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刑事案件委托代理合同)芙(刑)第号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受托方:甲方因涉嫌(具体以查明的罪名为准)一案,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从阶段到本案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及辩护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下列第类.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进行刑事辩护
1.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进行刑事辩护及民事代理在刑事附带民事2诉讼中代理人有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具体见授权委托书)
三、甲方必须真实、完整地向乙方指派律师叙述案情,如实回答乙方指派律师对案件事实的询问,提供有关本案的所有证据乙方在代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时,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者提出其它违法要求时,有权依法终止辩护及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乙方律师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辩护
五、根据《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以下费用:.刑事辩护的部分律师代理费为¥元(大写人民币)
1.律师办案费用(含交通、差旅费及其它必要开支)元,由乙方包干承2担
六、甲方缴费方式为下列第种以上费用甲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全额缴纳;
1..以上费用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支付¥/元(大写2人民币,—元整),余款/元在/缴齐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至委托事项终结止(含本案判决、撤销诉讼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产生争议时,双方约定由受托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其他约定条款__________无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盖章)经办律师:代表: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话:年月曰年月曰委托人须知尊敬的委托人感谢您委托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办您的法律事务,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也为了使您更加了解律师工作,特提请您注意如下事项
一、任何案件均具有法律风险,包括败诉、无法执行、审期过长等在签订合同前律师会向您提示法律风险,您应确认具有承受此等法律风险之合理预见及负担能力
二、您作为委托人有责任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根据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三、您在委托本所律师办理案件时,请注意应与本律师所而非律师个人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由律师所加盖公章;交纳律师代理费时,律师所应当向您出具正式发票,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主动索要发票承办律师无权私自收案、收费和向委托人做出单方承诺
四、委托人所提供的案件情况应当真实,要求律师办理的事项应当合法;承办律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必须尽职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委托人不能要求承办律师做出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即使承诺也属无效;律师对案件的分析只能作为参考
五、遇有下列情况,律所不予退费
①委托人同时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②律师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委托人以结果不理想或律师所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③律师已经作好准备工作,委托人撤诉或对方撤诉的;
④其他非因本所或者本所律师的原因,委托人无故终止合同的
六、代理费以外的其他办案费用(如交通费、通讯费、复印费、打字费等)有两种交纳方式,一是采用包干方式以代理费名义交至律师所,由律师所出具正式发票;二是以实报实销方式,由承办律师凭实际支出有效凭证与您结算无论采取何交纳方式,请您务必主动索取发票等正式收费凭证
七、律师接受您的证据原件您应当索要收据
八、如遇以下情况,您的合法权益将可能无法得到保障,且律师事务所有权向您追究相关责任:
①向承办律师私下交费,未索要正式发票的;
②委托事项违法的;
③陈述案情与事实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据材料的;
九、如果在委托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办律师有任何违规行为,或者您有任何疑问或意见,请与本律师所联系请您确认上述事项后再签署委托合同委托人确认我已了解须知中所提示和说明的内容委托人签名或签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