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温州商学院开放式考核课程成绩评定管理规定温商院行政[)号2017200随着教学改革的推进,越来越多的课程采用撰写课程论文、实验报告等非试卷考核的形式,这类课程的考核方式呈现多样化的趋势为规范开放式课程的成绩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范围开放式考核课程为不采用试卷考核的课程,包括不采用考试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实践教学环节等,但不包括毕业设计(论文)第二条考核方式采用开放式考核的课程,其考核方式及成绩占比、平时成绩的占比等,必须在执行期内的本课程教学大纲中有明确规定第三条考核方案对于开放式考核的课程,在课程结束三周前任课教师填写《温州商学院开放式课程考核方案审批表》,经开课系主任和教学院长审定签名、盖印,考核完成后将《温州商学院开放式课程考核方案审批表》存入课程档案袋系(教研室)主任应对考核质量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考核方案应要求教师根据教学大纲进行调整、修改或增删相同课程的考查方式和内容应尽可能一致各学院应定期组织对其开设的开放式考核课程和独立开设的实验实训课程的考核方案进行检查,教务处将组织对相应课程考核方案进行抽查第四条考核内容开放式考核的内容必须以课程的教学大纲为依据,既要体现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又要突出对学生高素质、强能力、会创新目标的考核;既要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又要考核学生对基本技能掌握的熟练程度,还要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防止考核内容偏易或偏难,力求学生成绩呈正态分布,较好地达到规定的教学要求第五条评分标准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考核内容设置相应的评分标准,每一项考核内容设定评分依据及所占百分比,并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第六条考核结果任课教师于全部考核结束后五天内,将考核结果输入教务管理系统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必须将《温州商学院开放式课程考核方案审批表》、平时记分册、成绩登记表、成绩分析表,一起装入课程档案袋并上交开课学院或直属教学部门,档案袋一律由学院办公室存档并实行规范化管理,以利于评估、抽查成绩档案必须妥善保存至学生毕业一年后方可销毁电子形式的考核资料,由任课教师妥善保管至课程结束后三年,以备评估抽查第七条附则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