和普查登记,并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企业进行整改或整合
1、2011年年销售收入不足50万元、年纳税不足2万元的小规模分散型家具企业;
2、非家具产品木(竹)材加工企业和以生产销售半成品实木家具为主的企业;
3、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家具企业(见附件1);
4、违法违规用地的家具企业;
5、超越工商许可经营范围的家具企业;
6、环境污染、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家具企业;
7、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家具企业
(三)清理整顿要求此次清理整顿工作是为了促进家具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有证有照经营、规范安全经营、节约环保经营,并逐步发展壮大;促使生产要素向优势家具企业聚集、优质市场为优势家具企业占领;促使家具协会制定相关行业标准,使厂房符合消防要求,用地符合规划,环境污染小,做到有工商营业执照、有竹木加工许可证、依法纳税和生产成品家具
1、整合的要求需要整合的家具企业必须在2012年8月底以前完成通过整合,使下列企业成为证照齐全、规模较大企业的一个生产车间或分厂;1规模较小年销售收入不足50万元、年纳税不足2万元,达不到办理相关证照条件的家具企业;2以生产销售非家具木竹材产品或实木家具半成品的家具企业
2、整改的要求对年销售收入50万元以上、年纳税2万元以上的企业进行整改,必须在2010年8月底以前完成1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家具企业;2不符合用地要求的家具企业;3超越工商许可范围的家具企业;4证照不全的家具企业;5环境污染、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家具企业;6未取得竹木加工许可证从事木竹材收购、加工或销售的家具企业整改后的家具企业必须符合消防要求、生产成品家具,并照章纳税,办理好工商营业执照,竹木加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3、对不符合整改、整合要求的家具企业予以取缔从2012年7月16日起,请示上级要求,供电部门停止供电、林业部门停办放行手续、工商部门吊销执照、消防、国土、规划、森林公安等部门予以查处等
(四)清理整顿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认真执行《森林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行政处罚法》、《税收征管法》、《消防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做好家具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
2、坚持产业升级的原则要在开展家具企业清理整顿的同时,鼓励和扶持家具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挂帅、创品牌、做大做强
3、坚持产业集群的原则在对家具企业进行整顿、整合过程中,鼓励家具企业“进园入区”形成基地,鼓励企业“靠强联大、厂厂联合”形成团队,鼓励企业相互配套、分工合作产业链
4、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通过清理整顿使家具产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对职业病危害和程度降低到最小,并力保优势家具企业的原材料供应
5、坚持有序整合的原则按照先易后难、整体有序的原则进行清理整顿,促进家具企业做大做强清理整顿期间,一律不新批新办家具企业
(五)清理整顿的方法乡党委、政府坚持扶持、服务家具产业做大做强的态度是明确的,并将一以贯之此次家具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不能简单地视同于处罚、关停企业,而是一次整改、整合,从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坚持清理整顿与政策引导相结合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乡党委、政府将制定积极的产业优惠政策,对上规模、创品牌和纳税大户以及环境污染小、职业病防护设施好的家具企业予以重点扶持
2、坚持清理整顿与自查自纠相结合鼓励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主动自查自纠,找出存在的违法或违规问题,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整改纠正
3、坚持清理整顿与市场动作相结合为切实做大企业规模、控制企业数量,鼓励企业在市场动作的前提上,依法依规进行兼并联合,实施内联外引,做大做强
4、坚持清理整顿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在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有关家具产业管理的职责,建立长效机制;引导企业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5、坚持清理整顿与服务扶持相结合在清理整顿的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加大对家具产业服务和扶持的力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一些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
三、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职责各有关单位要依照要求履行好部门职责,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好乡工作组做好辖区范围内家具企业的普查登记和清理整顿工作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具体职责如下
(一)乡家具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乡党委宣传委员负责牵头做好家具企业清理整顿的宣传报道工作,制定好清理整顿工作宣传报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制作好清理整顿工作宣传横幅,于5月31日之前挂好
