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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2023年质量监督检查项目资料提交要求
一、时间请于2023年9月28日前提交
二、地点海淀区玉渊潭南路晾果厂甲7号,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B楼409接收人金建立电话
三、提交方式现场提交并填写检验样品交接记录表
四、资料要求提交资料应为受检项目所有归档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本次质量监督检查中受检单位提交的资料原则上不再返还测绘地理信息项目资料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黄底加粗为必须提交内容)1)《技术服务合同》、《测绘工程合同》或项目委托书等相应文件(介绍项目概况,项目技术要求等情况);2)单位测绘资质复印件;3)技术方案、技术设计书、项目审批技术依据等相应技术设计文件;4)工程凭证资料,包括仪器的检验校准资料、仪器定期自检记录、使用的起算数据文件、利用的已有成果资料等文件;5)原始记录外业观测记录、外业调绘记录、内业测算记录等标准规范要求的内外业原始记录文件;6)成果成果报告书、成果图表、成果数据、元数据等合同要求的成果资料;7)检查报告检查报告书(表)、质量评价表、精度统计表、两级检查记录等标准规范要求归档的质量检查文件;8)工作说明文件、工作略图、技术问题处理规定、遗留问题情况等相关文件;9)其他相关资料地理信息系统开发项目的资料,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黄底加粗为必须提交内容)1)《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审核申请书》或《技术服务合同》等相应文件(介绍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要求,项目经济价值等情况);2)单位测绘资质复印件;3)《立项报告》、《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或《软件技术方案》等功能需求说明文件;4)《软件设计说明书》等设计说明文件;5)可部署的软件成果;6)《用户手册》、软件使用说明等相关软件说明文件;7)软件测试报告、系统评审报告等项目检查验收文件;8)《软件著作权证》或《软件知识产权声明》等产权声明文件;9)技术总结等其他相关文档
五、抽检项目确认单签字抽取项目时产生的《抽检项目确认单》(另文),请各单位找到属于自己单位的确认单打印后手写签字,并随项目资料一起提交
六、完善受检项目信息受检单位通过“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完善受检项目相关信息并提交。