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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安全关键制度要点医疗质量安全关键制度是指在诊断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根据《医疗质量管理措施》,医疗质量安全关键制度共18项本要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行医疗质量安全关键制度的基本规定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断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规定
1、明确患者在诊断过程中不同样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断过程中诊断服务的持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断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提议患者前去对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和原则化流程
2、手术安全查过程和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当纳入病历
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一)定义指为保障患者安全,按照手术风险程度、复杂程度、难易程度和资源消耗不同样,对手术进行分级管理的制度
(二)基本规定
1、按照手术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样,手术分为四级详细规定按照目家有关规定执行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工作制度和手术分级管理目录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分级授权管理机制,建立手术医师技术档案
4、医疗机构应当对手术医师能力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成果对手术权限进行动态调整
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一)定义指为保障患者安全,对于本医疗机构初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或诊断措施实行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全流程规范管理的I制度
(二)基本规定
1、医疗机构拟开展日勺新技术和新项目应当为安全、有效、经济、合适、可以进行床应用的技术和项目
2、医疗机构应当明确本机构医疗技术和诊断项目临床应用清单并定期更新
3、医疗机构应当立新技术和新项目审批流程,所有新技术和新项目必须通过本机构有关技术管理委员会和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临床应用
4、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前,要充足论证也许存在的安全隐患或技术风险,并制定对应预案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的专业人员范围,并加强新技术和新项目质量控制工作
6、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动态评估制度,对新技术和新项目实行全程追踪管理和动态评估
7、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研究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危急值汇报制度
(一)定义指对提醒患者处在生命危急状态日勺检查、检查成果建立复核、汇报、记录等管理机制,以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
(二)基本规定
1、医疗机构应当分别建立住院和门急诊患者危急值汇报详细管理流程和记录规范,保证危急值信息精确,传递及时,信息传递各环节无缝衔接且可追湖
2、医疗机构应当制定也许危及患者生命的各项检查、检查成果危急值清单并定期调整
3、出现危急值时,出具检查、检查成果汇报的部门报出前,应当双人查对并签字确认,夜间或紧象状况下可单人双次查对,对于需要立即反复检查、检查的项目,应当及时复检并查对
4、外送的检查标本或检查项目存在危总值项目时,医院应当和有关机构协商危急值的告知方式,并建立可追溯的危急值汇报流程,保证临床科室或患方可以及时接受危急值
5、临床科室任何接受到危急值信息的人员应当精确记录、复读、确认危急值成果,并立即告知有关医师
6、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制定临床危急值信息登记专册和模板,保证危息值信汇报全流程的人员、时间、内容等关健要素可追溯
十五、病历管理制度
(一)定义指为精确反应医疗活动全过程,实现医疗服务行为可追溯,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对医疗文书日勺书写、质控、保留、使用等环节进行管理的制度
(二)基木规定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住院及门急诊病历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严格贯彻国家病历书写、管理和应用有关规定,建立病历质量检查、评估与反馈机制
2、医疗机构病历书写应当做到客观、真实、精确、及时,完整、规范,并明确病历书写的格式、内容和时限
3、实行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电子病历时建立、记录、修改、使用、存储、传播、质控、安全等级保护等管理制度
4、医疗机构应当保障病历资料安全,病历内容记录与修改信息可追溯
5、鼓励推行病历无纸化
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定义指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原因,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分级管理的制度
(二)基本规定
1、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原因,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三级
2、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和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并定期调整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库,按照规定规范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流程
4、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建立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制度和详细操作流程
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度
(一)定义指在临床用血全过程中,对与临用血有关的各项程序和环节进行审核和评估,以保障患者临床用血安全的制度
(二)基本规定
1、医疗机构应当严格贯彻国家有关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有关规定,设置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工作组,制定本机构血液预订、接受、入库、储存、出库、库存预警、临床合理用血等管理制度,完善临床用血申请、审核、监测、分析、评估、改善等管理制度、机制和详细流程
2、临床用血审核包括但不限于用血申请、输血治疗知情同意、适应证判断、配血、取血发血、临床输血、输血中观测和输血后管理等环节,并全程记录,保障信息可追溯,健全临床合理用血评估与成果应用制度、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置流程
3、医疗机构应当完急救用血管理制度和流程,保障急救治疗需要
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定义指医疗机构按照信息安全管理有关法律规和技术原则规定,对医疗机构患者诊断信息的搜集、存储、使用、传播、处理、公布等进行全流程系统性保障的制度
(二)基本规定
1、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建立覆盖患者诊断信息管理全流程的制度和技术保障体系,完善组织架构,明确管理部门,贯彻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有关规定
2、医疗机构重要负责人是医疗机构患者诊断信息安全管理第一负责人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诊断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
4、医疗机构应当保证明现本机构患者诊断信息管理全流程的安全性、真实性、持续性、完整性、稳定性、时效性、溯源性
5、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诊断信息保护制度,使用患者诊断信息应当遵照合法、依规、合法、必要的原则,不得发售或私自向他人或其他机构提供患者诊断信息
6、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员工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I患者诊断信息使用权限和有关责任医疗机构应当为员工使用患者诊断信息提供便利和安全保障,因个人授权信息保管不妥导致的不良后果由被授权人承担