3、负责乡家具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负责做好清理整顿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等工作
5、负责对全乡家具企业有关情况收集汇总、建立台帐
6、组织督查组每周对各村、各部门职责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下发督办函,并跟踪检查落实到位情况
(二)乡纪委负责对干部、职工入股办家具企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尤其要杜绝干部、职工违规入股、入干股的行为;严厉查处干部、职工为清理整顿工作设置障碍的行为
(三)乡综治委、乡信访办负责做好全乡家具企业清理整顿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
(四)浮石派出所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在清理整顿期间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乡国土资源所
1、负责对未经国土局批准的非法占用土地的家具企业下发停建和限期拆除通知书
2、负责查处违法违规用地的家具企业
3、清理整顿期间,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具企业一律不得办理用地手续
(六)乡林业工作站
1、协同市林业局取缔无证木(竹)材加工企业有竹木加工许可证的企业按规划到指定区域办厂
2、对达不到清理整顿要求和非家具木(竹)材生产企业及销售半成品实木家具的企业停止办理放行手续
3、负责对全乡的竹木加工许可证进行清理和清收,重新办理登记、重新核发证照对取得竹木加工许可证而未从事家具生产企业的一律予以收缴
4、从2012年6月1日起,对非家具木(竹)材生产企业和生产销售半成品的企业一律停止办理出省放行手续
5、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具企业一律不得办理竹木加工许可证和放行手续
(七)浮石供电站
1、负责清理整顿家具企业生产中的违法违规用电行为,对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对达不到整改、整合要求又不配合甚至抵制清理整顿工作的家具企业停止供电
3、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具企业一律不得办理用电手续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一)成立乡家具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家具企业清理整顿工作从2012年5月份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制定方案、宣传发动、调查摸底、会审自纠、集中整顿和总结提高等六个阶段进行(见附件
2、3)第一阶段制定方案(2012年5月25日一5月27日)乡党委、政府根据市里的工作要求制订《市浮石乡家具企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第二阶段宣传发动(2012年5月27日一5月31日)召开动员大会,层层抓好宣传发动乡党委、政府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通过层层动员,广泛宣传,使全市家具业主积极参与到清理整顿工作中第三阶段调查摸底(2012年5月31日一6月10日)由乡家具整顿领导小组牵头、各村委会配合,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家具企业进行集中调查摸底和登记汇总工作
1、由乡家具领导小组和企业所在村委会,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项”的要求,逐村逐户进行调查摸底,填写好《市家具企业调查摸底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
2、根据对各村委会的调查摸底情况登记表进行汇总,填报好《市家具企业调查摸底情况统计汇总表》(见附件5)
3、将《市家具企业调查摸底情况登记表》和汇总好的《市家具企业调查摸底情况统计汇总表》各一式两份于2012年6月8日前上报至乡家具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四阶段会审自纠(2012年6月11日一7月15日)乡家具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企业申报类型,上报市家具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联合会审
1、家具企业通过联合会审,填写《家具企业审批表》(见附件6)一式三份,由乡家具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市家具企业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验收和登记,并负责引导企业申领相关证照
2、家具企业没有通过联合会审,乡人民政府发放经市规划建设局、林业局、国土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公安消防大队联合会审的《家具企业整改(整合)通知单》,并留有存根督促家具企业按要求做好清理整顿工作
3、进行整改(整合)的家具企业,应于2012年6月20日前填写好《家具企业整改(整合)承诺书》一式两份(见附件8),并报乡政府,由企业进行自查自纠乡政府于6月30日前将《家具企业整改(整合)承诺书》汇总后上报市家具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汇总
4、家具企业经过自查自纠,符合要求的,按本阶段第一步骤进行验收和登记;在2012年7月10日前仍不符合要求的,由乡政府同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企业填报的《家具企业整改(整合)承诺书》依法依规对家具企业提出清理整顿的具体意见,有关企业必须按要求整改或整合到位
5、由乡家具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在7月15日前乡家具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及驻村乡干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