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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健全效能投诉机制经验总结有人理诉有序办诉有效减诉——龙南县健全效能投诉机制的几点做法近二年来,龙南县认真贯彻省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机关效能监察工作,大力健全效能投诉机制,通过组建投诉受理机构、规范投诉办理制度、搭建减诉互动桥梁,机关效能监察投诉工作开创了“有人理诉、有序办诉、有效减诉”的良好局面,有力促进了全县各级机关单位及其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大幅提高了全县干部服务于县域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工作水平、工作效果其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建立了“有人理诉”的组织机制为使行政效能投诉者投诉有门,龙南县首先解决“有人理诉”的问题该县成立了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县纪检监察局中心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工作人员名,2承担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效能建设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职能同时,各乡镇及县直、驻县各单位,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相应成立了本级的效能投诉机构,由本地本单位主要领导亲任投诉机构的负责人,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投诉机构的日常工作县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将县、乡(局)两级投诉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收录所有工作人员的姓名、电话等信息,编辑印发了《龙南县机关效能监察投诉通讯录》,织成并向社会公开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投诉受理网络,为效能投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章立制,明确规范,建立了“有序办诉”的工作机制为使行政效能投诉者愿意投诉,龙南县着力破解“有序办诉”的问题该县抓好三项规范一是规范投诉的受理渠道县投诉中心设立投诉电话、网上投诉邮箱、街头投诉信箱,乡镇及县直驻县单位设立了投诉电话和街头投诉信箱并在群众办事相对集中的行政服务中心,通过电子显示屏全天候公布全县的投诉“网络图”,引导群众将效能投诉“找对门路”;与信访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实行效能投诉移送制度;在县有线电视台开通《效能监察聚焦》栏目,收集群众的投诉热点;在村组、社区设立效能监测点登记群众投诉的各种效能问题二是规范效能投诉的办理权限县投诉中心负责办理群众对乡镇和县直、驻县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存在的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为政不廉等行为的投诉各乡镇和县直、驻县各单位的投诉机构负责办理群众对本级各股、站、所及其工作人员纪律松弛、推诿扯皮、衙门作风、官僚主义等问题的投诉三是规范效能投诉的办理程序各级投诉中心在接受群众投诉或收到上级部门的转办件后,属于办理权限范围的投诉问题建立投诉件台账,不属于本级中心办理权限范围的投诉做好耐心细致地解释工作须办理的投诉件由中心负责人和本级投诉工作的批示后,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办理在县内,效能投诉所反映的轻微问题转交给乡镇和县直单位纪检组查办;一般性问题由县投诉中心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查办;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县投诉中心将投诉的问题制作成效能监察投诉“点题公开”电视节目在县有线电视进行曝光,同时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在县有线电视台作出公开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作出整改承诺;较严重的问题移交县纪委案件查办室作追责处理属轻微问题的投诉件要求在个工作日内向县投3诉中心反馈办理结果;属一般性问题的投诉件要求在个工作日内办结;7属普遍性问题的投诉件要求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并作电视反馈;属严15重问题的投诉件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调查;构成立案的个工作日3060内结案并向全县通报案情
三、督导相济,纠建并举,建立了“有效减诉”的互动机制为提高效能投诉对效能建设的促进作用,龙南县精心解答“有效减诉”的问题该县通过组织效能形象测评、效能监督投诉、效能建设对话会等活动,对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效率、服务质量、工作程序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并定期对各地各单位效能建设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收集到的效能建设问题和效能投诉意见,经常召集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预警吹风,原汁原味地将苗头性问题反馈给各单位,使各单位重视负面信息和听取批评意见,警惕不良苗头,从早抓好效能建设工作的源头治理同时,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建立“台帐督办制”,对每件效能投诉实施台帐登记,编号发出《督办函》,经督办有效整改的,给予销号,初次整改不力的,进行再次督办,直到整改到位为止此外,县投诉中心为延长互动的环节,扩大互动的层面,针对部分权重部门中层科室低效低能的问题,将此类科室也增列为测评对象、督办对象,将效能投诉、效能监察的“鞭子,,直接抽到存在弊病的关键部位上,切实提高效能问题的办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