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不动产非公证继承证明事项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号码为,现请办理继承转移登记被继承人遗留坐落于的不动产,依据《广水市不动产非公证继承(受遗赠)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承诺如下
一、根据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告知,本人已知晓并接受《广水市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证明事项告知书》的全部内容
二、本人提出的登记申请内容属实,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基于客观原因,本人无法从相关部门取得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本人承
三、本人不存在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也不存在遗漏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及有权分得适当遗产的其他人)或者隐瞒、遗漏被继承人遗嘱的情况
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份额属于被继承人个人所有,除登记申请材料外,不存在其他夫妻(家庭)财产约定协议
五、若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对申请事项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实或者公示的,本人愿意协助登记机构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同意相应顺延办理时间
六、本人承诺回答登记机构的询问事项真实,如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等情形骗取不动产登记的,登记机构有权终止办理,直接变更或撤销依据承诺制作出的不动产登记,向公安机关报案,由此造成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和负面信用评价记录,概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签名:承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