7、医疗机构应当不停提高患者诊断信息安全防护水平,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定期开展患者诊断信息安全自查工作,建立患者诊断信息系统安全事故责任管理、追溯机制在发生或者也许发生患者诊断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状况时,应当立即采用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汇报
(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样级别的医帅以查房的形式实行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断方案、观测诊断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木规定
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样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三个不同样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照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行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日勺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
(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断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断意见或提供诊断服务日勺活动规范会诊行为日勺制度称为会诊制
(二)基本规定
1、按会诊范围,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机构内多学科会诊应当由医疗管理部门组织
2、按病情紧急程度,会诊分为急诊会诊和一般会诊机构内急会诊应当在会诊祈求发出后10分钟内到位,一般会诊应当在会诊发出后24小时内完毕
3、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公诊单格式及填写规范,明确各类会诊的详细流程
4、原则上,会诊祈求人员应当陪伴完毕会诊,会诊状况应当在会诊单中记录会诊意见的处置状况应当在病程中记录
5、前去或邀请机构外会诊,应当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分极护理制度
(一)定义指医护人根据住院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对患者进行分级别护理日勺制度
(二)基本规定
1、医疗机构应当孩照国家分级护理管理有关指导原则和护理服务工作原则,制定本机构分级护理制度
2、原则上,护理级别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4个级别
3、医护人员应当根据患者情和(或)自理能力变化动态调整护理级别
4、患者护理级别应当明确标识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一)定义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过值班和交接班机制保障患者诊断过程持续性的制度
(二)基本规定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括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断支持的后勤部门,明确值班岗位责并保证常态运行
2、医疗机构实行医院总值班制度,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在医院总值班外,单独设置医疗总值班和护理总值班总值班人员需接受对应的I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医疗机构及科室应当明确各值班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资质和人数值班表应当在全院公开,值班表应当涵盖与患者诊断有关的所有岗位和时间
4、当值医务人员中必须有本机构执业日勺医务人员,非本机构执业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值班当值人员不得私自离岗,体息时应当在指定的地点休息
5、各级值班人员应当保证通讯畅通
6、四级手术患者手术当日和急危重患者必须床旁交班
7、值班期间所有的诊断活动必须及时记入病历
8、交接班内容应当专册记录,井由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定义指为尽早明确诊断或完善诊断方案,对诊断或治疗存在疑难问题日勺病例进行讨论欧I制度
(二)基本规定
1、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应当明确疑难病例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如下情形的患者:没有明确诊断或诊断方案难以确定、疾病在应有明确疗效的周期内未能抵达预期疗效、非计划再次住院和非计划再次手术、出现也许危及生命或导致器官功能严重损害的并发症等
2、疑难病例均应由科室或医疗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讨论讨论原则上应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与必要时邀请有关科室人员或机构外人员参与
3、医疗机构应统一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日勺格式和模板讨论内容应专册记录,主持人需审核并签字讨论的结论应当记入病历
4、参与疑难病例讨论组员中应当至少有2人具有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七、急危重患者急救制度
(一)定义指为控制病情、挽救生命,对急危重患者进行急救并对急救流程进行规范的制度
(二)基本要规定
1、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应当明确急危重患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如下情形的患者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也许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急救资源配置与紧急调配的机制,保证各单元抢教设备和药物可用建立绿色通道机制,保证急危重患者优先救治,医疗机构应当为非本机构诊断范围内的急危重患者的转诊提供必要的协助
3、临床科室急危重患者的急救,由现场级别和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紧急状况下医务人员参与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急救,不受其执业范围限制
4、急救完毕后6小时内应当将急救记录记入病历,记录时间应详细到分钟,主持急救的人员应当审核并签字
八、术前讨论制度
(一)定义指以减少手术风险、保障手术安全为目的,在患者手术实行前,医师必须对拟实行手术的手术指征、手术方式、预期效果、手术风险和处置预案等进行讨论的制度
(二)基木规定
1、除以紧急急救生命为目的的急诊手术外,所有住院患者手术必须实行术前讨论,术者必须参与
2、术前讨论的范围包括手术组讨论、医师团体讨论、病区内讨论和全科讨论临床科室应当明确本科室开展的各级手术术前讨论的范围并经医疗管理部门审定全科讨论应当由科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主持,必要时邀请医疗管理部门和有关科室参与患者手术波及多学科或存在也许影响手术的合并症时,应当请有关科室与讨论,或事先完毕有关学科的会诊
3、术前讨论完毕后,方可开具手术医嘱,签订手术知情同意书
4、术前讨论的结论应当记入病历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定义指为全面梳理诊断过程、总结和积累诊断经验、不停提高诊断服务水平,对医疗机构内死亡病例的死亡原因、死亡诊断、诊断过程等进行讨论的制度
(二)基本规定
1、死亡病例讨论原则上应当在患者死亡1周内完毕尸检病例在尸检汇报出具后1周内必须再次讨论
2、死亡病例讨论应当在全科范围内进行,由科主任主持,必要时邀请医疗管理部门和有关科室参与
3、死亡病例讨论状况应当按照本机构统一制定日勺模板进行专册记录,由主持人审核并签字死亡病例讨论成果应当记入病历
4、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对所有死亡病例进行汇总分析,并提出持续改善意见
十、查对制度
(一)定义指为防止医疗差错,保医疗安全,医务人员对医疗行为和医疗器械、设施、药物等进行复核查对时的制度
(二)基本规定
1、医疗机构欧I查对制度应当涵盖患者身份识别、临床诊断行为、设备设施运行和医疗环境安全等有关方面
2、每项医疗行为都必须查对患者身份应当至少使用两种身份查对方式,严禁将床号作为身份查对的标识为无名患者进行诊断活动时,须双人查对用电子设备辨别患者身份时,仍需口语化查对
3、医疗器械,设施、药物、标本等查对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原则执行
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一)定义指在麻实行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等进行多方参与日勺核查,以保障患者安全日勺制度
(二)基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