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三类人员考试考场规则
1.应考人员在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有公安机关盖章)、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保卡原件)进入考场,将随身携带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未带齐准考证、身份证不得进入考场(驾驶证不得代替使用)考场具体教室见准考证
2.考试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下午13:30和15:3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标明时间为准,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3.应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保持考场安静,独立完成答卷;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机位故障等问题,可举手告知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以作弊论处
(1)使用手机、电脑记事本、计算器、智能手表等通讯、计算、信息工具;
(2)携带任何图书、资料、笔记本和稿纸等参加考试;
(3)考试过程中以任何方式在考场内传递、示意有关考试内容的信息;
(4)抄袭资料、抄袭别人答案或有意将答案给别人抄袭;
(5)代考、替考、互换考试机位、借上厕所之机作弊等;
(6)修改准考证信息参加考试的;
(7)其他影响考试的不正当行为
5.考试时间结束,应考人员立即停止答题,系统将强制交卷
6.考试作弊者取消考试资格,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
7.务请各位应考人员听从学校安排,有序进校参加考试建议绿色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