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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管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管委会依法对辖区内的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日常监督和管理
(二)宣传、贯彻和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程,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并抓好落实,组织开展区域内安全生产宣传,协助县相关部门做好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三)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
(四)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五)组织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负责危化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户)的日常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行政执法联动机制,依法打击和取缔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六)检查督促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情况,做好特种设备监管、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事故查处等工作,协助市相关部门做好危化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布点规划及市场准入工作;
(七)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
(八)鼓励并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加强产业政策引导,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艺及设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九)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有关通知和规定的要求,及时上报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十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奖惩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部门业绩考评和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单位以及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彰;
(十二)承担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十三)安监站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日常工作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安全生产规划和工作要求;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
2.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班子成员及相关机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3.建立健全辖区内安全监管机构,构建园区安全监管网络体系,保障工作落实
4.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布署、督促和检查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5.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6.协助市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委托权限履行委托执法职责,负责对辖区内“三非”行为(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的排查、报告和打击工作
7.编制和完善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参与配合事故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
8.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